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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芜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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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
2023-03-31

文字解读:《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芜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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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将防灾减灾救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为新时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18年机构改革后,对部门职责进行了调整,为高效有序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结合我区实际,修订《莱芜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适应新形势下应急工作的需要。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济南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济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莱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修订本预案。

三、出台目的

提高我区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规范应急救援行为,保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重要举措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区地质灾害救援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和相关部门单位职责。成立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28个成员单位,并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成立综合协调组、应急救援组、应急专家组、医疗卫生组、社会治安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灾情评估组8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由主要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发生灾害时按照职责有序开展工作。

二是着重对预防预警机制作出了具体明确规定。健全完善群测群防、群专结合、上下信息互通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及时对地质灾害险情灾情进行分析研判,发布气象预警信息。

三是完善了应急分级响应和预警期应急响应,使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级别,将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Ⅲ级应急响应由区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由区政府决定启动,同时,明确了预警期区直有关部门、街镇、群测群防员工作职责。

五、保障措施

《莱芜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预案保障、应急救援队伍、指挥平台、应急技术支撑、资金与物资装备、应急避难场所、宣传培训与演练7个方面的保障措施提出了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保障措施。同时对预案修订与备案、救灾能力、应急演练等方面作出了进一步的强调,明确提出街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应制修本辖区、本部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区应急局备案;不断加强社会救援力量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各街镇要制定演练计划,定期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六、关键词诠释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露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莱芜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徐鸾翔

 咨询电话:0531-78895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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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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