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鲁网解读《莱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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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11月1日讯 为了适应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根据济南市莱芜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由区应急局牵头,结合莱芜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从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等方面修订《莱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此次对《预案》的修订,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救”救助机制,实现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灾害全过程管理。
《预案》根据《济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济南市莱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结合部门(单位)“三定”方案,对莱芜区党委机关、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的自然灾害救助职责进行了界定,提出应对自然灾害的灾前准备、灾情处置、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举措。
《预案》确定了适用范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救助工作原则,完善了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在预警预报、值班值守、物资准备等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为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奠定了坚定的基础。(通讯员 崔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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