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解读:济南市莱芜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爱法解读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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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爱法解读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王爱法,济南市莱芜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应急救援综合协调科、区减灾中心、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020年12月3日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济南市莱芜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爱法同志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决策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2018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进行专门部署,针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提出要推动建设九项重点工程,“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位列九项重点工程之首。
“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将重点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并持续做好常态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业务,摸清全国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2020年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做了统一部署。
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意义是什么?
答: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全面掌握我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对于我区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科学评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制定科学实用的灾害综合防治区划、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问:普查工作的时间安排是如何划分的?
答: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普查工作分两个阶段:
(一)普查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主要是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
(二)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2021年至2022年):主要是完成全区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问:普查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街道(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根据我区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莱芜区应急管理局
具体联系人:赵玉蕊
咨询电话:0531-76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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