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以“情理法合一”化解企业名称争议
11371202MB2867513E/2024-6625976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12-09

以“情理法合一”化解企业名称争议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近日,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成功调解了一起企业名称纠纷投诉,不仅解开了争议双方的“心结”“理结”和“法结”,依法维护了企业名称权益,还为企业营造了满满的“安全感”,当事人特地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在确定争议焦点上精准“破题”

济南一公司认为莱芜区某公司与其企业名称相似,可能导致公众误认或混淆,存在侵犯其企业名称权的风险。因此,该公司通过便民服务热线提出了名称维权诉求。接到反映后,承办科室高度重视,迅速启动企业名称纠纷解决机制。面对各执一词的争议双方,承办人员在核查双方登记资料的同时,认真听取双方意见,详细了解各自诉求,确保精确把握争议焦点。

在化解矛盾难题上实现“破冰”

在遵循企业名称登记和反不正当竞争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承办人员综合考虑双方企业的成立日期、字号、行业、主营业务、市场知名度以及是否可能导致公众产生混淆或误认等多种因素后,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人员坚持公平公正立场,秉承“以情为先、以理为主、以法为据”的原则,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增进相互理解,推动纠纷向和解的方向发展。最终,通过细致分析名称要素、明确阐释法律规定,妥善处理完成这起企业名称纠纷。

本次调解致力于“抓前端、防未然”,不仅成功化解了企业纠纷,还为今后类似问题的处理起到了参考作用,更向企业展示出了审批机关在化解企业诉求、保障企业权益方面的责任担当和积极作为,提高了公众对审批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单位概况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566

信息发布总数

2

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