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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学新规理流程 进一步做好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工作
11371202MB2867513E/2024-6586211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07-15

学新规理流程 进一步做好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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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条件若干细化规定(试行)》(鲁药监规〔2024〕4号)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贯彻落实,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举办了2024年第14期“干部学堂”,围绕医疗器械试行新规进行专题培训,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组织分会场,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市局食药卫健项目审批服务处刘建波副处长结合新标准的执行,详细介绍了医疗器械的具体定义及分类、审批依据及流程,重点讲解了新标准的人员要求、面积要求、审批要点等,并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省药监局制定的办事指南和省药监局审批系统内上传附件的要求,对办理业务时所需要提交的人员资料进行精简,对不同经营方式所需的经营面积进行了细化,为今后做好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工作提供了遵循。

下一步,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强化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抓好操作规范、理顺工作机制,上下齐动、同步同标,不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坚持从企业群众的视角出发,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切入点,着力在“精”上下功夫,在“快”上做创新,不断优化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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