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设计方案联合审查) 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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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莱芜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二、办理条件
申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使用土地批准文件(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改建、扩建项目已获得规划设计条件);
2.勘察、设计单位已依法确定;
3.设计方案已编制完成。
三、办理事项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社会投资类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步核发),房建类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供气设施设计审核,供热设施设计审核,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电气工程设计规范要求审核,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条件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项目兼顾人防设计要求许可通知书,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防要求易地建设行政许可通知书,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核,取水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城区建设项目配套环卫设施设计审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一般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通信服务审批,交通影响(出入口)审核,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设计方案审核,社区综合服务用房设计规范要求审核,供水设施设计审核,门楼牌编划申报,大型建筑物、居民区命名审批,有线电视安装配套设计。
四、办理时限
社会投资类民用建筑工程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在第10个工作日之前完成)。
(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整改、组织听证、专家评审、项目公示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五、办理地点
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政务服务大厅1楼工程建设服务区B212窗口,咨询电话:0531-76126712。
六、申请材料(加*为可容缺受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形式 (核对原件) | 审查要点 (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
1 |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设计方案联合审查)申请表 | 1 | 纸质原件及原件电子扫描件 | (1)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委托人签字需提供委托书),设计单位及日照单位盖资质章; (2)单体及总体面积填报应与方案及电子报建一致。 |
2 | *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可容缺,政府投资项目须提供) | 1 | 纸质复印件及原件电子扫描件 | (1)有效期内立项(可共享); (2)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与申请表一致; (3)申请土地面积不得超立项; (4)可容缺,项目公示前必须提供。 |
3 | 用地批准文件 | 1 | 纸质复印件及原件电子扫描件 | (1)土地权属单位与申请表一致; (2)政府投资类建筑工程提交土地预审意见或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不动产权证书,设计方案审查合格履行公示程序后即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社会投资类民用建筑工程、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提交规划条件及土地成交确认书或不动产权证书,设计方案审查合格履行公示程序后,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即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社会投资类工业、仓储建筑工程可以提交区政府或功能区、开发区管理机构出具的唯一用地凭证或土地成交确认书、不动产权证书,设计方案审查合格履行公示程序后,提供土地成交确认书即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4 | 符合国家标准和制图规范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成果 | 2 | 纸质原件、符合电子报建要求的电子版、CAD图纸及PDF或JPG效果图 | (1)除工业、仓储、物流、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外,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公顷以上或者需要分期建设的居住类建设工程还应提供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 (2)纸质原件2套及符合电子报建要求的电子版,项目总平面设计中应标记《海绵城市建设专题报告》确定的有关海绵工程,图纸上应有设计人签名和加盖设计单位、设计人资质印章。 |
5 | 土地勘测定界图 | 1 | 纸质原件及CAD电子版 | (1)标明拟用地位置和范围,电子版用地范围单列图层且命名为<范围线>,须是闭合多段线;不能有交叉线、冗余点、冗余线;不能有回头线; (2)测绘图纸上需加盖测绘主管单位管理印章,测绘单位资质章在有效期内; (3)图纸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比例尺为1:500或1:1000。 |
6 | 日照分析报告(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无需提供) | 1 | 纸质原件及电子扫描件、图纸CAD电子版 | (1)需进行日照分析的项目提供; (2)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编制,须签字盖设计单位资质章。 |
7 |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可容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无需提供) | 1 | 纸质原件及图纸电子版 | 符合要求的纸质版及电子版。 已经通过区域性综合评价评估的功能区、开发区和连片开发区域内的项目提供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
8 | 用电登记表 | 1 | 纸质原件及原件电子扫描件 | 符合供电公司要求并加盖公章,详见后附表。 |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设计方案联合审查)申请表
(一) 项目 立项 基本 信息 | 项目所属行政区划 | (370100)济南市 | ||||||||
项目类型 | £审批 £核准 £备案 | |||||||||
项目名称 |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迁建 | |||||||||
项目属性 |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国有控股项目 £其他项目 | |||||||||
国标行业 | (与省投资在线平台名称一致) | 所属行业 | (与省投资在线平台名称一致) |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与省投资在线平台名称一致) | |||||||||
行业核准目录 | (与省投资在线平台名称一致) | |||||||||
申报日期 | 总投资(万元) | |||||||||
拟开工时间 | 拟建成时间 | |||||||||
建设地点 | 填到县区级 | 建设地点详情 | 填到县区级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包括项目建设地点(起止范围),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占地面积(红线宽度),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生产规模等),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工期等。 | |||||||||
拟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 | £是 £否 | 是否PPP项目 | □是 □否 |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是否要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步核发 | □是 □否 | |||||||||
项目投资类型 | £项目(法人)单位 £个人 | |||||||||
项目法人单位 | ||||||||||
法人证照类型 | 法人证照号码 | |||||||||
项目单位性质 | (与省投资在线平台名称一致) | 单位注册地 |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联系电话 | |||||||||
项目申报单位 | ||||||||||
法人证照类型 | 法人证照号码 | |||||||||
项目单位性质 | (与省投资在线平台名称一致) | 单位注册地 |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联系电话 | |||||||||
约定容积率 | 地上: | 项目用途 | ||||||||
地下: | ||||||||||
办理 事项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房建类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供气设施设计审核 £供热设施设计审核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电气工程设计规范要求审核 £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通知书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兼顾人防易地建设通知书£门楼牌编划申报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兼顾人防要求通知书£大型建筑物、居民区命名审批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批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核 £取水许可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城区建设项目配套环卫设施设计审查 £通信服务审批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 £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设计方案审核 £交通影响(出入口)审核 £供水设施设计审核 £社区综合服务用房设计规范要求审核 £有线电视安装配套设计 | |||||||||
工程 建设 项目 许可 阶段 相关 指标 | 指标 | 方案一 | 方案二 | 方案三 | ||||||
用地面积 | ||||||||||
总建筑面积 | ||||||||||
地上建筑面积 | ||||||||||
地下建筑面积 |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停车位 | ||||||||||
地上容积率 | ||||||||||
地下容积率 | ||||||||||
大型建筑物、 居民区 命名 申请 | 地名类别 | £大型建筑物 £居民区 | 邮政编码 | |||||||
标准名称 | 汉语拼音 | |||||||||
经度 | 纬度 | |||||||||
居住户数 | 居住人数 | |||||||||
楼房数量 | 楼高层数 | |||||||||
四至位置 | 文字表述及图示(见附件):使用标准地名对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边界进行标识。例如:①东至XX路,西至XX街,南至XX小区,北至XX公园;②东距XX路X米,西距XX街X米,南距XX广场X米,北距XX小学X米。 | |||||||||
命名理由 | ||||||||||
申报单位(人):(签章) 法人代表(委托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设计单位:(签资质章)
年 月 日 | 日照分析单位:(签资质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注:此申请表需反正面打印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设计方案联合审查)
附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划用途 | 幢数 | 高度(米) | 层数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
地上 | 地下 | 地上面积 | 地下面积 | |||||||
建设单位承诺: 1、承诺所填写的内容信息真实、准确; 2、承诺已知晓工程建设项目“多诺合一”方式告知承诺书示例内容,能够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审批部门(单位)告知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3、承诺愿意承担不履行承诺、违反承诺的责任。
申报单位:(签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设计单位:(签资质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附件:
工程建设项目“多诺合一”方式告知承诺书内容示例
一、本阶段需要申请人实施的审批服务事项名称(根据项目类型不涉及的事项可不申请):
1、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批;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3、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查;
4、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5、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
6、城区建设项目配套环卫设施设计审查;
7、人防设施设计规范要求
二、审批服务事项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和相关条款:
(一)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2、《济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
4、《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二条;
5、《济南市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二条。
(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三条;
2、《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3、《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第五十一条;
4、《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九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
(三)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服务事项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和相关条款
1、《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3、《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第四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条件”。
(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审批服务事项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和相关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
2、《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
3、《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4、《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
(五)城区建设项目配套环卫设施设计审查审批服务事项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和相关条款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2、《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第三十一条;
3、《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4、《济南市2019-2020年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设备要符合密闭、机械化作业要求,颜色、标识统一规范。”
(六)人防设施设计规范要求
1、《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
2、《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六条;
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4、《山东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
三、准予审批服务应当具备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排水设计方案应符合排水设计规范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相关要求;依据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的通知》(鲁建城建字【2019】26号),可取消项目内部化粪池。排水管线施工应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中应妥善处理雨、污水及施工降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生活、生产及环境,严禁施工降水排入污水管网。
2、项目内须按照雨、污分流设计。红线内硬化路面须设置雨水收集设施,减少积水、内涝,雨水有效收集后顺畅接入市政雨水管网或周边河道等水体内,降低雨水地面径流,防止城市下游积涝;在项目正式投入使用时,若周边市政管网未完善,污水须自行处理,污水处理站的出水应处理达标后按要求排放。待周边市政管网完善后,可以申请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若该项目建成时周边污水管网完善贯通,污水根据排水性质要求达标后直接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若项目涉及食堂、餐饮须设置隔油池。
3、开办扰动地表、损坏植被、挖填土石方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且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50433-201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查
1、申报项目应当编制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相应的节水设施,有两个以上水源、两类以上不同用途用水或者两个以上用水单元的,在取水口和分水口分别安装用水计量设施,结合项目总体开发规模制定综合节水方案;
2、申报项目应设计、安装使用带有节水标识的节水型用水器具;
3、按照《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三十二条要求应当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含多地块项目宜建设一个规模较大的中水设施)的,确保中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中水设施处理规模(中水处理量)应按照《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建筑中水设计标准(GB50336-2018)》的规定和要求合理确定,满足冲厕、绿化、水景观、道路(车库、广场)清洁喷洒等再生水利用的区域使用;中水设施的处理工艺选取应保障处理后的中水能够达到中水利用水质标准,用于冲厕、道路浇洒、消防、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中水水质应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标准,用于景观用水的中水水质应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标准;中水设施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建筑中水设计标准要求(GB50336-2018)》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
4、再生水管网覆盖的区域,不再配建中水设施,与项目周边再生水利用管网联通,应当使用再生水。项目应设计、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再生水利用管网的管径、材质须满足供水压力和水量要求,应延伸至项目绿化、水景观、道路(车库、广场)地面冲洗和冲厕等再生水利用的区域。
(三)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准予审批服务应当具备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1、排放建筑垃圾的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拆除工程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向审批部门提交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方案和核算建筑垃圾排放量的相关资料,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2、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内容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当及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3、处置建筑垃圾时应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具有防尘降尘等措施并有效执行,服从监管部门的现场管理。
4、相关施工手续完备后,方可处置建筑垃圾。
(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准予审批服务应当具备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1、建设项目已在发改委审批、核准或备案;已经明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或已经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
2、已根据规划条件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3、该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应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第十条规定,依据国家标准GB18306-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予以确定。
(五)城区建设项目配套环卫设施设计审查需提供环卫设施备案图纸并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需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 (GB50337-2018)、《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2016)、《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179-2012)、《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 )、《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等标准、规范要求配建以下环卫设施: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站、垃圾收集点、果皮箱等环卫设施。
2、需提供环卫设施备案图纸并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总规划方案平面图(1份纸质复印件及CAD电子版),要求:①申报设计图纸上应有规划方案图上加盖规划局方章;②电子报建数据指标应与申请表及方案文本一致并带有电子签章;
(2)配套建设的环卫设施建筑施工图(1份纸质复印件及CAD电子版)要求:①包括垃圾站(密闭式垃圾分类收集点)平、立、剖建筑图及内部设备方案图(垃圾收集设备、上下水、强弱电、通风、除臭、除尘、消防、防雷等必要设施);首层公厕所在楼层建筑平面图;②垃圾压缩箱、通风、除臭、渗滤液处理等专项机械设备设计方案需与建设图纸相匹配。②申报设计图纸上应加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公章;
(3)配套建设的环卫设施建设情况专项说明(1份纸质复印件原件电子扫描件)要求:①分期、分地块开发的建设项目写明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总居住人数(商业、办公项目按使用功能分别统计建筑面积);②需要设置配套环卫设施的具体情况,若干项目联合设置的环卫设施具体位置和建设规模并确保与首期项目主体同步验收;③建设单位盖公章套单位红头文件
(六)人防设施设计规范要求
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济南市城市地下空间管理办法》、《济南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
四、需要申请人实施告知承诺的期限:
(一)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批,申请人提交告知承诺后须在项目竣工验收前三十个工作日落实告知要求。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人提交告知承诺后须在项目开工前落实告知要求。
(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查
1、申请人提交告知承诺后须在项目竣工验收前三十个工作日落实告知要求。
(三)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需要申请人实施告知承诺的期限
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事项,申请人提交告知承诺后在开工前7个工作日前落实告知要求。
(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需要申请人实施告知承诺的期限
1、申请人提交告知承诺后须在项目开工前落实告知要求。
(五)、城区建设项目配套环卫设施设计审查需要申请人实施告知承诺的期限
1、在规划方案审查阶段返回本告知承诺书时同步提交项目环卫设施方案设计资料。
2、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时同步提交环卫设施施工图及备案资料。
3、在项目综合验收时向我局提交该地块垃圾收集站(点)、公厕等环卫设施竣工验收资料。并保证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垃圾收集站(点)、公厕等环卫设施同步验收并达到使用要求。
高压客户用电登记表
客 户 基 本 信 息 | |||||||||||||||||||||||||||||||||||||
户 名 | 户 号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行 业 | 重要客户 | 是 □ 否 □ | |||||||||||||||||||||||||||||||||||
用电地址 | |||||||||||||||||||||||||||||||||||||
通信地址 | 邮编 | ||||||||||||||||||||||||||||||||||||
电子邮箱 | |||||||||||||||||||||||||||||||||||||
法人代表 | 身份证号 |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
客 户 经 办 人 资 料 | |||||||||||||||||||||||||||||||||||||
经 办 人 | 身份证号 |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
账务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
用 电 需 求 信 息 | |||||||||||||||||||||||||||||||||||||
业务类型 | 新装 □ 增容 □ 临时用电 □ | ||||||||||||||||||||||||||||||||||||
用电类别 | 工业□ 非工业□ 商业□ 农业□ 其它□ | ||||||||||||||||||||||||||||||||||||
第一路电源容量 | 千瓦 | 原有容量: 千伏安 申请容量: 千伏安 | |||||||||||||||||||||||||||||||||||
第二路电源容量 | 千瓦 | 原有容量: 千伏安 申请容量: 千伏安 | |||||||||||||||||||||||||||||||||||
自备电源 | 有 □ 无 □ | 容 量: 千瓦 | |||||||||||||||||||||||||||||||||||
需要增值税发票 | 是 □ 否 □ | 非 线 性 负 荷 | 有 □ 无 □ | ||||||||||||||||||||||||||||||||||
特别说明: 本人(单位)已对本表及附件中的信息进行确认并核对无误,同时承诺提供的各项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
经办人签名(单位盖章):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
供电 企业 填写 | 受理人: | 申请编号: | |||||||||||||||||||||||||||||||||||
受理日期: | 供电企业(盖章): | ||||||||||||||||||||||||||||||||||||
用电申请书
济南供电公司:
我单位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申请用电,申请容量为________KVA(增容客户填写:用电户号为______________,原容量为_________KVA,申请纯增容量为________KVA,增容后的总容量为_________KVA)。(是/否)________申请双电源。
电力用途为_____________(类型有商业、办公、施工、生产、农业排灌、居民生活用电等),总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若电力用途中有居民生活用电或新建项目为房地产住宅项目,需写清居民户数为________户。
单位名称(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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