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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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
2023年8月31日,莱芜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莱芜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持续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促落实,促进审计整改成果转化,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增强审计监督质效,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莱芜区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莱芜区审委发〔2022〕1号)等制度要求,出台了《莱芜区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莱审委发〔2023〕3号),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认真梳理审计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时限,督促被审计单位抓整改、促提升。各被审计单位扛牢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各主管部门针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行业性问题,深挖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求实效,推动行业系统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15类39项问题。其中非金额类问题29项,金额类问题10项,涉及问题资金4888.4万元。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37项(其中,非金额类问题29项,金额类问题8项),完成率94.87%。通过审计整改,上缴国库资金3351.98万元,拨付到位资金866.98万元,调整账目资金290.64万元。根据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制定或修订完善制度20项,进一步堵塞了制度漏洞,加强了内部控制,提高了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二、区级预算执行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四本预算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和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1.预算编制不细化。2022年区财政安排预算“其他项目”支出10000万元,未明确到具体部门单位和项目,项目支出编制不细化。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年初预算安排的“其他项目”为上年度收回再安排的项目,作为全区预留,待预算单位实际支付时再将该项目进行细化分配。区财政局已对相关情况进行梳理,以后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2.专项资金执行率较低。2022年区财政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7328.49万元,实际支付资金25212.17万元,占全部专项资金的32.60%。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认真分析专项资金年末结存较大的原因,并在2023年初将结转的专项资金重新录入预算一体化系统。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快专项资金分配进度,不断提高资金执行率。
(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方面
1.部分项目追加经费未形成支出。2022年财政部门批复的12家部门单位、15个街(镇)追加经费1912.04万元,当年未实现支出。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已将问题反馈给相关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并出具了报告。下一步,区财政将严格追加经费资金的审批,督促各单位按规定及时支付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直达资金221.23万元未拨付到位。2022年年底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市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4项资金411.48万元当年未拨付,截止审计日221.23万元仍未拨付。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已将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单位,由各部门单位积极落实整改。目前,市级租赁住房补贴74.66万元与市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141.2万元已拨付到位;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5.37万元区园林绿化发展中心正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购买防火物资,计划于2024年6月底前拨付完毕。
(三)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方面
1.部分预算单位绩效自评未按规定时间完成。2022年65个预算单位中有38个未按区财政局规定的3月底前完成项目绩效自评。
整改情况:财政局和38个预算单位进行了沟通,查询原因并督促立即整改。38个单位均已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自评上报。下一步,财政局将不断加强对预算单位绩效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管,保证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算绩效工作。
2.项目资金未全部拨付到位。2022年1个乡镇县域经济发展资金715.50万元,有69.52万元滞留镇财政。
整改情况:和庄镇认真贯彻落实资金拨付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目前已拨付资金67万元,剩余资金将依据工业园区工程进度拨付,预计2024年底前全部拨付完毕。
3.滞留专项资金202万元。1个办事处2021年“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帮扶资金中应拨付到5个村的202万元资金滞留在办事处,2年仍未拨付。
整改情况:高庄街道办事处研究制定了资金拨付计划,加大力度筹措资金,计划于2024年12月底前支付101万,剩余资金于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完毕。
4.教师周转宿舍利用率低。2021年7个街镇的18所学校使用教育发展资金836.97万元改扩建教师周转宿舍,审计发现周转宿舍入住率仅46%。
整改情况:区教体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周转宿舍管理使用的规定》,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教师周转宿舍管理使用,明确管理办法、调配规则、使用和维护制度,摸清摸实现有在编教师对教师周转宿舍的需求,为老师提供更加优质的住宿环境,不断提升教师周转宿舍利用率。
(四)财政运行风险方面
区级库款压力较重,财政兑付能力弱。截至2022年底财政库款资金余额仅占财政预算支出责任14.69%,比去年同期降低12.30个百分点,区级库款规模过小,财政兑付能力弱。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将加强收入征管,加大对上争取和资金统筹盘活力度,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开源节流。同时,强化库款管理,优化库款调配,按照“三保”要求和支出事项轻重缓急,合理分配调节库款,缓解库款兑付压力,不断提高库款兑付能力。
(五)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调减支出转暂付,新增暂付款9148.40万元。莱芜区本级为平衡预算,将当年实际发生的拨付莱芜区公安局的资金9148.40万元作暂付款处理。
整改情况:我区当年财力不足,无法列支上述事项,故将该项支出作暂付款处理。今后,区财政局将加强对暂付款的管理,对形成的暂付款做进一步的统计核实清理,压减暂付款的规模。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及非税收入征管方面
1.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1个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国有资产租赁收入全部编入年度预算,涉及资金5.10万元;3个部门预算支出与实际支出差距较大,预算编制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2023年,区卫健局已将需上缴的租赁收入全部纳入了当年预算;区水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贸促会等单位通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和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2.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国库。2个部门污水处理费、房屋租赁费未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涉及资金3347.87万元。审计期间已整改。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及各执收单位将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及时收缴非税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及时上缴。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1.预算支出不合规。3个部门在项目经费中列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18万元;2个部门未按规定要求收回预拨付的移民安置补偿结余资金186.70万元、计生免费技术服务专项资金51.97万元。
整改情况:针对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问题,区行政审批局、区贸促会召开会议进行了落实,将强化预算支出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项使用。区卫健局已将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维修燃油支出的招商引资费用收回,汇入财政局预算外账户,并组织开展了行业内财务管理及审计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针对未按规定要求收回预拨付的移民安置补偿结余资金问题,2023年6月,区水务局向口镇街道、苗山镇发函催缴结存的补偿款,并多次对接两街(镇)催收,预计2024年4月底前收回。
针对计生免费技术服务专项资金问题,区卫健局已完成资金拨付,主要用于2022年11-12月各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未结算的经费及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相关技术指导、人员培训、项目宣传等工作。
2.资金监管不到位。经大数据比对资金发放明细和殡葬数据,发现15名死亡人员领取特扶、奖补等资金1.99万元,审计期间已追回0.73万元;2017年7月至2023年1月期间,22名死亡乡村医生领取补助资金6.92万元。截至审计日,已追回17人5.07万元,尚有5人1.85万元未追回。
整改情况:目前,区卫健局已全部追回并上缴相关资金。同时,完善了老年乡医补助人员信息核实及资金发放制度,进一步压实责任,定期核实,确保各级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3.公务接待未严格执行一次一结制度。通过大数据分析审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资金支付情况,发现10个部门单位公务接待费用集中结算,未严格执行一次一结制度,涉及金额7.85万元。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已将问题反馈给相关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并出具了报告。下一步,区财政局将强化财政审核监督职能,严格要求预算单位按规定办理公务接待费用。
4.公务卡制度执行不严格。通过大数据分析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资金支付情况,10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差旅费、招待费等业务支出,涉及资金7.68万元。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已将问题反馈给相关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并出具了报告。同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管理使用的通知》(莱芜区财[2023]5号)文件,督促各预算单位使用公务卡进行消费结算,对未按规定执行的支付申请将予以退回。
5.部门决算草案编制不真实。2个部门非税收入47.06万元未编入部门决算,1个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多编0.28万元。
整改情况:区水务局、区卫健局、区贸促会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强调预决算编制的重要性,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准确完整编制部门决算,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在填报2023年决算时,3个部门积极参加财政局召开的全区部门决算培训会,进一步提高了决算编制水平。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未按期完成。一是雪野水库至大冶水库联通工程项目,未根据合同约定和绩效目标要求于2022年底完工。截至审计日,仍未完工。二是2022年区财政下达雨污合流清零管网改造项目奖补资金150万元,当年未及时组织实施该项目。截至审计日,该项目正在实施,资金未拨付使用。三是2022年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年初预算200万元,安排资金未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雪野水库至大冶水库联通工程未完工问题,区水务局专门召开项目推进会,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占地手续办理,通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
二是针对雨污合流清零管网改造项目问题,项目已于2023年4月全部建设完成,今年1月完成竣工验收,并在2月拨付资金17.5万元。下一步,将与区财政局积极对接,及时按进度拨付资金。
三是针对2022年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安排资金未使用问题,2023年3月,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共同对2022年建设完成村卫生室进行了评估验收,验收合格村卫生室40处,补助资金200万元已拨付到位。
2.专项资金分配方法不科学。2021年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收到专项补助资金870万元,未根据项目投资规模科学制定分配方案,而是对建筑面积、规模不同的174个村级卫生室按同一标准5万元/村进行了补助。
整改情况:区卫健局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议,强调以此次审计为戒,加强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建立规范、标准、透明的资金分配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部分项目资金闲置。一是2022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因项目调研论证不充分,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重复,预算资金40万元无对应项目实施,资金闲置。二是卫生科技人才经费9.85万元闲置14个月未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项目论证不充分造成资金闲置问题,区卫健局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将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针对卫生科技人才经费闲置问题,目前9.85万元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区卫健局将不断加强资金拨付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4.项目绩效未充分发挥。一是2022年投资367.35万元购置政务服务自助终端93台利用率不高,大部分企业和群众还是选择传统的人工窗口办理业务。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具有工商营业执照打印功能,其价格明显高于民生标准型,但该项功能并未得到利用。二是境外洽谈及博览会项目组织企业参加国际联络、商事认证等事项未达到绩效目标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利用率不高问题,区行政审批局通过加大宣传引导、丰富终端功能、优化设备布局和加强人员配备等措施,提高了设备利用率。
二是针对境外洽谈及博览会项目组织企业参加国际联络、商事认证等事项未达到绩效目标要求问题,区贸促会召开了整改会议,下一步将加强绩效结果应用管理,严格执行绩效目标要求,确保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四)部门所属预算单位的管理监督和重大风险隐患方面
1.内部管理不严格。2个部门内控制度不健全,未建立财务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绩效管理等内控制度;3个部门账务处理不合规,2个部门资金支出手续不完备,2个部门报销结算办理不及时,2个部门财务不相容职务未分离;1个部门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车辆使用信息未登记。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区水务局、区贸促会已制定了相关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
二是针对账务处理不合规问题,区水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贸促会进一步完善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和财经法规学习培训,提高账务处理能力和水平。
三是针对资金支出手续不完备、报销结算办理不及时、财务不相容职务未分离问题,区卫健局、区贸促会对相关附件进行了完善,加强了人员配备,今后将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及时结算各项费用。
四是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区贸促会研究修改了部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了公务用车及加油登记台账管理,提高车辆管理水平。
2.对所属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2021年区水务局3处水库管理所调整为中心分支机构,账务应并入机关统一管理,但截至审计日,3处水库仍存在独立账务。二是2022年1月区卫健局成立内部审计机构,但未对所属4个副处级全额事业单位、1处二级甲等医院和15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监督检查,内审机构作用未发挥。
整改情况:针对账务未统一管理问题,区水务局已与区财政局对接,委托第三方对三处水库进行审计,2024年,三处水库管理所账务已纳入区水务局机关统一管理。
针对内审机构作用未发挥问题,2023年,区卫健局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了财务审计工作,组织开展了区医疗卫生机构2023年度财务管理及审计工作培训会和总结推进会,积极发挥内审机构作用,提高行业系统管理水平。
(五)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个别预算单位未使用资产管理系统。比对2022年度全区资产管理系统和预算单位财务数据,发现4个预算单位未使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数据,导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计不全面。
整改情况:目前,上述4个单位已开始使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从2023年6月份开始正常报送资产月报。
2.部分预算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和财务数据不一致。通过大数据分析,17家区直部门及下属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数据与财务数据不一致,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差额19910.34万元、无形资产净值差额1929.60万元,造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实不符。审计期间10家部门及单位已整改。
整改情况:各相关部门单位已对数据进行核实,实现账实相符,全部整改完成。
3.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一是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不准确。2020-2022年大班额基建工程款9900万元,未按规定计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二是合并学校资产交接工作不规范。苗山镇3所小学并入苗山镇中心小学,学校在资产交接过程中仅将账务进行合并未对资产实物进行盘点,存在一定的资产流失风险;口镇金城小学并入吐丝口小学的交接工作,截至审计日仍未完成;被撤销学校资产中的土地、产权不清晰的房屋及构筑物,在未与乡镇办理转交手续情况下,并入了撤并后所属学校的账面资产中,造成学校合并资产不准确。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不准确问题,由于项目时间跨度大且工程款未完全支付,区教体局和施工单位进行了账务核对。待账务核对完毕后,区教体局将依据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分学校分项目形成固定资产,并同步将固定资产调拨至相关学校。
二是针对合并学校资产交接工作不规范问题,区教体局第一时间安排整改落实,苗山镇中心小学已委托第三方进行了实物盘点并出具盘点报告,报告显示与实物一致;口镇金城小学、吐丝口小学已在2023年6月份完成交接;学校合并资产由撤并学校所属教办(学区)提出处理建议,并召开党组会进行讨论研究,明确了房屋及构筑物处置意见,正在报区政府审批,审批完成后进行规范处置。
3.部分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严格。2个部门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和县域数字平台项目投资、办公设备购置290.64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2个部门7处国有资产出租未履行报批手续; 1个部门出租国有资产未公开竞价,租赁价格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未计入固定资产问题,区水务局、区贸促会已对资产登记入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保证资产准确、完整。
二是针对资产出租未履行报批手续问题,区水务局、区卫健局将进一步加强资产出租管理,认真落实履行出租房屋租赁价格评估、审批备案等手续,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针对出租国有资产未公开竞价,租赁价格不合理问题,区卫健局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议,将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资产的租赁价格。目前,已聘请事务所对租赁价格进行了评估,出具了《房屋租赁价格评估报告书》,并以此作为2024年对外租赁价格的确定依据。
(六)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方面
网络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2个部门未建立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未明确网络安全负责人;1个部门未按规定与参与信息化建设的企业签订安全保密协议;1 个部门县域数字平台项目于2022年10月份完成并投入使用,截至审计日,未组织验收。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未建立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度问题,区行政审批局、区贸促会已建立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和要求。
二是针对未签订安全保密协议问题,区水务局已按照有关规定与参与信息化建设的企业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明确安全和保密义务与责任,进一步加强了单位安全保密工作。
三是针对县域数字平台未验收问题,区水务局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了项目的验收工作,将尽快完成资产移交,完善资产入账手续。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全区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部分债券项目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于2018年7月立项,投入运营时间为2021年7月。使用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5000万元,2030年到期应还本付息金额33350万元,预计期间内收益115522.4万元。目前偿还资金的仅为每年租金收入930.16万元,与预期年租金收入差距较大,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与项目单位进行了对接了解,项目园区目前年租金收入930.16万元,可以保障偿还每年利息835万元。同时,齐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实现项目资产的回购转让。其中,准备与山东固丝德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签订B区《项目交接回购协议》,回购金额10238.27万元,固丝德夫公司计划三年完成回购,目前正在积极对接回购事宜,争取尽快完成;根据重工项目拆迁安置需要,确定将C区进场交易转让,目前与希格斯公司签订C区转让框架协议,正在履行国有产权入场交易流程,预计可实现转让收入23441.50万元。
根据以上情况,通过厂房出租、出售方式实现的收入能够满足债券资金到期还本付息的需要。
2.村组织运转经费未及时拨付到位。
整改情况:审计期间,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莱芜区文旅融合政策落实和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绩效情况审计调查
1.文旅融合重点任务落实不到位。一是雕栏山旅游集聚片区四个项目,完成时限为2022年12月31日,截至审计日,田园社区、民宿项目正在实施,尚未完成。二是莱芜区2019年至2020年新建改建旅游厕所85处,抽查11处,发现9处由于管护不到位造成水、电、降温、取暖等配套设施损坏,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三是文旅云平台未设置街(镇)专区,每个社区、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不能通过云平台开展活动报名、在线直播、群众点单等相关业务。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雕栏山旅游集聚片区建设项目未按期完工问题,区文旅局不断加强督促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建设内容均已全部建设完成。
二是针对旅游厕所因配套设施损坏处于闲置状态问题,区文旅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厕所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规范旅游厕所管理。对以上存在问题的旅游厕所逐一实地查看,要求各街(镇)严格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对损坏设施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厕所正常使用。
三是针对文旅云平台未设置街(镇)专区的问题,区文旅局已召开党组会议,按照工作分工,就内容上传、审核权限进行了重新分配。下一步将及时更新上传内容,提高使用效率,打造更多群众家门口的“文化客厅”。
2.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措施不力。一是新发现8处革命遗址,未补录到文物名录中且未及时登记并向社会公布、75处灭失文物相关数据未进行调减,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登记更新不及时。二是抽查发现,莱芜区418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60处因所有权私有、管理人未尽责履职、修缮不及时等原因,破损严重,存在损毁或灭失风险。三是2处不可移动文物项目共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因项目建设单位及属地单位协调推进慢,修缮工程未实施,资金到位后一直未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登记更新不及时问题,钟效培烈士碑等八处革命遗迹已分别被公布为山东省级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济南市级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成。75处灭失文物相关数据未进行调减主要是因为数据库距今时间较长,更新不及时。目前,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已经开展,区文旅局将以此为契机,理清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及时更新、补录不可移动文物信息数据,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二是针对60处不可移动文物存在灭失风险问题,区文旅局成立了文物巡查工作队,对上述60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巡查,摸清文物受损情况,分类制定修缮保护计划,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目前,已编制完成横顶村玄帝庙、中共泰山特委建立旧址、城子县后厦修缮计划书并上报。2023年上半年,由区文旅局牵头,多次对区域内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安全检查,与各街(镇)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落实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属地管理责任。
三是针对2处不可移动文物项目资金闲置问题。区文旅局多次与茶业口镇及户主协调,李念林故居修缮工程已于2023年8月22日完工,完成了四方验评及初验工作。泰山军分区被服厂旧址已经完成修缮工作,资金待工程结算审核后拨付。
3.地方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不善。部分农家书屋配置不齐全,利用率不高;农家书屋补充书籍前未采取有关方式征求群众意见;部分村未完全按照每村一月一场的标准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公益电影放映次数不达标。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部分农家书屋配置不齐全,利用率不高问题,区文旅局制定了《农家书屋管理员培训实施细则》,分期分批组织举办了两次农家书屋管理员培训,对农家书屋管理、书目整理、上架等工作进行明确的要求和培训。同时,督促街(镇)与辖区内的农家书屋签订责任书,要求书柜、桌、椅等基础设施齐全,落实管理责任。
二是针对农家书屋补充书籍前未采取有关方式征求群众意见问题,区文旅局积极做好2023年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组织各街(镇)农家书屋开展线上“百姓自主选书”活动,精准对接百姓阅读需求,书目涵盖了政经、科普、农业、儿童读物等多个领域,共选书5171册,点击量18863次,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极大地丰富了各农家书屋的藏书。
三是针对公益电影放映次数不达标问题,区文旅局加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监管,汲取以往的经验和教训,提前做好谋划摸底,对不具备放映条件的行政村在签订合同时体现出来,明确调整的数量和具体调整名单,确保放映均衡性。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莱芜区重点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审计调查
1.项目推进及前期手续办理问题。一是项目整体推进缓慢。2021年秋季开学前应完成新建和改造4所学校,仅完成2所小学腾空园舍改造;2022年秋季开学前应完成新建4所学校和扩建2所学校,仅有1 所小学改扩建部分工程完工投入使用;2022年底应完成新建1所和扩建1所学校,截至审计日,因手续不完善未启动建设。二是项目前期手续未办理。4个项目未办理可研批复手续,5个项目未办理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手续,也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三是凤城高中改造及加固项目未按工程招标方式采购。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项目整体推进缓慢问题,区教体局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多次组织召开学校建设协调推进会议,每周调度项目进展,督促施工单位加快进度。目前,二实小及凤城中心小学园舍改造项目、汶源学校改扩建项目、实验中学南北校区改造项目、凤城中心小学改扩建项目及嬴牟小学新建项目、文昌学校新建项目、滨河学校新建项目、香山学校新建项目等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是针对项目前期手续未办理问题,区教体局多次召开学校建设协调推进会议,各相关单位共同协调解决所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目前,嬴牟小学新建等4所学校建设手续全部办理完成,并严格按照手续施工;凤城中心小学扩建、汶源学校扩建项目受土地问题制约(需取得土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后才可办理立项),暂未办理可研批复、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施工许可等手续。下一步,各相关单位将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有关规定,提高手续办理效率,保障学校建设项目按时按点推进落地。
三是针对凤城高中改造及加固项目未按工程招标方式采购问题,凤城高中已召开党委会,对此问题进行深刻、充分的总结反思,要求相关人员加强专业学习和研究。下一步,将严格规范各类工程手续,认真学习调研,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项目投资控制和建设管理问题。一是1个项目预算投资3407.58万元,提报竣工结算金额为4679.31万元,未经批复增加投资1271.73万元;二是1个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变更,但变更事项未按照合同约定经发包人同意并向有关监督部门备案。三是2所学校部分建设项目在合同约定工期内未完工。四是截至审计日,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建设项目一期中标单位未按照合同额10%缴纳履约担保。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工程未经批复增加投资问题,凤城高中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预算编制工作,严格工程管理和追加变更手续报批,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二是针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变更未经发包人同意并向有关监督部门备案问题,由建设单位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及时整改,项目经理已到现场进行现场管理,确保项目安全有序进行。
三是针对2所学校建设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问题,凤城高中、实验中学已完工并交付使用,现已全部完成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记录、验收证明、验收报告等资料。
四是针对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建设项目一期中标单位未按合同额10%缴纳履约担保金问题,赢昊城投公司已约谈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办理银行保函,现已办理完成。
3.工程建设质量及验收问题。2个教学楼改造项目未经验收已投入使用;抽查4个学校建设情况发现,截至审计日2所学校的3个改扩建教学楼、1 所学校的综合楼餐厅已投入使用,但消防改造工程均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个教学楼改造项目未经验收已投入使用的问题,已由嬴昊城乡公司组织五方进行项目验收,并出具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
二是针对消防改造工程未完成已投入使用问题,目前凤城中心小学扩建项目全部通过消防验收,投入使用;实验中学南北校区改造消防已通过线下验收,8月底前出具消防验收报告。
(二)莱芜区嬴汶河防洪治理项目建设情况审计
1.工作协调机制不健全。未按规定建立相关工作协调机制,项目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要求。
整改情况:区水务局已按要求建立健全了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现场负责人和主要职能,保证赢汶河河道治理项目有序开展。同时,将不符合规定的技术负责人进行了变更,由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
2.勘察设计不科学、不合理。一是设计遗漏必要实施项目,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各标段均存在增加合同清单外建设内容或工程量的情况。二是设计部分非必要项目。三是雪野水库至山口段1#拦砂坎下游右岸约500米的河道护坡、上王庄至埠口段部分防汛路与河堤相连坡度、草皮护坡等勘察设计不合理,存在安全隐患。四是雪野水库至山口段水土流失防治范围设计不准确。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设计遗漏必要实施项目问题,主要是工程批复和完工时间跨度大,期间经历2022年汛期洪水冲刷,对河道岸线稳定及沿河建筑物产生较大影响,依据实际情况对非设计内容进行了增加。区水务局已及时召开会议,吸取经验教训,将在今后工作中强化前期勘察,细化设计方案,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二是针对设计部分非必要项目问题,区水务局已依据监管职责要求建设单位落实实际情况,按照要求取消设计非必要项目。同时,专题召开落实会议,听取设计单位反馈意见,落实下一步措施,加强对以后设计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设计更加科学合理。
三是针对勘察设计不合理,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区水务局通过与设计单位沟通,对相应问题进行了落实,补充完善了安全防护措施。下一步,将加强项目前期勘察设计监管,提高勘查设计成果质量。
四是针对水土流失防治范围设计不准确问题,区水务局已委托设计单位开展了水土流失防治范围复核,出具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复核明确了水土流失防治范围。
3.工程建设监管不到位。一是施工单位配备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承诺配备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不匹配、跟踪审计人员配备不到位且未按标准常驻工程现场;二是环境保护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未编制;三是雪野水库至山口段与上王庄至埠口段地面附着物设计补偿标准不统一;四是上王庄至埠口段已完工的吉山桥,桥面高于现有路面,无法正常通行,同时石笼护坡施工未达到设计规范要求,容易被水冲刷,影响河堤安全。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工程管理人员不匹配、跟踪审计人员配备不到位且未按标准常驻工程现场问题,区水务局加强了对各参建单位现场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人员考勤,达到了合同约定要求。
二是针对环境保护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未编制问题,区水务局已委托第三方完成方案编制并报审批部门批复。
三是针对地面附着物设计补偿标准不统一问题,区水务局已委托第三方对各街(镇)报送的估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将审核报告向相关街(镇)进行了告知,要求各街(镇)加强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监管,规范使用拨付的补偿费用,确保依托相关文件规定及街(镇)实际落实完善补偿标准。
四是针对吉山桥桥面高于现有路面无法正常通行和石笼护坡施工未达到设计规范要求问题,区水务局已采取临时措施保证行人通行,后期将督促街(镇)积极协调,保证通行需求。同时,责令施工单位对石笼内块径小的石块进行替换,石块间隙大的进行填充,确保达到规范要求。
六、进一步抓好整改工作的措施
(一)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动态化督导,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加快落实、一抓到底,确保应改尽改、高质量清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强化建章立制和跟踪问效,适时组织审计整改“回头看”,防止问题回潮反弹,推动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二)进一步加快审计整改进度。科学研判、分类处理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既帮又促推动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对于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确实整改困难的,帮助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建议;对于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推进不力的,联合各类监督力量对整改主体进行联合督查;对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加强查改联动、破立并举,加强顶层设计和过程管理,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实现标本兼治。坚持“治已病”与“防未病”相结合,系统梳理分析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督促部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努力做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征途漫漫,未来可期。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立足经济监督职责定位,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的审计监督护航莱芜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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