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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学习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题讲座的议题解读
11371202004358421D/2026-6744155
区司法局
2026-06-22

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学习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题讲座的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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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设立背景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是我国首部行政执法监督国家层面专门行政法规,共7章44条,2026年2月1日正式施行。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设部署,结合我区市场监管、基层综合执法等领域存在趋利执法、重复检查、程序不规范等现实问题,本次常务会设置专题学法议题,推动区级领导、各执法单位负责人带头研学,补齐行政内部监督制度短板,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行政执法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系统全流程内部层级监督,兼具统筹、纠错、指导职能,集中研学有利于自上而下统一执法监督工作标准。

二、议题核心授课内容

讲座围绕四大板块系统解读条例,厘清监督全流程法定规则:

一是阐明条例立法价值与监督主体。明确司法行政部门为本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司法所延伸基层监督职能,区分政府统筹监督、行业部门层级监督双重职责,从制度层面破解监督主体模糊、权责分散难题。

二是拆解条例核心法定制度。划定全覆盖监督范围,重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违规异地执法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规范日常监督、专项督查、提级督办等监督方式,建立督办函、监督意见书分级纠错闭环,同步明确数字化监督平台建设要求。

三是厘清各类监督边界协同机制。区分行政执法主动全流程内部监督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动事后救济,规定涉诉争议不再重复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监察、政府督查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各类监督贯通发力。

四是结合我区部署落地举措。依托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行动,针对9类执法乱象开展专项整治,落实11项长效管控机制,压实“鲁执法”平台全场景应用、街镇涉企检查规范化两项年度重点工作。

三、议题学习目标与实施导向

本次学法旨在打通“学条例、转理念、促规范”转化路径:一是压实领导干部法治责任,扭转“重执法、轻监督”误区,推动条例要求转化为规范执法行动自觉,降低行政败诉风险;二是刚性约束涉企执法行为,通过数字化平台全程留痕杜绝无序检查,落实包容审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构建全域协同监督体系,打通群众、企业诉求线索处置渠道,形成全链条监督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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