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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莱芜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审议稿)》编制情况的议题解读
11371202004358421D/2025-6657471
区司法局
2025-06-06

关于《莱芜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审议稿)》编制情况的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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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背景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2019年9月1日起实施)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要求结合本级政府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明确: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均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二、开展情况

区司法局积极组织各街道(镇)、区政府各部门(单位)报送2025年度承办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最终筛选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即《莱芜区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干补偿实施方案》,承办部门是区自然资源局。

三、重要意义

将《莱芜区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干补偿实施方案》纳入《莱芜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审议稿)》,旨在有效杜绝抢栽抢种现象,减轻基层清理负担,加快土地征收效率,帮助群众快速获得补偿,及时弥补因征地拆迁造成的损失,提高群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配合度,有效减少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的风险,为项目落地提供高效的土地要素保障。

四、推进措施

一是区自然资源局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依法公开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照法定程序顺利实施。二是区自然资源局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由决策承办单位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完整归档,依法规范管理。三是区司法局牵头做好培训指导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照法定程序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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