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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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2021年6月18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政府办公室公布了莱芜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因部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发生变化,区政府决定对2021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区教育和体育局承办的《莱芜区鹏泉街道2021—2023年学校规划建设工作方案》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二、将区自然资源局承办的《莱芜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三、将区交通运输局承办的《莱芜区综合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四、决策事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必要时开展决策后评估,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主要依据。
附件:莱芜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
莱芜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一、莱芜区“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承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二、莱芜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承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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