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中国民主同盟济南市委凤城支部主委唐芳律师解读《莱芜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
字号:
大 中 小



专家简介:
唐芳,男,汉族,民盟盟员,副主任律师,中国民主同盟济南市委凤城支部主委。中华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济南市律协法律顾问委专委,民盟济南市法制委专委;获评为原莱芜市“优秀法律工作者”,原民盟莱芜市委“优秀盟员先进个人”,原莱芜市兼职劳动仲裁员;山东省法援中心专家库专家,《齐鲁晚报》新媒体驻站律师,民盟莱芜基层委参政议政先进个人等。
问:《莱芜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唐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机制,激发全区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平安莱芜”中的独特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山东省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工作办法(试行)》(鲁民〔2019〕14号)相关规定,结合我莱芜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问:《莱芜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中,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的对象是哪些
唐芳: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是指发放给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的补贴。本办法适用于镇(街道)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中由区司法局所聘任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村(社区)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在司法所备案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经区司法局备案的人民调解员。
问:《莱芜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中,人民调解案件的补贴发放原则是什么?
唐芳: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行以调解案件定补,按照“调解成功,协议履行,一案一补”、“谁调解、补助谁”的原则分等级予以兑现。
问:《莱芜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中,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的范围是怎么界定的?
唐芳:本办法所涉及补贴的人民调解案件,包括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直接调解或参与调解成功的民间各类纠纷,以及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专业领域内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问:《莱芜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中,补贴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唐芳:本办法第二章中明确了补贴的条件和标准,补贴分为简易矛盾纠纷案件、一般矛盾纠纷案件、疑难矛盾纠纷案件和重大矛盾纠纷案件四类。简易矛盾纠纷每件补贴20-50元,一般矛盾纠纷每件补贴50-100元,疑难矛盾纠纷每件补贴200-300元,重大矛盾纠纷每件补贴1000-2000元。
问:《莱芜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中,对于补贴是怎样进行评审、发放和监督的?
唐芳: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矛盾纠纷后,按要求立卷归档。各司法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按要求将本辖区初审合格的卷宗登记造册,并上报莱芜区司法局审核。区司法局每季度将全区调解案件件数及发放补贴金额报区政府,经区政府审批后报区财政局统一发放补贴。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区司法局具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权和细节的解释权。
解读机构:济南市莱芜区司法局
具体联系人:孙兴林
联系电话:0531-76120600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