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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莱芜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解读《济南市莱芜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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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司法局
2020-04-08

主要负责人解读:莱芜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解读《济南市莱芜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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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局长照片.jpg

程晔,女,汉族,1970年生人,中共党员,中共济南市莱芜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莱芜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司法局全面工作。

问:《济南市莱芜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程晔:莱芜区现有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787个,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3个,分别为莱芜区涉诉人民调解委员会,莱芜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莱芜区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区共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人数共有3168人,其中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770个,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镇(村)两级调解组织达到全覆盖。

2014年原《莱城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全区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两万余件,其中,符合发放补贴的调解案件数为6351件,共发放补贴123.245万元。人民调解员的热情不断增强,人民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广大调解员的调解水平和卷宗制作质量总体有了明显进步,减轻了政法机关工作压力,减少了当事人诉讼成本。目前,调解案件数量持续增多,各级调委会调解案件数量的年增长率在10%以上。

2014年4月30日,原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莱城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莱城区政办发[2014]21好),该实施办法已于2019年4月30日到期。按照各级关于人民调解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实际,确定了补贴施行的原则,明确了领取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的人员范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完善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机制,进一步激发全区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平安莱芜”中的独特作用,制定本办法。

问:《济南市莱芜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中的补贴标准是怎样制定的?

程晔:按照以下补贴标准进行实施——简易矛盾纠纷20-50元,一般矛盾纠纷50-100元,疑难矛盾纠纷200-300元,重大矛盾纠纷1000-2000元。

问:《济南市莱芜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中补贴兑现方法是什么?

程晔:规定了各调委会上报案件卷宗的时限、上报程序,逐级上报后由区司法局统一汇总,上报财政局与银行发放补贴。

问:《济南市莱芜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中对于人民调解文书有什么要求?

程晔:规定了简单口头调解、简单书面调解、重大疑难复杂等各类调解文书应包含的档案目录及相关内容。

问:《济南市莱芜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中的调解补贴审核发放制度怎样执行?

程晔: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本单位调解案件的初审;各司法所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对本辖区上报的调解卷宗进行全面审理,并按照100%的比率对调解员及当事人进行回访;区司法局按季度对人民调解案件进行审查,并按10%的比率随机进行回访,审核无误后报区政府审批。发现不符合标准或弄虚作假、冒领补贴的,一经查实,坚决追回,并按照本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解读机构:济南市莱芜区司法局

具体联系人:孙兴林

咨询电话:0531-7612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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