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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问答】《莱芜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11371202004358421D/2021-6475240
区司法局
2021-06-15

【政策问答】《莱芜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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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莱芜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2020年10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2020年12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2021年6月2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济南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解读机构:济南市莱芜区司法局

具体联系人:李燕萍

咨询电话:0531-761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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