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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消费提示】秋季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索引号
11371202K21349127P/2026-6746631
发文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6-08-28

【消费提示】秋季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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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秋以来,气温变化频繁,昼夜温差加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随之增加。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防范秋季易发、多发的食品安全问题,现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采购食品,把好源头关

选对场所。请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或农贸市场购买食品,不在无证摊贩处选购散装熟食或凉拌菜。

细看标签。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认真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不购买“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

二、居家饮食,把好加工关

生熟分开。处理生肉、水产品后,应及时洗手,并做到刀具、砧板、容器生熟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烧熟煮透。秋季是食源性疾病高发期,肉类、蛋类、水产品及豆角(四季豆)等食材务必烧熟煮透;剩饭剩菜应彻底加热后再食用,不建议反复加热。

及时冷藏。熟食在室温下存放不宜超过2小时;未食用完的食品应待冷却后及时放入冰箱,但不宜长时间存放。

三、外出就餐,把好选择关

看脸就餐。外出就餐时,选择环境卫生整洁、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食品安全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尽量避开客流量突然过大、超负荷供应的餐馆。

拒食野味。不食用来源不明的野生菌、野菜、野果及野生动物产品,不盲目追求“新鲜”“奇特”食材。

合理点餐。按需点餐,倡导“光盘行动”,剩余菜品主动打包,避免餐饮浪费。

四、特殊人群,把好适宜关

老人、儿童、孕妇及免疫力低下人群,应避免食用生腌、生食水产品、未经充分加热的凉拌菜等高风险食品。

秋季干燥,建议多饮用温开水,少喝含糖饮料,适量增加新鲜果蔬摄入,但注意生食果蔬务必清洗干净。

五、网络订餐,把好查验关

下单前查看商家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尽量选择距离近、评价好的餐饮单位。

收到餐食后,先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封签是否完整,餐食是否受到污染,确认无误后尽快食用,不宜长时间存放。

六、维权与应急

留存凭证。消费时妥善保管发票、小票、电子交易记录等凭证。

及时就医。进食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尽快就医,并保留可疑食品样本及呕吐物。

投诉举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 12345 或 12315 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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