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一点通-反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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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商业混淆,商业贿赂,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七种行为。
二、哪些行为属于混淆行为?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1)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3)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4)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5)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三、哪些行为属于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相关公众。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经营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欺骗、误导相关公众的,属于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1)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2)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作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3)使用歧义性语言进行商业宣传;(4)其他足以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四、什么是商业秘密?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技术信息主要包括与科学技术有关的设计程序、图纸、模型、测试记录等研发信息,原料、配方、工艺、流程、制作方法、技术诀窍等生产信息,设备仪器的型号、配置参数、特别要求等配置信息,源代码、应用程序、数据算法等软件信息等。
经营信息主要包括公司文件、内部通知、会议纪要等基础信息,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战略规划、投融资决策、研发策略、商业模式、管理方法、产权交易、股权激励方案、专利规划布局等决策信息,产购销计划、产购销协议、招(投)标标书、产购销记录(订单)、运营成本、内部定价文件、产品合格
率、库存量、等产销信息,等等。
五、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主要有以下四种表现形式:
1.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主要是指行为人通过盗取、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例如,行为人将权利人载有商业秘密的文件偷偷复制,返还原件,留存复印件;以给付财物或其他利益的方式诱使他人告知商业秘密等
2.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进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主要是指行为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后,将商业秘密向他人扩散、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或者提供给第三人使用。其中,将商业秘密提供给第三人使用时,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方式均属于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3.将来源正当的商业秘密予以不正当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主要是指行为人虽然通过正当途径获取或者知恶了商业秘密,但却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权利人保密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这类行为人主要包括权利人在职、离职员工;权利人合作伙伴,如代理商、供货商、银行等;为权利人提供服务的外部人员,如律师、顾问、审计人员等。需要注意的是,教唆、引语、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权利人保密要求,实施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4. 第三人因主观恶意或重大过失而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述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仍然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视为侵犯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六、商业秘密被侵犯后,权利人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权利人发现自己的商业秘密被侵犯时,可视情况采取不同的救济措施:
1.寻求民事保护。权利人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2.寻求行政保护。权利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追究侵权人行政责任。
3.寻求刑事保护。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给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侵权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权利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七、商业秘密被侵犯后,权利人应负何种举证责任?
商业秘密权利人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时,需配合提交相关材料以证明下列事项:
1.证明主张保护的商业秘密权利主体资格;
2.证明主张保护的商业信息符合商业秘密法定构成要件;
3.证明被举报人使用的商业信息与主张保护的商业信息相同或实质相同;
4.证明被举报人具备接触或者非法获取主张保护的商业信息的渠道或者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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