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返还企业自我声明划型情况公示 (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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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岗返还企业自我声明划型情况公示
(第二批)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52号)、《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函〔2025〕18号)文件精神,济南市莱芜区石家庄幼儿园等1家企业为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提供相关材料对企业划型类型进行自我声明。现对以上企业自我声明划型类型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电话:053176228209
附件:稳岗返还企业自我声明划型情况公示名单 (第二批)
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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