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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莱芜政办字〔2020〕9号文件的通知
113712020043583847/2024-6601003
科技、教育
莱芜政办发〔2024〕3号
区科学技术局
2024-07-16
2024-07-16
有效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莱芜政办字〔2020〕9号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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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莱芜政办字〔2020〕9号文件的通知
莱芜政办发〔2024〕3号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

因政策变化,莱芜政办字〔2020〕9号文件中的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已不适应现行要求,区政府决定废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芜区支持科技园区(创新基地)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和“企业点单、院校揭榜”项目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莱芜政办字〔2020〕9号)。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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