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济南市莱芜区寨里镇寨里中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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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人数合理配置,一般不低于班级人数的10%。评议小组负责认定工作的民主评议。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
二、认定程序:提前告知、个人申请、评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
(1)通过主题班会告知国家资助政策及申请流程。
(2)学生自愿申请,填写《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评议小组收集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报认定小组审核。
三、认定依据: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劳动力及职业状况、家庭财产及收入、家庭负担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3)、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4)、学生消费因素。主要包括学生消费金额、消费结构等情况。
(5)、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可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殊困难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乡特困供养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2)困难和一般困难的认定标准根据认定依据自行制定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a、家中有商品房、注册机动车、家庭成员有在编工作的;
b、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c、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d、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e、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5、学生申请表的填写要规范、字迹清晰,不许有空项,没有填“无”。评审小组要认真评审并陈述认定档次的理由。
6、各班级按要求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学部进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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