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2025年汶源学校中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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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深入贯彻 “双减” 政策精神,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要求,结合学校“素养导向、多元评价”的育人目标,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涵盖考试组织、命题管理、监考规范、成绩应用等全流程,旨在构建科学、公平、高效的考试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教学质量提升。
第二章 考试类型与组织
第一条 考试分类
诊断性考试:小学一二年级采用 “通关游考” 模式,通过情景化任务(如 “汉字闯关”“数学超市”)考查基础知识应用能力,结果以 “星级评价” 呈现。
形成性考试:三至九年级每学期组织 1 次单元测试,采用“基础题 + 实践题”结构,重点检测知识掌握与迁移能力,测试结果作为教学调整依据。
终结性考试: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学期 1 次期末考试,初中增加期中考试,内容覆盖核心素养,其中实践操作类题目占比不低于 30%。
第二条 考试组织
考试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提前 1 周公布考场及监考安排。考场实行单人单桌,间距不小于 80 厘米,小学低年级可采用 “U 型” 座位布局。
初中毕业年级模拟考试不超过 2 次,严格控制题量与难度,避免机械刷题。
第三章 命题管理
第三条 命题原则
素养导向:试题需体现学科核心素养,如语文的 “整本书阅读”、数学的“生活建模”、科学的“实验探究”,杜绝偏题怪题。
分层设计:试卷分为基础题(60%)、提高题(30%)、拓展题(10%),满足不同层次学生需求。
跨学科融合:每学期至少 1 次设计跨学科试题,如 “用地理知识解释古诗词中的自然现象”。
第四条 命题流程
命题人由学科组长推荐,经教导处审核后确定,实行 “老中青” 搭配。
命题需明确知识点分布、能力层级及分值比例。
试卷需经 3 人以上交叉审题,确保科学性与规范性,电子试卷需加密存储。
第四章 监考与考场管理
第五条 监考规范
监考教师提前 20 分钟到岗,检查考场环境,考前 5 分钟拆封试卷。
小学低年级采用 “双师监考”,1 名教师主考,1 名教师辅助引导;初中考场配备金属探测仪,禁止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
监考教师全程站立监考,每 30 分钟巡查 1 次,发现作弊行为立即取证并填写《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
第六条 考生守则
考生提前 10 分钟入场,按座位号就座,文具统一放置指定区域。
考试期间不得传递物品、交头接耳,违规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试卷作废等处理。
第五章 阅卷与成绩管理
第七条 阅卷要求
实行“集中阅卷、流水作业”,小学低年级采用“等级 + 评语” 评价,中高年级及初中采用“分数 + 等级”双轨制。
主观题评分误差超过4分需重新批改,作文等开放性试题实行 “双评制”。
第八条 成绩应用
考试成绩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数据分析,生成《学科质量分析报告》,重点标注 “临界生”(优秀边缘、及格边缘)名单。
禁止公布学生排名,成绩通过 “智慧校园” 平台定向推送家长,评语需包含具体改进建议。
第六章 质量监控与改进
第九条 过程性评价
建立 “成长档案袋”,收录学生课堂表现、作业成果、实践活动记录等,每学期末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推行 “错题资源化”,教师将高频错题整理成校本练习,通过 AI 题库实现个性化推送。
第十条 教学改进
考试后 1 周内召开学科质量分析会,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教学改进方案》,如 “计算能力专项训练”“阅读策略提升计划”。
每学期开展 1 次 “命题能力培训”,邀请教研员指导教师分析高考试题,提升命题水平。
第七章 诚信教育与违规处理
第十一条 诚信教育
考前开展 “诚信考试周” 活动,通过主题班会、承诺书签署、案例警示等形式强化学生自律意识。
教师签订《监考责任书》,明确违规后果,监考失职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第十二条 违规处理
学生作弊按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班级通报、取消考试成绩等处分,累计 2 次作弊者记入综合素质档案。
教师泄题、篡改成绩等行为,经核实后给予记过、降级等处分,情节严重者调离教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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