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济南市莱芜区方下中心中学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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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方下中心中学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总案)
一、预案总则
(一)、实施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意见,及时、妥善地处置我校突发安全事故,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建设和谐平安校园,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实施依据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四)、工作目标
1、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3、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秩序。
(五)、适用范围
学校公共安全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生命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交通意外事故、火灾、群体性打架斗殴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学校稳定的事件。
二、机构职责
学校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机构是:赶场初中防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防突”领导小组)。
职责:统筹部署学校“防突”工作,决定处理学校“防突”工作中出现的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组 长: 张学东 移动电话:13863446737
副组长: 张永健 移动电话:13963459467
成 员:
张军 移动电话:13054803005
苏振 移动电话:13563450651
苏锐 移动电话:13863430561
魏新凤 移动电话:17563421002
王利霞 移动电话:13563474611
刘晓军 移动电话:13963464061
职责:在上级党政领导下统筹、协调全校“防突”工作,制订学校“防突”工作紧急情况处理预案,处理学校在“防突”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事件,制定并实施学校“防突”工作措施。
具体执行机构是学校政教处和各工作小组。
1、政教处:邹立倩 邹立倩
职责:在学校“防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调校内各部门执行学校“防突”工作措施,收集、整理上报学校“防突”工作所需要的信息、资料、数据和情况报告;检查、督促和调研校内各部门执行学校“防突”工作情况,加强与上级主管机关和地方政府的联络和联系;制发学校“防突”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和情况通报,完成其它事务性工作。
2、安全办主任:苏振
成员:学校保卫人员、各班主任
职责:负责学校“防突”工作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警戒工作,收集掌握并上报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处理突发治安事件。
3、后勤保障组组长:刘晓军
成员:全体后勤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学校“防突”工作期间的后勤及物资保障。执行对学校所有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及时提供交通工具并确保正常运行,保证学校水、电的正常供应,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行和食品卫生安全,及时储备足够应急所需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用品及其他相应物质。
4、医疗组组长:高军
成员:任芸、王丽霞及各班主任
职责:负责学校“防突”工作期间的疫情监控和医疗救护工作,加强与万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地方相关卫生院、医院的联系。及时掌握并向学校报告疫情监控和获疗救护情况,指导全校师生员工正确开展“防突”工作,及时为宣传提供科学的防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资料。
5、宣传及稳定工作组组长:张军
成员:邹立倩、各班主任
职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宣传工具,正面宣传“防突”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细致地做好全校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仔细掌握并上报学校各类人员的思想情况,及时化解和排除他们的思想负担和各种矛盾,保持学校的稳定,做好教学计划的调整安排,保持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
6、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军
职责:执行党纪、政纪,从重、从快查处在“防突”工作时期中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对不服从学校决定、组织安排或临阵逃脱的党员、干部和职工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三、现场指挥
1、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由校长负总责,副校长、副书记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
2、非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实行三级值班制度,即校级干部值班、保卫人员值班、教职工值班。
3、如应第一负责人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时,由第二责任人负责现场指挥,各小组同样如此。
学校第一负责人:张学东(校长,党支部书记)
学校第二负责人:张永健(副校长)
学校第三负责人:张军(副校长)
学校第四负责人:邹立倩(副校长)
学校长第五负责人:苏振(安全办主任)
1、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2、学校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值班人员—校长(110、120、119)—方下学区。
3、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五、处置措施
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教师会议,通报情况、稳定人心。
3、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4、与方下派出所联系,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5、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6、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7、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做好与家长单位领导工作。
8、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负责接待,未经同意,师生不得接受采访,加强门卫管理。
9、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10、结合学校实际拟订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事宜,食物中毒、火灾、校园教育活动或组织集体活动突发伤亡事件、入校入侵、学生个人突发事件、交通、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处理办法善后处理。
11、学校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
12、对伤亡学生的赔偿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调查上报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结。
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责任追究
对应急不力,工作失误的各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应责任。
八、终止预案
事故处理完毕,预案立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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