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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中小学厕所不文明现象及 消除校园霸凌隐患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6-06-18

代表提案者

张琳瑜

会议届次

区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整治中小学厕所不文明现象及 消除校园霸凌隐患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20260029

承办单位

区教育和体育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办理类型

B

答复内容

张琳瑜代表:

您提出关于“关于整治中小学厕所不文明现象及消除校园霸凌隐患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莱芜区教体局持续深入做好防范学生欺凌工作,针对厕所欺凌隐患问题,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1.组织全区中小学校学习贯彻《山东省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十条措施》,全区所有中小学均已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了举报方式,并建立了校内厕所、宿舍、走廊等重点部位巡逻值守制度,相关值班表已在校内公布。

2.定期组织全区各学校全面开展校内学生矛盾纠纷排查治理,对学生纠纷可能演变或发生的欺凌苗头迹象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早化解;班主任、家长、学校德育部门、安全部门综合发力,确保及时处理

3.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积极推进安全教育课程化体系化建设,将安全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强化反欺凌与暴力、防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等方面的教育。

4.多措并举,加强道德教育。切实开足开全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思政课、法治教育课,关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关心重点学生,帮扶弱势群体学生,加大对问题学生的管理和思想转化工作。

5.组织各学校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设置学生安全员,多方位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