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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教育和体育局对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014)号建议《留住优秀教师在农村任教、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5-04-12

代表提案者

冯菲

会议届次

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济南市莱芜区教育和体育局对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014)号建议《留住优秀教师在农村任教、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的回复

建议提案编号

20250014

承办单位

区教育和体育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5-04-10

办理类型

答复内容

冯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留住优秀教师在农村任教、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莱芜区教育和体育局答复: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深切关注与宝贵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优化职称评审机制的建议,体现了对教育事业的战略思考与人文关怀。

一、关于“差异化生活补贴与动态调整机制”的建议

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政策由上级部门统筹制定,补贴标准、档次划分及调整机制需严格遵循上级文件执行。

针对您提出的“动态调整补贴标准”建议,区教体局将会以适当的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推动政策优化;在现有政策框架内,探索通过“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等区级配套措施,多维度改善教师生活条件。

二、关于“职称评审政策倾斜”的建议

为鼓励乡村教师扎根基层,莱芜区教体局认真贯彻落实乡镇教师职称评聘政策,积极宣传组织乡镇学校符合高级教师评审条件教师参与高级职称评审,对评审通过教师经汇报人社部门同意后,使用特设岗位予以聘任。全区2024年通过乡镇特设岗聘用正高级教师4人、副高级教师61人。

为调动基层中小学教师工作积极性,增强基层教师职业吸引力,2019年7月山东省人社厅、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我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的通知》,在我省基层中小学增设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另行制定评审标准条件。2020年4月,省人社厅、教育厅、工信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落实基层职称制度的通知》,提出要落实“双线晋升渠道”;加大岗位倾斜力度,在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中高级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以上政策的出台,向基层教师给足了政策优惠和改革“红利”。近几年来,区教体局积极推动有关政策落到实处。下一步将不断加强政策宣传,让广大基层教师人人知晓,积极申报,充分用足用好优惠政策。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区教体局将持续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乡村倾斜。诚盼您继续监督指导,共同为打造“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的乡村教师队伍贡献力量。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答复:

一、关于“优化薪资福利体系,增强职业吸引力”的建议

(一)基本工资为国家统一设置标准。

(二)发放特殊津贴补贴需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具相关文件,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做好绩效工资总量合理分配工作。

二、关于“完善职称评定与职业发展机制,激发工作积极性”的建议

为调动基层中小学教师工作积极性,2019年7月山东省人社厅、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我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的通知》,在我省基层中小学增设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另行制定了评审标准条件“坚持立德树人,把教书育人作为教育人才评价的核心内容,突出教育教学业绩评价,注重在基层教育一线的教师实绩长期贡献。注重对教师考核结果的应用,引导教师在提高育人质量、教学水平、工作业绩上下功夫。对论文、科研成果等不做具体要求”。

2020年4月,省人社厅、教育厅、工信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落实基层职称制度的通知》,提出要落实“双线晋升渠道”;加大岗位倾斜力度,在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20年、30年以上且符合职称评审条件人员,在申报相应的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时,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通过的,可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任,不占单位相应常设岗位。     

济南市莱芜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4月10日

联系人:吴云          电话:76217325

抄  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