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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实施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06-30

代表提案者

刘春华

会议届次

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继续实施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2025114017

承办单位

区金融运行监测中心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5-06-26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刘春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实施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无还本续贷政策方面。2024年9月24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出台《关于做好续贷工作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金规〔2024〕13号),通知中从三方面对续贷政策作出优化调整。一是将续贷对象从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有融资需求,同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续贷支持。二是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至中型企业,期限暂定为3年,也就是对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都可以参照小微企业续贷政策办理续贷。三是调整风险分类标准,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信用良好企业的贷款办理续期,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该通知表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可以申请续贷。 

二、社保方面优惠政策。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2025年降低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通知》的要求,2025年全省工伤保险行业基准利率下调20%,按工程建设项目、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利率,与行业基准利率同步同比例调整。

感谢您的宝贵建议。

 

 

莱芜区金融运行监测中心

202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