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根据出资人的不同实行分级管理,原莱芜市的市属国有企业根据济莱区划调整领导小组的意见已于2019年5月全部划归济南市国资委,由济南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经与济南市国资委对接,济南市国资委已基本确定原莱芜市市属国有企业的整合合并方案,进一步做大做强这部分国有企业。莱芜区作为原莱芜市市属国有企业的注册地,莱芜区政府将发挥好“店小二”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好驻地企业发展。莱芜区政府也将进一步完善与驻地企业的联合议事机制,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助力驻地企业更好地为莱芜区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