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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0037号关于莱芜高新区(鹏泉)市政(绿化、亮化、保洁等)纳入与主城区一体化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5

代表提案者

​马军

会议届次

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莱芜高新区(鹏泉)市政(绿化、亮化、保洁等)纳入与主城区一体化管理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20240037

承办单位

区城市管理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4-06-24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马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莱芜高新区(鹏泉)市政(绿化、亮化、保洁等)纳入与主城区一体化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7月20日,区财政局向区政府的报告中建议由区城管局按照城区环卫、路灯照明等现有市场化作业标准进行具体测算,相关费用由城管局列入2024年预算,莱芜区城管局自2024年1月1日承接。按照区领导批示和区财政局要求,2023年10月,广告与照明服务中心积极对接泰兴公司并向局财务科提交2024年高新区路灯管理相关预算,其中申请高新区路灯照明电费、维护费预算1002.6万元,安全隐患整改项目预算1082万元。2024年1月,区财政局批复主城区和高新区电费及维护费预算资金共1900万元,主城区和高新区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共1500万元。

目前,户外广告与照明服务中心依据相关程序,完成支付1-5月份路灯电费,根据路灯维护考核情况(考核标准与主城区考核标准一致)支付4月份维护费。实质上,泰兴公司管理的城市建成区已纳入市政统一管理范围。

目前,建城区内主次干道的路灯均为区城管局管理,但部分支路、小区路灯照明设施为社区、小区自建,以太阳能灯具为主,路灯的开启关闭时间根据社区、小区自身需要设置,本着属地管理,便捷为民的原则,建议继续由建设方管理,由区城管局给予相应指导。

感谢委员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委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