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鹏泉街道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点工作推进会
11371200666745359G/2025-6661661
鹏泉街道
2025-07-01

鹏泉街道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点工作推进会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近日,鹏泉街道经管中心组织召开78个村(社区)报账员工作会议,围绕村级资产清查、规范收款管理、产权交易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进一步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监管,筑牢基层廉政防线。

       聚焦资产清查,夯实管理基础。会议明确要求各村(社区)开展全覆盖资产清产核资,重点核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存量及使用情况,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确保账实相符。资产清产要严格履行程序,资产、资源、负债核增核减要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资产清查报表签字盖章后报经管中心备案。要通过摸清家底、明晰产权,防止资产流失,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数据支撑。

       规范收款管理,严控财务风险。严格执行村集体重大事项管理制度,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出租、转让、拍卖等方案,应事先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贴公示,向村集体成员征求意见,按“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程序决议后,报街道经管中心备案后组织实施。对“四荒”等农村土地发包给本村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镇街道批准。严格控制债务新增,举债从事经营性活动应当纳入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范围,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并报镇(街道)审核或备案。严禁以任何名义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弥补收支缺口、垫付各种税费和支付非生产性开支。村集体及其经营管理人员,不得以村集体资产为他人债务担保,不得借新债还旧债。村(社区)收款事项,需将经济合同、“四议两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产权交易等相关材料报街道经管中心备案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缴存三资服务中心指定账户。手续不全或不合规收款事项,经管中心不予入账,并有权予以退回。

       推动产权交易,激活资源效益。会议提出,严格执行产权交易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标的额在5万元以上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必须全部纳入莱芜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5万元以下项目按照街道产权交易相关制度执行,切实做到“应进必进”。杜绝暗箱操作,确保交易透明化、程序规范化。通过市场化手段盘活闲置资源,提升集体经济收益。

       深化“群腐”整治,筑牢廉政防线。经管中心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标准化提升行动作为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聚焦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审查村级账簿凭证、强化资产资源管理等方面,完善“三资服务中心”“产权交易所”“三资档案室”设施和管理体系建设,严格规定流程和标准化操作,提升“三资”管理质效。

       下一步,鹏泉街道经管中心将组织专项培训与督导检查,细化各项制度和流程,推动各项监管措施落地见效,建立起“账务规范、程序严密、遵规守纪、运行高效”的集体“三资”管理模式。以规范管理促发展,以阳光监督防腐败,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单位概况

鹏泉街道

132

信息发布总数

0

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