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挂体育科牌子)职责
发布日期:2019-06-25 14:13 信息来源:济南市莱芜区教育和体育局
信息来源:莱芜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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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普通高中教育。拟订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普通中小学(含民办)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拟订普通中小学(含民办)招生政策。负责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开展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共青团和少工委工作。指导协调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有关工作。承担本级普通民办中小学的事中事后监管。

统筹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学前教育发展政策。指导学龄前儿童思想品德教育,规范办园行为,负责做好幼儿园管理、招生及保教工作。负责全区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测及指导工作。

负责全区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拟订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与改革、基础能力建设等工作。统筹做好区本级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城乡社区教育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承担中等职业学校及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指导全区学校体育、艺术、卫生健康、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高中阶段学校相关招生政策。负责组织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协调指导学生体育竞赛、艺术展演和学校卫生防控等重大活动。指导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监管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军训工作。

起草全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和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协调和推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负责对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起草全区竞技体育和体育科技发展规划草案,起草全区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方案。指导、组织体育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服务保障工作。指导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输送。负责全区参加重大比赛的组队、训练及参赛。承担统筹协调全区承办重要体育赛事工作。负责教练员、运动员的管理、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及选配使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监管全区职业体育。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起草全区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区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协调全区青少年竞技体育竞赛工作。组织指导青少年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按照管理权限,监督、指导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运动枪支监督管理工作。

起草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和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承担实施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负责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工作。负责体育统计工作。承担体育产业、对外体育交流合作及全民健身等领域的项目招商工作。协同体育彩票销售机构监督代销者代销行为。

负责与国(境)外的教育、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审核报批工作。牵头协调落实全区中外合作办学、国际中小学生、教育援外、对外汉语推广、教育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及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负责全区学校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稳定工作。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全区学校防范处置邪教问题工作。协调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参与指导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校车使用审查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编辑:张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