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办法》,莱芜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对前期排查报送的3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了认定工作,经过专业认定调查、市级审核,莱芜区自然资源局报区政府同意,认定16处为地质灾害隐患点。现进行认定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莱芜区自然资源局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1-76282157
附件:莱芜区1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情况一览表.docx
济南市莱芜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3日
编辑:武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