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山东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工作指南》等相关规定,济南市莱芜区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济南金泉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济南市莱芜区自然资源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高明军,联系方式:76282157。
附件:《济南金泉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方案》审查意见及审查专家名单.pdf
济南市莱芜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