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温馨提示:怎样进行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发布日期:2026-10-12 17:08 信息来源:莱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莱芜区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退休人员一年至少进行一次资格认证,每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逾期未认证人员,按照规定暂停发放待遇。为保障您的养老金正常享受,尤其是收到短信提醒或社区通知的人员,请按时完成待遇资格认证。

退休人员可以通过线上途径自助完成认证。下载“爱山东”手机APP,点击社保服务,在养老保险板块中找到“养老资格认证”。

 

或在微信搜索“济南社保”公众号,点击下方“办社保”--“网办直达”,找到“我要办认证”按键,进入认证界面后点击“本人认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即可。

 

 

如您不方便使用智能手机,亲属可以通过“代他人认证”功能,协助完成认证。

 

在境外居住的,也可以通过外交部“中国领事”手机APP完成认证。

如果您通过自助方式无法完成认证,也可以到就近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线下认证。

认证结果查询:

通过“爱山东”APP或“济南社保”微信公众号进入认证界面后,点击“认证结果查询”可以看到您上一次待遇资格认证时间。

莱芜社保温馨提示:每12个月至少认证一次,未及时认证养老金将会暂时停发,如未收到养老金请您不要惊慌,按照上述方式完成认证后,社保经办机构会尽快恢复并补发您的养老金。

定期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保障您的退休生活安心无忧。如有问题可拨打12345进行咨询。


编辑:张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