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2号)有关规定,现将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不慎遗失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公告,声明作废。
执法单位名称: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持证人员姓名:张正国,行政执法证号:15010930056,有效期:2026年6月30日;
韩纪生,行政执法证编号:15010930158,有效期:2026年6月30日;
吕建强,行政执法证编号:15010930164,有效期:2026年6月30日。
现行政执法证因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