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济南市莱芜区居民住宅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如认为本政策措施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6年9月14日前向我单位提出。
联系人:刘佳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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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济南市莱芜区居民住宅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