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莱芜分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维护本辖区(济南市莱芜区、钢城区范围内)的金融稳定,承办有关业务,基本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分行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负责在本辖区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三)防范化解本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四)分析、研究本辖区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总分行和济南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五)负责管理本辖区金融统计工作。
(六)负责管理本辖区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七)管理本辖区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
(八)管理本辖区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业务。
(九)负责管理本辖区支付结算工作。
(十)负责指导、部署本辖区金融业反洗钱工作,对本辖区本外币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信息进行监测。
(十一)管理本辖区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
(十二)管理本辖区国库业务、科技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承办总分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律事务科),货币信贷政策管理科(宏观审慎与金融市场管理科),金融稳定科,统计研究科,支付结算科(营业室),科技科,货币金银科(保卫科),国库科,征信管理科,反洗钱科,外汇管理科,会计财务科,人事科(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内审科)。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鲁中东大街58—2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
联系方式:0531-78669737。
四、负责人姓名
郑录军 中国人民银行莱芜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莱芜分局局长。
刘登振 中国人民银行莱芜分行二级调研员。
金 涛 中国人民银行莱芜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李三亮 中国人民银行莱芜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殷常青 中国人民银行莱芜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五、政务公开办事机构、信访接待机构
名称:中国人民银行莱芜分行办公室。
地址(政务公开办事地点、信访接待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鲁中东大街58—2号中国人民银行莱芜分行720房间。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
信访接待时间:9:00—11:00,14:00—17:00。
电话(政务公开、咨询投诉电话):0531-78669737。
传真:0531-75719733。
电子邮箱:pbclwbgs@126.com(此电子邮箱不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若通过此电子邮箱提出信访事项,请务必同时拨打咨询投诉电话,确认是否收到。)
其他联系方式:邮寄信件,邮政编码:271199,收件人:中国人民银行莱芜分行办公室。
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以及结果的方式:拨打咨询投诉电话查询或到信访接待地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