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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市招商局内设综合协调处、招商联络处、项目推进处、督查认定处、企业服务处等五个部门。各处的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协调处
负责有关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协助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处工作关系;负责组织起草综合性文字材料,编发各类信息、通报;负责机关党务、政工、纪检和人事、档案、督查、保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办公车辆及财务管理;负责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草拟并组织实施招商宣传、咨询服务及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招商网站的建设、管理;参与有关招商活动的组织筹备,参与重大项目的商务谈判;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络和协调等工作。
(二)招商联络处
拟定全市招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招商活动方案;承担市委、市政府有关招商活动的组织筹备、项目洽谈与谈判工作;承担对外招商的联系联络工作,建立客商信息库;发布招商信息,推介招商项目。协调有关部门与企业提报、筛选、论证、包装各类招商项目,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编印规范式的外商投资项目协议、合同、章程文本及其他有关招商引资材料;负责全市主要行业发展情况、重点投资领域最新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发布工作;承担中央及省驻莱单位招商的有关工作,对全市各招商机构工作进行协调指导。
(三)项目推进处
对招商项目的规划布局提出意见及建议;组织招商项目联席会议及现场踏勘,负责招商项目的登记汇总;负责重大项目的商务谈判;负责招商项目的协调、推进、落实等跟踪服务工作;督查招商项目审批过程中承诺事项的落实;负责招商项目推进过程中有关数据、资料的统计汇总工作;联络协调有关单位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审批时限、代办服务等事项,管理"一站式"服务大厅。
(四)企业服务处
联络协调涉外部门,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组织有关部门对外来投资企业每年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对检查结果协调有关部门互相使用;对有关部门进行再次检查的申请审核批复。落实市级领导与外来投资者定期会面制度。协调有关单位帮助解决外来企业的有关问题,督办莱芜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兑现落实。
(五)督查认定处
调度通报全市招商工作运作情况;草拟年度招商任务指标分配方案;承担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复核、汇总工作,参与全市各单位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的认定工作,参与拟定招商奖惩兑现意见。
另外,市招商局负责管理莱芜市投资服务中心。
莱芜市投资服务中心是市委、市政府为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办事效率,为投资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而设立的联合办公场所,实行"一门受理、联合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的"一站式"工作方式。投资者可在"中心"内办理投资项目(企业)的立项批复、工商注册、银行开户、税务登记、年检及建设工程规划、环保、文化、卫生、土地审批手续,并办理与投资者或项目相关的供水、供电、通讯、消防、人防、户口迁移等手续。
莱芜市投资服务中心实行每周一至周五集中办公,统一办理各项审批服务手续,其余时间有专人值班,特殊情况可随到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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