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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健康 - 健康证办理程序

健康证办理程序

  根据卫生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从事食品、环境(公共场所)、接触有害作业的劳动者(包括放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健康查体。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和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及直接从事供、管水(生活饮用水)的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方能从事相应工作。健康证办理程序如下:
  一、办理健康证前先进行健康查体。查体于工作日早晨8:30空腹到相应查体单位进行健康查体,市辖单位到莱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查体,地址:鲁中东大街58号,联系电话:0634 -6213872;区管单位到各区卫生局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查体。
  二、查体结果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经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带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辖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理健康证明。查体结果不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不予办理健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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