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1202K21349127P/2025-007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区直动态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08-19 |
莱芜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从严要求、改进方式、提升能力、强化监督、全面规范的总体思路,从五个强化入手,推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成效得到进一步凸显。
强化政治意识,增强责任担当,精心推动组织实施。全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召开后,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贯彻落实,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专题部署会,并召开依法履职防范风险座谈会,为统筹推进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持续用力创造了条件,夯实了基础。
强化规范意识,加强协同联动,全面规范涉企检查。落实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围绕用好“鲁执法”平台,组织专题学习培训120余人次,实现了531次涉企检查顺利线上备案、录入和入企扫码、评价等;严格落实七日报备要求,推进检查“应合尽合,应合必合”,最大限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建立信用标签体系,按照风险等级设置市场主体抽查比例和频次,实行差异化监管,对守信主体给予更多支持与便利,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检查次数。通过制定《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规范》、《关于建立涉企行政检查结果互认共享机制》等配套措施,进一步推动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强化服务意识,改进监管执法,提升服务效能。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坚持宽严相济,杜绝“小过重罚”现象。截至目前,2025年度共办理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29件,其中,“首违不罚”案件3件,“轻微免罚”案件14件,仅给予警告处罚案件14件。坚持对监管执法人员培训与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培训两手抓,执法队伍履职能力提升和市场主体自律能力提升一体推进,寓监管于培训警示服务之中。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领域,召开专题业务培训600余人次,通过解剖式警示教育培训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以案示警教育,压实主体责任,将经营主体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
强化查纠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自我规范。对照济南市市场监管局通报的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在全局部署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执法领域问题查纠整改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中关于“八个严禁”“十个不得”以及仪容举止、执法用语、案件办理等相关规定,落实《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职人员“十严禁”行为准则》,深化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纪律作风建设。
强化防范意识,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制定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办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合法性、公正性。组织成立案卷评查小组,随机抽取63件案件进行评查。围绕食品、药品等重点监管领域,建立了17家涉企行政执法监测点和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员,为多途径收集企业、群众对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畅通了渠道。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纳入日常化、常态化,确保执法行为持续规范、公正、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