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来电反映:莱芜区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目前在济南市人民医院就医,咨询大病报销问题。希望相关单位落实处理,请处理并回复来电人。
具体办理过程如下:告知来电人居民大病保险是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2万元,达到起付线后,起付线-10万元报销60%,10万-20万报销65%,20万-30万报销70%,30万元以上报销75%,年度支付限额40万。
编辑:孟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