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1202004358181J/2025-003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南市莱芜区苗山镇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乡镇动态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05-07 |
◆政策事项
(一)每年对上年度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每超过比例安排一名残疾人就业奖励8000元(按实际安排人数计算,不足1人的不予奖励)。
(二)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被奖励单位缴纳残疾职工社会保险、残疾人的技能培训及劳动环境改善、无障碍设施建设等方面。
◆申报(享受)条件
(一)每年对上年度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每超过比例安排一名残疾人就业奖励8000元(按实际安排人数计算,不足1人的不予奖励)。
(二)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被奖励单位缴纳残疾职工社会保险、残疾人的技能培训及劳动环境改善、无障碍设施建设等方面。
◆所需申报材料
1.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申报表
2.用人单位上年度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
◆申报流程
(一)申请:符合奖励条件的用人单位进行申报。
(二)受理:各区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受理。
(三)审核:济南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审核。
(四)公示:在官方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兑现:奖励资金由济南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