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深化统计体制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一是以“学”字为先,领学促学。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以“谋”字为重,科学部署。制定2024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统筹部署重点任务,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把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纳入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要求,将法治建设贯穿于统计工作各个环节。三是以“干”字为要,实干担当。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推动,亲自协调跟进,亲自督促落实。积极引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社区、进企业,多次听取统计法治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统计法治建设中的问题。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就
(一)推动常态化学法普法,营造依法统计浓厚氛围。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工作,10月10日,邀请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韩松海处长为2024年处级干部培训班、第2期街道(镇)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学员作统计法治专题授课。通过专题学习、领导干部讲党课、集体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及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二是强化统计系统工作人员法治学习。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国家安全法、民法典、宪法、统计法等学习宣传活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集体学习等,进行典型案件警示学习。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统计各专业年定报会等业务培训第一课,7月18日,在全区统计业务培训会上,邀请市统计局法规处两位专家分别以“全市统计执法监察工作形势”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为内容进行专题授课,强化对统计工作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三是加强社会公众的统计普法宣传。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开展了3次统计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其中,12月6日,联合凤城街道办事处,在新东方华庭社区便民集市开展宪法、统计法普法宣传活动。参加全区组织的爱心集市普法宣传活动,去社区、公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3次,向广大居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明白纸,讲解法律知识,并解答相关问题。同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新莱芜”等平台积极发布统计法治宣传稿件,营造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优化统计法治环境。一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形成排查工作台账,未发现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形成常态化排查机制。二是扎实开展清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召开工作专班专题会议,传达上级通报、有关精神和要求,部署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排查清理工作。各功能区、各街道(镇)、相关区直部门对照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负面清单,做好了相关文件和做法排查清理工作,未发现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三是严格落实统计工作各项制度。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规范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明确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统计工作重要规范性文件,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43号)、市统计局《关于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力量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落实区委常委会交办事项,认真梳理基层统计人员,对不达标的,及时增加统计力量,完善街道(镇)统计工作人员台账,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严格遵循数据公布程序,主动公开政务服务对象关心的统计数据,并按要求公开行政执法有关事项。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依申请事项网上办理要素情况,按要求做好“互联网+监管”、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2024年无一般程序案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
(三)强化统计法治监督,提升法治建设质效。一是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督促各街道(镇)和区直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中相关人员责任。目前,各街道(镇)和相关区直部门均已建立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二是加强部门协同监督合力。联合区纪委监委机关、区信访局印发《莱芜区统计举报信访处理协调协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推进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统筹衔接,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协同发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三是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落实市统计局关于《济南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制度》等制度,按照全市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同时,我区执法检查人员被抽调到其他区县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圆满完成年度执法检查工作任务。2024年,对全区27家企业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配合市统计局对全区执法检查22家,无立案处罚情况。四是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通过以查代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方式,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系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检查指标与数据认定标准、行政处罚程序等,持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证审验工作,3名年审人员经过考前培训和集中模拟,全部通过考试,优秀率100%。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参与省、市统计局组织的考前培训,以增强全区统计行政执法力量。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4年,区统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虽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普法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和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理解还不够深入,统计法治意识相对薄弱。二是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仍有待加强。随着统计法治建设要求不断提高,以及全区“四上”企业数量的逐渐增多,统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的问题逐渐显现。
四、2025年工作打算
(一)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强化统计法治意识,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的作用,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不断增强防惩统计造假的政治责任。
(二)常态化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贯彻落实《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方案》,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确保“关键少数”学习贯彻常态化,不断增强依法治统责任感。加强统计系统工作人员学习教育,督促依法履行职责、恪守职业操守。借助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贴近人民群众的普法系列活动,更加有效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三)不断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效能。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积极参加2025年统计执法证考试,不断充实全区统计执法力量;加大统计执法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发现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能力和水平;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日常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等多种方式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夯实统计源头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