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1202004358480G/2025-010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莱芜区统计局 | 组配分类: | 区直动态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11-12 |
2025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正式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提质增效,切实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区统计局多措并举,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全员共学,筑牢法治宣传根基。11月3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详细解读立法背景、核心内容和重大意义,强调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对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规范公权力运行具有重大深远意义,要求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法律精神实质,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二是多维传播,打造法治宣传矩阵。利用局统计信息网、宣传栏等平台积极转载、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内容及宣传海报,组织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围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统计人员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职责,推动形成法治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三是迅速行动,创新法治宣传路径。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在数据采集、执法检查、成果发布等各环节嵌入法治宣传内容,结合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向社会公众精准普及统计法治知识。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运用图文解读、案例释法等方式,依托“统计开放日”、“政府开放日”、新媒体平台等载体,打造兼具专业性与通俗性的统计法治宣传品牌。
下一步,区统计局将持续以法治宣传教育为指引,不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融入统计工作全过程,以法治手段解决统计工作难题,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统计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