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医疗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市医疗保险基金稽核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现就我市居民医保部分政策明确如下:
一、2026年居民医保医疗年度,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40元、少年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90元,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
二、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每人每年760元,与2024年度保持一致。
三、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4〕90号),切实将参保长效机制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