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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办理程序
发布日期:2024-07-09 16:35 信息来源:莱芜区政府
信息来源:莱芜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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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初次申请办理残疾人证,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与残疾评定相关的病历,3张2寸彩色照片到户籍所在镇(街道)残联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2、评定。申请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等级评定,莱芜区人民医院(原莱城区人民医院)负责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评定,济南市赢城荣军医院(原莱芜市荣军医院)负责精神残疾评定,由指定医生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带评定表到户籍所在镇(街道)残联填写残疾评定结果公示后,到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未成年残疾人原则上不用公示。公示完后,必须盖上(村委、镇残联)两个章。

3、办证。申请人将申请表、评定表原件、残疾评定结果公示、3张2寸彩照、身份证上交区残联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无异议的予以批准,由区残联打印残疾人证并加盖钢印。


编辑:段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