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切换到莱芜—办事服务—事项名称 —输入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点击搜索—点击办事指南电子化系统路径,或登录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办事服务—医师/护士/医疗机构电子化系统;咨询电话 76126268 ;也可到莱芜区政务服务大厅(龙潭东大街001号),一楼B203至B204 窗口均可现场办理,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医疗机构执业注册:
1.《医疗机构注册登记申请书》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原件;
4.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目录;
5.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卫生技术人员汇总表及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7.企业证明相关文件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民非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盖企业章))
8.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还应当提供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
9. 开展放射诊疗的,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申请并提供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等有关资料:(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需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
10. 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提供医疗美容科设置情况说明(含组织管理、设施设备、技术水平等)、《医疗美容项目申报表》及医师、护士医疗美容工作培训证明、进修证原件;
11.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医师执业注册: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2.拟聘用机构的聘用证明原件(乡村卫生室执业医师人员需要加盖卫生室、村委、卫生院三个单位公章)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4.近期彩色免冠小2寸照片1张
(三)护士执业注册:
1.《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山东省内二级以上医院或健康体检中心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7.近期彩色免冠小2寸照片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