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莱芜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莱芜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配套措施和清单》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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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意见
- 意见反馈
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更好凝聚全社会智慧,科学制定《莱芜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莱芜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配套措施和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2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对相关意见和建议可以发送邮件至lwqyzb@jn.shandong.cn,邮件主题标明“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三、网址:http://www.jinan.gov.cn/dczj/dczj/idea/topic_6583.html
四、联系电话:0531-77996610
五、邮寄地址: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3楼339办公室(邮编:271100)
莱芜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
济南市莱芜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激发市场活力,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12310”工作要求,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秉持“凡是跟企业过不去,就是跟自己过不去,成就企业家就是成就莱芜、成就我们自己、成就希望和未来”的理念,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强化政策精准供给,推动重点领域攻坚突破,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更大力度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为加快现代化莱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二、工作原则
以提升企业获得感为目的,以实现各类市场主体更好更快发展为目标,坚持不折不扣落实上级部署、稳扎稳打推进问题整改、数字引领更多创新举措的原则,坚持对标一流、对标世界银行最新指标体系,围绕企业、项目全生命周期,落实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采用“1+20”的政策体系框架模式,系统推出解决问题、创新提升两大类改革攻坚任务,明确干什么、谁来干、什么时间干、干到什么程度,让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更具体、可操作、能量化,实现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从平面化向立体化转变,增强集成改革综合效应。
三、重点任务
(一)创新提升要素供给水平。围绕降低经营成本,聚焦获得电力、用地保障、金融服务、创新创业、知识产权、劳动就业等领域,重点解决用电、用地、融资、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创保运服、人才用工等方面问题,在推行10千伏及以下电力接入“免审制”,扩大“用地清单制”适用范围、扩大普惠金融总量规模和覆盖面、开展高校科技成果直通车莱芜行、探索“金融辅导员+科技辅导员”服务模式,推广“职等你莱-莱芜就业云聘平台”等方面,以数字化促进资源要素聚集供给。
(二)创新提升法治保障水平。围绕公平公正环境,聚焦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解决商业纠纷、保护中小投资者、办理破产、法治保障等领域,重点解决监管执法行为、交易信息公开透明、企业公平竞争、案件执行成本、法律服务质量等方面问题,在创塑“莱普法”点餐式、订单式普法品牌,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推广重点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模式、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建设等方面,以数字化构建公正透明保障体系。
(三)创新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围绕便民利企服务,聚焦企业准入退出、登记财产、纳税服务、跨境贸易、政务服务、投资贸易、人文环境等领域,重点解决审批流程、办事效率、服务精准、兑现便利、资源均衡等方面问题,在成立“莱好办”企业服务帮帮团、探索实行代位变更改革、实施智慧交通建设、推进充电桩报装实现“零证办”、打造城区3公里、乡镇6公里服务半径“莱芜十分钟充电服务圈”等方面,以数字化推助高效集成服务。
(四)创新提升协同运行水平。推动企业服务专员队伍、泉惠企服务站及“经济网格”纵向深度融合,建立横向联动、纵向融合一体化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由牵头部门根据企业诉求,提出多部门协同办理问题清单,建立跨部门高效协作推进机制,共同实施攻坚行动,提高工作效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调整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细化相应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区领导牵头分工领域协调推进机制,落实功能区、街道(镇)、区直部门(单位)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区营转办具体梳理分析研究营商环境重点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统筹推进落实本领域、本区域工作任务。
(二)加强跟踪问效。建立应解决未解决问题会商机制,分类交办督办,应办未办事项推送监督督导组并呈报领导小组,监督督导组加强跟踪监督,对具有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20个领域配套措施实行“一季度一监测”,将监测反映问题清单反馈相关部门(单位)整改落实,并将工作成效量化赋分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建立改革任务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标对表,对后续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创新做法、解决企业群众诉求有效举措,一并纳入配套措施,提升改革综合效应。
(三)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推广推介力度,鼓励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高点定位先行先试,打造特色亮点。开展系列政策宣传,以企业群众视角广泛开展政策解读,确保出台政策看得懂、用得上。加强业务培训,着力提升一线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宣传和评估机制,在制定经济发展政策、规划时充分征求、吸收企业意见。加强涉企政策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完善政商交往正面、负面清单,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服务经济组织制度,营造亲商、富商、安商浓厚氛围,构建相互理解支持的新型亲清政商关系。
区营转办负责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牵头抓好督促落实。
莱芜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配套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一)获得电力配套措施
(领域牵头单位: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1.针对电力接入外线行政审批批复难、时间长,影响客户送电时间的问题,推行10千伏及以下电力接入行政审批“免审制”,对电力接入工程建设涉及的占路、掘路、占绿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承诺免审制。供电公司将施工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在线推送至公安、规划、城管、交通、水务、园林等部门,承诺即可组织施工。持续优化系统功能,实现涉电行政审批“在线推送、即报即批”。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办理流程,实现电力接入行政审批实用化落地。对不涉及台区新建或增容的小微企业电力接入时限压减至7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国网莱芜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针对高压电力配套工程实施周期长,无法满足客户接电需求的问题,实行电力管廊“随路先建”,结合市政道路工程和储备土地开发,土地出让前将电力管廊建设至项目红线处,超前开展电网配套工程建设,打造城市核心区企业“开门接电”。推行高压电力接入行政审批“承诺制”,供电公司以出具“承诺函”的形式,对于35千伏及以上电力配套工程,实现输电线路项目“核准即开工”,变电站项目“拿地即开工”,提前开展工程建设,同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行政许可手续。(牵头单位:国网莱芜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针对居民小区频繁停电、电力供应不足的问题,开展老旧小区供电户表改造攻坚战,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尽快启动老旧小区一户一表改造。将频繁停电、低电压、电价高等诉求集中且短期内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居民小区纳入“重点关注”清单,10月底前,完成用电安全隐患再排查。全面做好迎峰度冬期间的民生保供及个案问题处置,强化诉求响应和应急管控,不断提升居民用电获得感和满意度。(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国网莱芜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4.针对充电桩覆盖度不足、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加快存量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出台明确小区配套结余资金可用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政策,按照“批量改造、一次建成”原则,分阶段统筹推进存量居住区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先期启动报装诉求集中的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12月底前,完成9个小区建设任务,惠及0.6万个居民车位。开展既有充电桩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11月底前,完成145个存量小区安全检查全覆盖。针对老旧小区,按照“统建统服”原则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强化分时电价宣传,指导居民电动汽车用户合理选择充电时段,降低充电成本。(牵头单位:国网莱芜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5.针对经营主体反映转供电电费高、收取不合理的问题,引导客户按照分时价格曲线变化合理安排生产,12月底前,“一户一策”指导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以上且综合能耗较大的15户重点工业企业,以及综合能耗大、节能意愿强的30户公共机构用能优化,节省电费支出。利用网上国网“e起节电”APP,11月底前,先行引导0.8万户居民节电增效,月用电量同比降低5%。针对转供电客户,建立商业综合体、居民小区等转供电主体信息台账,11月底前,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大检查,年底检查覆盖30%转供电终端客户,逐步规范转供电主体收费行为,降低经营主体用电成本。(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6.升级开展“数智办电”服务。提升办电业务全流程数字化水平,9月底前,针对新建及改扩建工程项目,在线实时获取项目土地出让、用电容量、负荷性质等信息,实现企业办电“免申请”。打通数据链路,申请确认、方案答复、验收送电等关键办电环节信息通过电力业务系统实时推送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10月底前,实现电力业务服务“可视化”。加强政企信息共享,协同推进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宅基地证电子化,11月底前,办电资料调用成功率达到80%以上。(牵头部门:国网莱芜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7.提高小微企业低压接入上限容量。对标国内先进城市,将“零投资”接入容量由160千瓦提高至200千瓦,全年节省小微企业办电成本约3000万元。对于确因电能质量等用户特殊需求,报装容量200千瓦及以下需要采用高压接入的,供电公司严格履行政策书面告知和核查手续。(牵头单位: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8.做好全区重点项目供电服务保障。建立重点项目“报装前、办电中、送电后”全周期服务保障机制,建立“三个一”(一名包保责任人、一名党员联络员、一个工作专班)包保机制,完成重点项目走访全覆盖,双周调度78个省市区重点项目进展。成立“1+N”供电保障团队,超前完成35项重点项目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实现“让电等发展”。(牵头单位:国网莱芜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9.提升水电气暖讯联合服务水平。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线下共享营业厅“一码缴费”服务,10月底前,将缴费功能部署至线上“爱山东”APP,持续提升联办服务便利度。(牵头单位:国网莱芜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10.加快推进政企网格融合服务。建立“134”保障机制,落地推进“社网共建”“村网共建”,打造政企网格“共建共享共治”融合服务新模式,建立2处“彩虹网格会客厅”、签订2项党组织共建协议、建成1个“村网共建”示范点。(牵头单位:国网莱芜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
11.大力推广不停电作业方式,攻坚老旧设备治理。10千伏线路联络率、N-1通过率分别提升至98%、90%以上,配电自动化标准化配置率达98%。全口径供电可靠率提升至99.9808%,用户平均停电时间1.68小时/户,同比压降40%以上。(牵头单位: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12.加强电网侧供电保障能力。提升莱芜东北部网架供电能力,加快110千伏孝义送出电网项目建设。加强分行业负荷精细化预测,滚动开展电力电量平衡分析,完成197项电网秋季检修任务,确保电网设备以最佳状态迎峰度冬。(牵头单位: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13.加强客户侧负荷管理能力。聚焦民生用电服务,开展学校、医院、供水等敏感民生客户隐患排查,“一患一档”推进隐患治理。发挥负荷侧保供作用,分产业完成全区10千伏及以上客户精细负荷摸排,构建不少于25万调节能力负荷资源池,年底前,确保分路监测、分路负控能力分别达5%、10%以上。(牵头单位:国网莱芜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14.全力打造十分钟充电服务圈。按照“3+6”模式,在已建成城区3公里充电服务圈的基础上,依托现有交流有序充电桩,结合村网共建统筹推进,打造城区3公里、乡镇6公里服务半径的“十分钟充电服务圈”,赋能绿色新生活。按照“政府搭台 企业唱戏”的原则,在两区政府指导下,在国家电网营业厅、雪野航空俱乐部等2处地点高标准建成服务新能源汽车下乡的充电示范点。同时完成牛泉、大王庄等45台老旧充电桩宽电压、恒功率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客户充电体验。(牵头单位:国网莱芜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15.助力充电桩报装实现“零证办”。开辟充电桩报装绿色通道小区,积极与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共享车位产权信息,签约绿色通报小区12个,共享车位信息0.8万个,充电桩报装实现“零证办”,不断提升居民充电桩报装接电效率。(牵头单位:国网莱芜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配套措施
(领域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为有效破解制约项目建设提速增效的“瓶颈”,扩大“用地清单制”的使用范围,助推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深化拓展。对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推行“用地清单制”,在土地供应前开展地质灾害性、地震安全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水土保持、防洪影响、泉水影响、考古调查勘探、土壤污染调查等评估评价工作,进行文物影响、古树名木、危化品安全、地下管线现状普查,将评估、评价和普查结果形成土地资源用地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给土地使用单位。(牵头部门: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针对购买新建商品房交房办证环节多、周期长、办证难等问题,持续优化“验收即发证”。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链条延伸至不动产登记环节,项目联合验收时,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项目的土地、规划、竣工、测绘等相关信息推送至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10月底前,实现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不动产登记一次办理。(牵头部门: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
3.为解决企业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政策复杂导致的“看不懂、不理解、不会办”等问题,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标准化管理。配合市局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标准化手册》,让企业明确受理要求、审查形式、审查要点、审批结果、常见问题,推广使用标准化申报模板、规范化审查标准,为企业提供“可视化”指导、“问答式”解读。(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区民政局、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国网莱芜供电公司、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莱芜钢城分公司)
4.持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机制,细化运行规则,12月底前,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上,统筹协调相关政府部门提出规划条件、土壤污染调查、文物保护等意见,欲进一步优化项目前期策划提出项目建设条件,并作为后续审批依据,提升快速精准落地策划生成项目质量和应用水平,推动项目快速精准落地。(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
5.持续深化建筑师负责制改革。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品质,拓展全周期设计咨询服务,培育一批复合型专业人才,加快工程建设领域与国内先进城市和国际接轨,10月底前,依据《济南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济建发〔2021〕46号),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完善配套制度措施,对实施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取消施工图审查,采用自审承诺制,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出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工程建设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牵头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6.进一步推进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12月底前,对办理了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建设项目,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采用单独竣工验收方式,验收合格后可单独投入使用。(牵头部门: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7.进一步推进消防验收改革。11月底前,根据建筑所在区域环境、建筑使用功能、建筑规模和高度、建筑耐火等级、疏散能力、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水平等因素,对其他建设工程一般项目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方式申请备案,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据承诺书出具备案凭证;对备案工程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抽查。(牵头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8.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集成化办理。优化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协同机制,进一步优化标准地名、门楼牌核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批等事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消防设计审查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集成办理。(牵头单位: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9.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环评审批承诺制试点,对同类型基础设施项目、同一园区内同类型小微企业项目实行环评“打捆审批”,各产业园区按时完成年度跟踪监测报告编制并对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使用。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其前期标准厂房、办公用房建设环评豁免;推广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依法简化企业项目环评内容。积极探索环评和排污许可同步审查、同步办理,尝试推进双证齐发。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涂装和印刷业,加强VOCs源头治理,豁免末端治理设施。(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
10.推行施工许可“零材料”申报。在实现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零材料”申报基础上,采用数据共享、结构化智慧表单、线上获取等方式,实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零材料”申报。(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1.持续推行菜单式联合验收。在先期联合验收事项基础上,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情况,自主选择后期联合验收事项与先期联合验收事项进行组合,开展“菜单式”联合验收。牵头单位统一受理验收申请,协调专项验收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勘验和验收工作。(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三)优化金融服务配套措施
(领域牵头单位: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
1.针对企业融资供给不足问题,强化首贷、信用贷、续贷、中长期贷款支持,有效扩大普惠金融总量规模和覆盖面,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实现辖内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户数高于年初户数的“两增”目标。开展金融辅导工作,畅通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政策、信息、资源渠道,保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围绕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专精特新”企业成长、108个重大项目建设等,组织6次政银企座谈会并抓好调度督查。12月底前,全区增加小微企业贷款(含企业主经营性贷款)20亿元,新增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户超过210户。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12月底前,增加普惠小微信用贷款3亿元,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牵头单位: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
2.针对“专精特新”企业、科创企业融资能力不足问题,推动银行机构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扩大动产、知识产权、碳排放权等抵质押融资业务规模。依托省、市融资担保体系,为各类中小微企业提供便利高效的融资担保服务。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户数、金额同比分别增长15%和30%,支持科创企业户数、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0%。(牵头单位: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
3.针对企业办贷流程繁琐问题,推动银行机构提高信贷审批和发放效率,12月底前,实现自提出贷款申请起至贷款发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平均办理时间缩短至8天、申请材料精简至8件。(牵头单位: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
4.针对企业贷款利率高问题,贯彻落实LPR改革政策,巩固实际贷款利率下降成果,促进企业综合融资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稳中有降。督导金融机构持续推进减费让利,力争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总体保持平稳。(牵头单位: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
5.选拔辖区内银行机构部门副总级或支行副行级以上11名信贷条线业务骨干为金融专员,派驻到亟需专业金融服务的10个相关单位,负责相关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的沟通衔接,民营企业项目的筛选把关,有效畅通项目融资渠道。落实惠企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米。积极掌握和宣传国家、省、市经济金融政策,做好惠企经济政策、金融政策的上传下达,与金融辅导队、金融顾问团、产业链链长制形成协调配合联动机制,对科创企业、规上企业一对一实地走访,及时向派驻单位和企业精准解读金融政策,督导银行机构主动对接产业政策、财政政策,推动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协调联动,促进金融信贷资源精准投放,助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
6.持续开展助企纾困行动。组织开展“走百企提信心优服务”活动,加大政策和产品服务宣传。进一步优化金融辅导和管家服务,加大对科创企业、重大项目承担企业等重点企业金融服务力度,探索“金融辅导员+科技辅导员”服务模式,实现“融智+融技+融资”,12月底前银行保险机构走访对接企业数量不低于300家。(牵头单位: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配套措施
(领域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1. 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支持少、成长缓慢的问题,积极组织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及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鼓励、支持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开展科研攻关,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12月底前,积极组织30家以上企业申报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10家以上企业申报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200家以上企业申报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2.针对企业与高校院所科技交流合作渠道不畅通的问题,积极开展“科技企业院校行”“高校科技成果直通车莱芜行”“高校科技成果推介会”等活动,多方位搭建校企合作桥梁。12月底前组织农业类企业、节水灌溉类企业赴山东省农科院、山东农业大学交流学习;邀请山东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等院校到企业开展高校科技成果直通车活动2次。(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3.着力增强消费券使用效益。积极宣传创新券补助政策,扩大创新券支持补助范围,发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入网大型仪器设备网,扩大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共用主体,使企业降低成本,实现科技资源共享,让企业充分享受到“科技红利”。12月底前,力争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数量、使用创新券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数量比上年增长12%。(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4.培育壮大创新主体。依托山东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济南),积极打造懂技术、懂市场、的技术经纪人队伍。构建科技型企业“微成长、小升高”的梯次培育机制。及时掌握拟申报企业的数量和基本情况,梳理重点辅导企业名单,建立科技企业培育库。加大对各类优质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将其尽快培育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已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好跟踪服务和监测培育指导,筛选和挖掘市场前景好、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12月底前,培育高级技术经纪人2人;力争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超过350家。2023年度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400家。(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5.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产教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交易、转化。12月底前,建立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1家;力争全区技术合同成交额达7亿元,技术合同成交额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0.65%。(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五)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配套措施
(领域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针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侵权假冒行为,严厉打击恶意侵权、群体侵权、重复侵权行为。12月底前,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次数同比增长10%以上,着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针对版权业网络侵权事件时有发生、版权登记效率较低的问题,11月底前,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建立版权工作站,实现独立端口上传和初审功能,提升著作权作品登记效率。12月底前,著作权作品登记数量同比增长12%以上。(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3.破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难题。重点解决“银行不敢贷、企业贷不起”问题,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缴纳的贷款利息、评估费等给予资助。12月底前,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银企精准对接活动26场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
4.加大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施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侵权风险防控,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指导及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等信息供给服务,提升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与维权援助水平。(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5.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水平。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分层次扶持,对当年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最高给予20万元/家资助,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最高给予10万元/家资助。12月底前,新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6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6.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12月底前,培育1家以上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全链条服务,拓宽高校院所专利技术转化通道,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供给水平。(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7.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增强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的便利化水平,更高效满足地理标志生产企业用标需求。12月底前,实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覆盖率30%以上。(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8.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聚焦“一大厦、四平台、五中心、多点协同”建设,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12月底前,集聚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11家以上。(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六)劳动就业和人才服务配套措施
(领域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针对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难问题,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深入推进城乡公岗扩容提质行动,新增创建6200个岗位,妥善安置各类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并做好动态管理、人员退出、督导检查等工作,推动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全面落实就业援助政策,精准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等政策,多渠道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针对企业用工难问题,实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行动。围绕项目突破年确定新开工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等,依托区级、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办力量,调整优化企业用工服务专员队伍,采取走访调查、电话联系等方式,密切跟踪企业用工变化。深入分析企业用工需求,按照企业用工特点,突出人岗精准对接,搭建“线上+线下+直播”一体化招聘体系,满足企业用工需求。(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针对创业扶持力度不够问题,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广泛发动重点群体参加创业培训,重点面向在校大学生、毕业两年内未就业大学生等群体,开展创业意识、创业能力等培训。开展创业政策找人集中行动,大力推广“济担-创业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等创贷+商贷服务模式,打造创业担保贷款“升级版”;优化调整创业补贴政策,扩大政策享受范围,打造创业补贴“高效版”。积极推动区级创业载体申报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进一步拓展区级创业载体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针对零工服务水平不足问题,加强零工市场服务管理。迁址新建凤城零工市场,设置零工待工区、洽谈对接区、信息发布区、综合服务区、便民停车区、安全保卫区等功能分区,为零工人员免费提供就业政策咨询、招聘求职信息发布等一站式全方位综合服务。开发推广“职等你莱-莱芜就业云聘平台”,通过软件实现信息发布、订单处理、个人报名、地图导航、企业管理等信息化功能,推动用人单位和零工人员精准对接。(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配合市有关部门,采用综合赋能+薪酬调查思路,联系样本企业进行综合赋能培训,并在系统内对样本企业进行确认,及时回答解决样本企业出现的问题,认真审核提报数据,按时完成薪酬调查工作。(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提升农民工服务工作。开展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情况调研,聚焦农民工新的期盼需求,重点围绕就业、创业、培训、失业等方面,充分发挥区、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作用,使广大农民工就近就地办理各项公共就业服务,让农民工更好的融入城市,感受到城市温暖。(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推进项目制培训。根据区域内文旅经济发展需求和弱势群体就业需求,开展直播带货技能、民俗管理与服务等项目制培训,12月底前完成500人培训目标。针对区域内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直播带货技能项目制培训,帮助掌握一项职业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针对区域内小微型民宿以及有开办民宿愿望的人员,开展民宿管理与服务项目制培训,提高民宿服务水平和打造品牌特色。(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提升青年人才就业水平。实施就业创业“启航扬帆”计划,深入开展“沉浸式”求职体验、“就业育人·双选搭桥”等就业服务活动,争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联系服务率达到100%、就业比例达到90%以上。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募集不少于950个就业见习岗位,至少帮助300名高校毕业生和各类青年参加见习,通过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尽早实现就业。按照市局要求,落实“三支一扶”计划,每年为街道(镇)补充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扩容提质。围绕钢铁、智能制造等主导发展要求,找准新时代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提质增效关键着力点,在以技能人才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中,积极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探索推进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争取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人。(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拓宽招才引智方式。通过电话回访、线下走访的方式,对企业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进行调研,在济南人才网征集企业岗位需求信息,依托“才聚泉城”名校行、“山东名校直通车”活动,组织重点企业参与线下专线引才。根据优势产业结构,精准配置青年、科技人才,对接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农业大学,携岗进校。适时组织、承办规模性招才引智活动。争取全年引进青年人才4000人以上。(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团委等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11.优化高层次人才精准服务体系。推行人才服务专员制度,选优配齐人才服务队伍,在各街道(镇)明确人才服务专员,实行动态管理,健全学习、培养、考评机制。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人才数据摸底,建立“偏才”“怪才”信息台账。建立人才交流工作群,确保人才服务专员之间、人才服务专员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交流反馈各类人才的意见、建议、诉求,力所能及地帮助各类人才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建立人才服务专员能力培训提升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通过理论学习、政策解读等方式,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市场监管配套措施
(领域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针对监管部门随意执法、重复检查问题,进一步优化“双随机”工作机制,公示抽查计划,实施任务报备,避免不按计划随意抽查。按照“能联则联、应联尽联”原则,动态调整抽查计划,12月底前,将部门联合抽查比例提高到40%以上。深化基于“涉企信息归集+信用风险分类”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监管对象精准分类,除重点领域监管对象外,原则上对近两年已抽查且未发现问题的经营主体当年不再组织抽查。推动有关部门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2.围绕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对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行业协会进行抽查,查处降费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借助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行政审批中介违规收费等行为;聚焦水电气暖领域价格收费,督促转供电主体将降价优惠传导给终端用户,查处转供电主体乱加价行为;集中检查整治商业银行融资收费。12月底前,开展涉企收费检查活动,切实降低企业成本。(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3.针对妨碍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问题,建立区级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文件专项行动,保障政策措施公平。12月底前,开展2023年重点民生、消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严格查处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4.针对经营主体信用修复难、障碍多问题,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在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等环节,对风险较高的经营主体进行失信警示提醒,推动由事后惩戒向事前整改前移。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提醒指导经营主体及时申请信用修复,支持因经营异常名录原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满1年的企业,已经履行了相关义务,且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其他黑名单,提前修复信用。优化信用修复申请审核程序,推行“不见面”全流程网上办理,助力企业恢复发展,激发市场活力。(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5.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年底前,推广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健康服务、养老服务、餐饮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建设项目、交通新业态等重点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经验,细化检查程序、内容、方法等,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其他重点领域申报并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持续完善综合监管制度规则。(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6.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差异化监管。落实省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要求,12月底前,完成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提高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效能。(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7.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制定建设放心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方案,推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12月底前,承诺单位达到1600家,打造6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提升消费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8.开展信用管理典型街区培育。12月底前,组织开展诚信宣传进企业、进社区活动,提升经营主体信用意识。培育信用管理典型街区(商圈、市场),拓展“信易+”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功能,宣传典型优秀案例,营造诚信经营氛围,发挥社会信用促消费、助发展、优环境的重要作用。(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八)政府采购配套措施
(领域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1.借助政府网站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扩大政策信息公开范围。强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使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提高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明晰责任,依法依规采购。通过电话、实地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开展一次政府采购市场主体调研回访工作,及时解决回访中市场主体所反映的问题。(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2.针对政府采购竞争机会不平等的问题,开展违规收取保证金、政府采购领域排斥和限制公平竞争行为等专项检查,对通过不合理条件限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问题进行清理,营造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采购单位)
3.推广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模式。按照市局要求,积极选取适宜项目开展远程异地评审。(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芜分中心)
4.推行政府采购电子签章应用。根据市局制定的采购单位电子签章办理方案,10月底前选取部分采购业务量大的预算单位开展合同电子签章试点工作,完善政府采购电子签章应用,实现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化。(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采购单位)
5.助力供应商缓解融资难题。依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积极宣传政采贷政策,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问题,扩展政府采购融资服务范围,提升综合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采购单位)
(九)招标投标配套措施
(领域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1.围绕解决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突出问题,11月底前,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按照不低于治理范围内招标项目总数10%的比例进行抽查检查,清理取消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或招标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行为,清理取消企业在招标投标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防止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建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消除招标投标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济南公共资源交易莱芜分中心)
2.围绕解决招标投标领域交易主体信息标准不统一、重复注册、反复登录等问题,11月底前,落实上级工作安排,推进交易主体“一地注册、省内多地通用”,防止投标企业在资质、业绩等方面弄虚作假。(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济南公共资源交易莱芜分中心)
3.围绕解决招标投标领域信用效能发挥不明显问题,12月底前,根据《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信用管理办法》依托“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宣传应用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济南公共资源交易莱芜分中心)
4.提升经营主体在交易流程、无差别操作等方面的服务体验,按照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操作的标准、流程开展招标投标工作。(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济南公共资源交易莱芜分中心)
5.鼓励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文件正式发布前进行预公示,主要公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标内容、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文件、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等关键内容,公示期不少于3日,有效防止招标文件中出现排他性等条款,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开放竞争。(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济南公共资源交易莱芜分中心)
6.按照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散评标、评标场所、交易业务的统一指挥调度,打破评标场所的地域限制,充分共享优质专家资源,有效保障评标专家客观、公正评标评审。(牵头单位:济南公共资源交易莱芜分中心;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
(十)解决商业纠纷配套措施
(领域牵头单位:区法院)
1.针对执行难、成本高、周期长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强化财产保全、执前督促,提高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数量。设立执行服务中心,畅通沟通渠道,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强化执行管理,灵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不利影响,为中小企业回笼资金、减轻周转压力提供司法保障。(牵头单位:区法院;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2.健全政务失信治理“府院联动”机制,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败诉未履行案件及时推送至相关部门,责成限期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牵头单位:区法院;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3.开展企业信用修复专项活动。对已经发布的所有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开展集中排查,建立台账。开展企业信用修复系列活动,按照《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做好信用修复相关工作,引导有主观修复意愿的失信企业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或者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牵头单位:区法院;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4.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加大小额诉讼程序便捷、高效一次性终局解纷制度优势宣传力度,提高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促进小额诉讼案件依法高效审结。(牵头单位:区法院)
5.贯彻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把握惩罚性赔偿适用要件,全面贯彻上级法院裁判的指引作用。12月底前,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例作用。(牵头单位:区法院)
(十一)保护中小投资者配套措施
(领域牵头单位:区法院)
1.针对损害投资者利益的问题,对于审判过程中发现的涉非线索,及时研判,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牵头单位:区法院)
2.针对化解金融纠纷问题,成立“莱芜区金融消费调解中心”,整合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特邀调解等多元解纷模式,高效化解金融纠纷,减少投资者的维权成本。慎重对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手段,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对发现的企业内部人员违规、违法苗头性问题,及时通报企业整改。(牵头单位:区法院;责任部门: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3.加大投资投保知识宣传力度。11月底前,发布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资料。(牵头单位:区法院)
(十二)办理破产配套措施
(领域牵头单位:区法院)
1.针对破产案件信息共享弱问题,大力推进府院联动,完善制度、优化机制,分工负责,保障有序,切实提高破产审判质效;深化重大破产案件报备常态化,每周、每月、每季报告重大破产案件进度,并自觉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深化债权人会议网上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债权人会议网络化工作机制,提升破产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区法院)
2.针对破产案件效率不高的问题,简化破产审理程序,实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提升破产案件审判效率,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简案快审季度通报机制,使简案快审制度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区法院)
3.建立破产管理人遴选机制,将办理破产案件水平高、业务强、经验丰富的一批(至少10家)一级破产管理人纳入本辖区破产管理人名册,实行轮候方式,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指定为破产案件管理人,并以1-2年为限,避免因频繁选任破产管理人影响破产案件的审判效率。建立管理人信息查询制度,支持破产管理人线上查询破产企业的相关信息,提高破产办理效率。(牵头单位:区法院)
(十三)法治保障领域配套措施
(领域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1.针对电信诈骗案件高发问题,充实反诈专门力量,建立符合实战需要的刑侦、网安、技侦和科信等部门一体化合成作战体系。完成区级侦查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融合侦查工作机制,持续整合公安网、通信网、金融网、互联网“四网”数据。建立健全劝阻工作机制,加强反诈劝阻专线(96110)建设。推动宣传防范“全民化”,开展“六创六进”活动,压实银行、运营商责任,减少涉案银行卡和手机卡数量。建立警民携手预警劝阻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压发案、降损失。年内打掉至少1起全链条案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责任单位: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针对公民信息泄露问题,开展“净网”等专项行动,聚焦恶意窃取中小学生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个人信息、非法侵入政企系统获取个人信息、非法侵入控制买卖网络摄像头权限、网上非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等重点方向,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针对民生领域的黑客攻击、技术型帮助犯罪等违法行为。推动年内至少侦办1起追溯到源头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切实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3.针对律师执业不规范问题,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律师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11月底前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4.针对“新官不理旧账”、政府机构失信问题,11月底前,建立完善涉政执行案件协同清理工作机制,将政务失信情况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推动实现政务失信案件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5.针对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部署应用“泉链通”数字执法监督平台,依托“码上监督”小程序,12月底前实现对行政执法不规范行为的扫码举报和对行政执法检查的评价打分。12月底前,开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工作专项监督,组织行政执法规范提升行动,开展“规范执法、惠企利民”行动及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工作,对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现场督查,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级行政执法单位)
6.针对法律服务供给不足问题,12月底前,组建企业法律服务队,对企业进行“法治体检”,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治体检等法律服务,有效加强法律服务供给。(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7.针对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不够精准问题,10月底前,成立济南市莱芜区重大项目公证法治护航团,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提供全链条、精准化、定制化公证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8.针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核查机制不健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12月底前,制定出台《济南市莱芜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行政协助核查办法(试行)》,编制《济南市莱芜区区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2023年版)》,梳理新增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健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核查机制。(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9.针对公共法律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高问题,依托济南市数字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10.针对一站式调解中心作用发挥不突出问题,12月底前,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多元纠纷解决方式,实现街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推动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
11.提升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效能。完善政法系统“接诉即办”机制,及时响应企业司法服务需求。常态化开展涉企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工作,建立健全涉企产权冤错案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针对涉企经济纠纷问题,完善立案、执行和破产等办事流程,依法合理压减商事案件办理时限。(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区司法局)
12.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会分中心建设水平。10月底前,依托莱芜区职工服务中心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会分中心,拓宽职工群体公共法律服务获取途径。(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总工会)
13.提升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能力。落实知识产权案件“一案四查”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综合履职,严厉打击影响企业创新发展的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权等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区检察院)
14.提升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水平。严格落实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名称标签化管理及涉企案件检察官背书制度,将企业合规“应用尽用”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区检察院)
15.提升企业普法依法治理水平。开展“精准普法进企业法治护航促发展”系列活动,为企业开展“点餐式”“订单式”普法,依托“莱普法”平台,围绕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监管、劳务纠纷等法律焦点发布系列短视频,编印《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指导企业严格依法制定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和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增强企业法治文化氛围,提升企业依法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十四)企业准入退出配套措施
(领域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针对经营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导致经营困难的状况,推行歇业备案制度,降低经营主体存续成本。12月底前,建立歇业信息部门间的共享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畅通歇业主体信息的互联互通,为实施歇业制度提供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
2.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防范虚假地址注册问题发生。按照上级部门部署要求时间节点,与市级部门积极对接,做好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地址数据的汇总、融合,汇总整理标准化地址库,进行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为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提供参考。(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区税务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
3.围绕企业登记流程复杂问题,拓展一般企业“一照多址”改革适用范围,免于分支机构登记,进一步压缩企业行政成本,提升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4.为解决“失联市场主体”不主动申请注销的问题,11月底前,持续推进经营主体除名制度,对连续2年以上不履行年度报告等法定义务的经营主体,依法标注“强退警示”“除名”状态,发挥公示提醒作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5.针对虚假注册地址的企业虚开发票问题,12月底前,探索大数据综合治税审管联动模式,依托济南市税收保障系统,按照“大数据比对疑点—基层税务部门分析派单—核验人员上门验证—基层税务部门分类分级管理—登记监管部门协作处置”的大数据综合治理税源基础信息核验方式,检验经营主体登记地址信息,切实提高税源管理质效。(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6.为解决经营主体反映的手续繁琐、跑动次数多的问题,10月底前,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一窗办理”窗口,围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要求,在企业申请变更或注销登记时,对涉及的部分高频许可事项,以帮代办的形式,启动“联变联销”工作模式,实现营业执照与许可证的联合变更和联合注销。(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7.10月底前,组建“莱好办”企业服务帮帮团,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围绕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的所有许可事项,提供事前“一次性告知”明白办、事中“一企一策”贴心办、事后“一跟到底”限时办的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切实减少企业跑腿次数,提高办事效率。(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8.12月底前,探索实行代位变更,对因投资主体已经变更或注销,其出资的企业办理变更手续时,允许该投资主体的继受主体、清算组、投资人或上级主管单位代位行使职权,打破部分市场主体因投资主体缺位而无法正常经营的难点。(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五)登记财产配套措施
(领域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1.全面推进不动产“带押过户”,针对企业“带抵押”不动产交易办理时间长、风险高、资金负担重的问题,全面推进不动产“带押过户”服务向企业延伸,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解决资金难题。12月底前,依托济南市不动产登记平台,实现企业间“带押过户”业务全程线上办理,2个工作日完成交易。(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司法局、区税务局、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
2.针对企业、群众网上办理不动产登记遇到的流程不通畅、操作不便捷、接受度低等问题,持续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12月底前,依托济南市不动产登记平台,实现企业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不动产共有性质变更登记、不动产更名更址变更登记等高频登记事项“全程网办”。积极推广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实现高频登记事项网办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税务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3.聚焦“交房即办证”改革,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新建商品住房“交房即办证”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监管。12月底前,将全区新建商品住房“交房即办证”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
(十六)纳税配套措施
(领域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1.针对发票领取不方便问题,10月底前,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新事帮办、简事快办、难事特办、繁事专办”等专区,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精细化、个性化需求;全面推开自助终端发票申领通办功能,提升发票领用便利度。(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2.针对退税服务质效有待提高问题,完善退税减税问题快反机制。开展留抵退税预审工作,定期筛选错误享受税费优惠政策风险名单,最大限度降低错误退税风险。对不符合退税条件或骗取留抵退税的,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缴回退税。(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3.针对减税降费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定期梳理税费优惠政策,通过微信公众号、税企交流群等方式广泛宣传。依托电子税务局、“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手机短信等渠道精准推送,实现渠道内适用对象100%送达。按季度筛查应享未享税费优惠政策疑点信息,提醒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4.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业务需要优化。全面推行“联办系统+缴税终端+网上协作+实时回传”+“电子档案”的“4+1”不动产登记办税便利化改革和风险防控工作模式,提升业务办理质效。(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5.优化出口退税服务举措。出口退税“无纸化、容缺办”,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做到应享尽享,全部实施容缺办理;12月底前,出口企业无纸化申报退(免)税额比例达到99%,备案单证电子化实施户数同比提高20%;对分类管理类别为一、二类的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6.拓展自然人社保支付渠道。开通济南市职工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济缴费功能,利用职工个人医保账户资金为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医保;在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厅智能POS机开通数字人民币缴纳居民医保功能。11月底前,在15个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投放医保个账共济和数字人民币缴费明白纸,播放医保个账共济缴费宣传视频,在全区全面拓展新型支付方式。(牵头单位:区税务局、区医保局)
7.探索建立税务领域“信用+风险”监管体系。建立信用风险双向联动机制,11月底前,选取重点税源企业建立纳税信用清单,开展信用风险提醒、信用辅导,积极引导纳税人纠正失信行为,降低信用风险,为经营主体创造良好的纳税信用环境。(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8.加大物流运输领域减税降费力度。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9.深化发票电子化改革。紧跟发票电子化改革上线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系统测试、开票扩围等工作。分阶段分步骤上线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税智撑平台、乐企数字开放平台,逐步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10.推广网络货运“票e真”模式。10月底前,在全区推广应用“票e真”模式,实现网络货运行业司机会员“刷脸即开票”,进一步促进网络货运行业发票便利合规开具。(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11.降低企业办税成本。深化应用留抵退税确认制,引入数字员工技术辅助退税审核,11月底前,实现数字员工在留抵退税审核领域全面应用;12月底前,全区留抵退税平均审核时长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完善税费争议解决机制,设立税费争议调解岗,推动税费争议化解。(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区法院)
12.全力提升服务热线质效。以开展热线数据“穿透式”分析应用为抓手,以“三线整合”为契机,通过提升智能咨询能力、引入“三方通话”业务流转能力,构建热线网线互通、线上线下共融的智能咨询平台,实现热线资源整合、智能咨询完善、网络咨询应用、宣传辅导分类培训和精准滴灌,提升纳税人咨询感受。(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十七)跨境贸易配套措施
(领域牵头单位: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
1.针对企业通关成本问题,配合市区职能部门,帮助企业落实好免收中欧班列集装箱基本操作费、创新“交互式”国际运贸新模式、创新“铁海E通”通关模式等优惠措施,实现铁路监管场站(口岸)操作成本进一步降低,缩短货物放行时间和运输时间。(牵头单位: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莱芜海关)
2.围绕口岸收费问题,配合市区职能部门,开展口岸收费情况专项检查整治,及时发现、纠正、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口岸收费公开透明。(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
3.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配合海关等相关部门,推动“单一窗口”服务功能由口岸通关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拓展。深化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改革,提高通关效率。12月底前,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牵头单位: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莱芜海关)
4.加强RCEP自贸协定应用指导。协助拓展完善“RCEP享惠智选系统”统计汇总、RCEP原产国认定、RCEP原产地规则查询、享惠分析、税率查询等功能。加强RCEP规则宣传解读和企业辅导,加大对重点RCEP国家协定实施推广,帮助企业合理利用自贸协定政策开拓国际市场,12月底前开展RCEP规则宣传。(牵头单位:莱芜海关、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
(十八)优化政务服务配套措施
(领域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1.针对办证难、跑腿多、材料繁杂、程序繁琐问题,加快推进“集成办”“跨域办”,深入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建设实现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主题集成服务全覆盖,79项“一件事”流程更加完善;与临沂部分区县签订通办协议,持续深化“跨域通办”工作,实现116项事项通办。11月底前,分批次更新发布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实施清单,实现事项申请材料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应替尽替”;加快推进“鲁通码”在政务服务大厅取号、文化旅游、健康医疗、门禁通行等场景的应用,12月底前,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2.针对诉求解决率距离企业群众期盼有一定差距问题,配合市级将各系统、项目库以及平台的相关数据实时汇聚至12345市民服务热线,强化分析监测工作。严格落实企业“接诉即办”2110工作机制,即2小时内到现场、1个工作日反馈、10个工作日办结。突出“事要解决”工作导向,发挥12345热线“晴雨表”作用,对企业诉求在严格时限标准的基础上,坚持每周一研究、每月一通报,对重点难点问题提级督办,对应办未办、推诿扯皮等问题严肃处理。推动经济网格员与企业服务专员职能以及“泉惠企”企业服务站融合,对企业反映的诉求坚持“一跟到底”,涉及多个部门的企业诉求,通过部门联动进行会商解决,最大限度地让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推动企业诉求主动化解、未诉先办。(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各涉企部门)
3.针对大厅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足、事项办理过程缺乏指导问题,优化立体式帮办代办服务体系。10月底前,完善大厅帮办服务制度,落实《基层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规范》市级地方标准,制定《济南市莱芜区进一步优化基层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丰富基层帮代办服务内容,围绕项目引进到投产运营全周期,提供政策咨询、资金、税收等全方位“管家式”服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4.针对惠企政策兑现力度不够、不及时问题,依托市级“泉惠企”平台,完善惠企政策“一口办理”模式。10月底前,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经营主体画像和惠企政策标签工作,推进惠企政策精准推送。12月底前,推进7项区级惠企政策兑现事项在“泉惠企”平台全流程布设、全程网办。推动“主动申请类”惠企政策向“免申即享”转化,推进更多政策无感智享。(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5.针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不清楚问题,配合市级推进“一网通办”平台全面对接“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成果在桌面端、移动端、窗口端、自助端多渠道输出,实现前端展示、窗口收件、业务办理三侧事项同源、数据同源、服务同源。(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6.针对政务服务事项实际网办率不高、服务效率低问题,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优化企业办事全过程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批等功能,打造政务服务“云大厅”,12月底前,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上线运行。(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7.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打造市区一体化融合模式,建立联合会商、联合审批等机制,通过跨层级审批、“一件事一次办”等方式,实现市、区事项融合办理。优化区级大厅设置,梳理编制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提升运行管理水平。优化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办事区”功能,完善统一预约服务平台功能,深化线上线下“网厅融合”,12月底前,区级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在线申办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8.做好省级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实施工作。按照“接得住、用得好”的原则,督促承接主体做好1项省级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规范实施工作。12月底前,按规范和标准完成承接事项基本要素、实施要素和办事指南的编制、发布和维护工作,按权限和程序调整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按照省有关部门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制定业务手册,编制服务指南,提升承接能力,提高实施水平。(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委编办;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9.制定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12月底前,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管理模块”中260项区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主项认领以及基本要素、实施要素、办事指南的编制、发布、维护工作,并及时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场所更新办事指南,做到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内容一致。(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10.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按照事项要素“应统尽统”的原则,全量完成区级政务服务事项梳理,配合打造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基础库2.0版,实现“标准规范、四级九十同”。推进业务系统改造对接,12月底前,实现部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申报表单,实现无差别受理、全市通办。(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11.在全区建立横向联动、纵向融合一体化服务企业工作体系。12月底前,在产业园区、商协会建立不少于8家“泉惠企”企业服务站,常态化开展企业服务专员“送政策、解需求、促发展”政企互动活动,就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12.实施涉企风险一体化防控。建立民警联系企业制度,1民警1企业,健全涉企风险通报机制,定时向企业通报涉企犯罪最新动态和预警信息;联合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加强企业高管、财务、业务等重点部门人员警示、培训;持续开展“护企”行动,每月走访企业5家,积极开展涉企防范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严厉打击涉企经济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法治体检”活动,通过各派出法庭联系驻地企业,发放调查问卷,了解法治需求,形成法治体检报告;就辖区重点企业21家诉讼情况以及与企业发展关联较多的重点案件类型开展调研,摸清诉讼概况;对21家重点企业通过走访调研、电话调研、座谈会等方式,充分了解其法律需求;适时与工商联召开座谈会,合理做好服务企业发展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13.提升区级大厅数字化水平。改造统一预约排队评价数据分析系统,汇聚大厅排队数据,针对热门排队事项、大厅排队人数、大厅平均等待时长等进行统计分析,为大厅业务考核、业务运行优化等提供数据支持,提升大厅数字化水平。(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九)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配套措施
(领域牵头单位: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区投资促进局)
1.针对消费信心降低问题,按照《“泉城购”2023济南消费季总体方案》,积极开展“泉城购”2023济南消费季活动。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嬴昊鲁商广场国庆节前营业,进一步繁荣消费市场。2024年2月底前,引导各大商超举办50余场促消费活动,增强居民消费信心。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兑现2022年度政府消费券补贴,提升商超促销费工作积极性。(牵头单位: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济莱控股集团)
2.针对外贸企业受国际环境影响订单减少问题,落实市区联动行动,12月底前,对全区前15家重点外贸企业一对一进行对接走访,力所能及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物流、用工、订单等问题,突出抓好新注册企业“开壶”工作,培育外贸新增长点。12月底前,力争全区新增外贸进出口权企业50家。(牵头单位: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贸促会)
3.针对与外资企业缺少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问题,积极组织辖区内外资企业参与“相约下午茶”等市级部门组织的外企座谈会,协助外企反馈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建议。坚持落实重点外资企业常态化调研制度,定期走访座谈,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困难,畅通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外企满意度,推进辖区内外资企业平稳有序健康运行。(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局)
4.针对外国投资者境内取得利润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宣传不够问题,积极联系区内5家未分配利润丰富的外资企业,一对一宣传辅导,细化政策适用范围、申报材料、办理程序,鼓励企业通过利润增资、扩大产能的方式释放外资潜力,进一步发挥政策红利。(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税务局)
5.针对利用外资质量不高问题,认真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加强对制造业、高技术产业方向外资的研究,不断拓展利用外资渠道、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争取引进一批契合全区产业定位的外资项目落地,促进全区利用外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
6.加强贸易投资服务保障。12月底前,利用省市稳外贸外资相关政策,收集解决企业问题诉求,协调帮助企业“一企一策”解决贸易融资、物流订舱等进出口实际问题,织密市区两级服务网。(牵头单位: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
7.推动电商产业健康发展。实施重点电商产业园区基地打造计划,积极推荐龙头电商产业园区基地参加各级电商示范基地评价体系。积极申报电商供应链基地、电商直播基地、电商产业带、电商企业,开辟电商发展新路径。制定全区电商发展规划,召开电商工作座谈会,举办电商培训班、电商行业沙龙等,推动全区电商工作健康快速发展。12月底前,培育1个省级电商产业带,年网络零售额增长50%以上。(牵头单位: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
(二十)人文环境配套措施
(领域牵头单位:区统计局)
1.针对城乡基础教育服务资源不均衡,学校体育场地社会公众开放度不高问题,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增加中小学学位。开展强校扩优、强镇筑基行动,持续推进集团化办学。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合理规划乡村学校布局,全面改善校舍及附属设施条件。2023年度完成新建、改扩建学校项目5个,包括凤城中心小学二期、滨河学校、香山学校、文昌学校、嬴牟小学新建工程,总投资8.2亿元,新增学位8450个。落实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逐步向社会公众开放。(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针对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存在“卷钱跑路”问题,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统筹运用风险保证金、“一课一销”资金监管、省市两级“随手拍”、校外培训积分管理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行全覆盖监督,及时对退费问题进行预警和处理。推广使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引导学生家长通过全国平台家长端APP选课购课。依托“莱芜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立足地区机构监管综合需求,着力打造“统计、检测、宣传、管控、奖惩、年检”于一体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服务数据引擎。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培训机构涉稳风险管控,强化教育、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确保重要风险点全覆盖。(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3.针对产业链式集群规模化协调帮扶力度还不够,产业链应链韧性不足等问题,加大对产业链重点项目的管理,实行靶向施策、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加强过程管控,时间管理,清单化跟进。建立“一对一”服务指导机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统筹协调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产业链、资金、手续、土地、政策约束等问题。为至少5家企业的项目争取省级土地指标,确保省级单独用地保障。2023年新增1个省级强县,拟举办1-2场产销衔接活动。(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4.紧紧围绕城区道路乱停车问题,深化“电警+人工+抓拍车+铁骑”违法停车治理网络,强化严管街乱停乱放治理。在城区支路、老旧小区、餐饮企业、学校周边,聘请专业团队,按照规范标准,灵活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缓解乱停车等城市交通管理痛点。12月底前,在城区符合设置标准的道路新增道路停车泊位不少于300个。(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5.针对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实施交通堵点治理、智慧交通建设等十大行动50项措施。落实高峰期加时岗、助学岗制度,保障秋冬季城区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序。(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6.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社区老人服务少的问题,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设。12月底前,改造提升长者助餐站点10处。聚焦老年人身体机能退化、居家生活不便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成适老化改造不少于200户。紧扣老年人“养老不离家”需求,推出家庭养老床位,为140个莱芜户籍失能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按月提供生活照料、日常护理等专业上门服务。(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7.针对空气、水、土壤质量情况,分类制定措施,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细颗粒物持续改善:加强空气质量分析研判,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污染物高值;积极推动1家水泥、2家焦化超低排改造进展;加大工业企业管控力度,分别开展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低空排烟设施等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国控断面水质保障,全面保障2个国控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达到或优于Ш类)比例始终保持在100%。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为重点,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8.实施交通堵点治理、智慧交通建设改善交通拥堵问题。优化设计断面布局,增加道路整体通行能力,开展交叉口渠化设计,完善过街设施,优化沿线出入口交通组织,调整公交站台位置,加强管控,规范指导车辆停放,改善交通拥堵问题。2023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优化,逐步改善城区交通运行状况,提升出行体验。(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等单位)
9.针对群众就医挂号难、耗时长、结算慢等问题,推进诊疗精准预约和大型设备检查预约,优化健康服务流程。12月中旬前,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全部实现门诊预约就诊,在三级公立医院推广诊间预约、跨科预约、复诊预约、知名团队预约、医联体内预约和磁共振、CT等大型设备检查预约,诊疗预约时段精准到20分钟内,大型设备检查预约时段精确到30分钟内,预约检查完成率达到100%。95%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实现门诊诊间结算,全部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和50%以上二级公立综合医院实现床旁结算。二级公立综合医院建立住院“一站式”服务中心,为患者入院、在院、出院等提供全流程、集约化服务。(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10.90%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全部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公有公建。通过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与幸福院合办、临时租赁等方式,完成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公有公建任务。持续完善村级巡诊服务机制,保持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做到空白村卫生室巡诊或驻点医疗服务,增加不少于1家双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11.围绕远程医疗便利度不够问题,创新健康服务模式,推广远程医疗服务,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12月底前,依托“健康济南”APP,建立全市互联网医院线上统一入口,将依托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置的互联网医院全部接入。作为医联体牵头单位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面向医联体成员单位开展远程医疗服务。60%以上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开展“互联网+护理”预约上门服务。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推进检查检验结果调阅共享互认。依托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跨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12、针对公共文化设施不足,不能有效满足市民多样化文化需求问题,2023年计划新建泉城书房2处、莱芜书房4处,提升农家书屋10处,增设服务点10处,初步形成区中心带动,辐射至辖区社区、村居的“15分钟阅读圈”,持续拓展公共文化空间。组织开展好莱芜区“戏曲进乡村”暨“一村一年一场戏”惠民演出、小戏小剧展演等公益演出活动。(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济南市莱芜区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清单(征求意见稿)
(一)获得电力
解决问题类(共5条)
序号 | 问题 | 解决问题的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电力接入外线行政审批批复难、时间长,影响客户送电时间 | 推行10千伏及以下电力接入行政审批“免审制”,对电力接入工程建设涉及的占路、掘路、占绿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承诺免审制。供电公司将施工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在线推送至公安、规划、城管、交通、水务、园林等部门,承诺即可组织施工。持续优化系统功能,实现涉电行政审批“在线推送、即报即批”。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办理流程,实现电力接入行政审批实用化落地。对不涉及台区新建或增容的小微企业电力接入时限压减至7个工作日以内。 | 实现10千伏及以下电力接入行政审批“免审制”;对不涉及台区新建或增容的小微企业电力接入时限压减至7个工作日以内。 | 12月底前实现阶段性成果 | 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 区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2 | 高压电力配套工程实施周期长,无法满足客户接电需求 | 实行电力管廊“随路先建”,结合市政道路工程和储备土地开发,土地出让前将电力管廊建设至项目红线处,超前开展电网配套工程建设,打造城市核心区企业“开门接电”。推行高压电力接入行政审批“承诺制”,供电公司以出具“承诺函”的形式,对于35千伏及以上电力配套工程,实现输电线路项目“核准即开工”,变电站项目“拿地即开工”,提前开展工程建设,同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行政许可手续。 | 实现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项目“核准即开工”;变电站项目“拿地即开工”。 | 12月底前实现阶段性成果 | 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 区发展改革局、区公安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3 | 居民小区频繁停电、电力供应不足 | 开展老旧小区供电户表改造攻坚战,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尽快启动老旧小区一户一表改造。将频繁停电、低电压、电价高等诉求集中且短期内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居民小区纳入“重点关注”清单,10月底前,完成用电安全隐患再排查。全面做好迎峰度冬期间的民生保供及个案问题处置,强化诉求响应和应急管控,不断提升居民用电获得感和满意度。 | 10月底前,完成“重点关注”非直供居民小区用电安全隐患再排查;12月底前,完成第一批老旧小区户表改造接收任务。 | 按时间节点完成 | 区发展改革局、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4 | 充电桩覆盖度不足、存在安全隐患 | 加快存量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出台明确小区配套结余资金可用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政策,按照“批量改造、一次建成”原则,分阶段统筹推进存量居住区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先期启动报装诉求集中的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12月底前,完成9个小区建设任务,惠及0.6万个居民车位。开展既有充电桩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11月底前,完成145个存量小区安全检查全覆盖。针对老旧小区,按照“统建统服”原则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强化分时电价宣传,指导居民电动汽车用户合理选择充电时段,降低充电成本。 | 11月底前,完成145个存量小区安全检查全覆盖;12月底前,完成12个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 按时间节点完成 | 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 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5 | 经营主体反映转供电电费高、收取不合理 | 引导客户按照分时价格曲线变化合理安排生产,12月底前,“一户一策”指导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以上且综合能耗较大的15户重点工业企业,以及综合能耗大、节能意愿强的30户公共机构用能优化,节省电费支出。利用网上国网“e起节电”APP,11月底前,先行引导0.8万户居民节电增效,月用电量同比降低5%。针对转供电客户,建立商业综合体、居民小区等转供电主体信息台账,11月底前,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大检查,年底检查覆盖30%转供电终端客户,逐步规范转供电主体收费行为,降低经营主体用电成本。 | 11月底前,先行引导0.8万户居民节电增效;12月底前,“一户一策”指导15户重点工业企业、30户公共机构用能优化;12月底前,覆盖30%转供电终端客户加价检查。 | 按时间节点完成 | 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
创新提升类(共10条)
序号 | 创新任务 | 工作推进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6 | 升级开展“数智办电”服务 | 提升办电业务全流程数字化水平,9月底前,针对新建及改扩建工程项目,在线实时获取项目土地出让、用电容量、负荷性质等信息,实现企业办电“免申请”。打通数据链路,申请确认、方案答复、验收送电等关键办电环节信息通过电力业务系统实时推送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10月底前,实现电力业务服务“可视化”。加强政企信息共享,协同推进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宅基地证电子化,11月底前,办电资料调用成功率达到80%以上。 | 9月底前,实现新建及改扩建工程项目用电需求“免申请”办理;10月底前,实现关键办电环节信息“双向互通”;11月底前,办电资料调用成功率达到80%以上。 | 按时间节点完成 | 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 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
7 | 提高小微企业低压接入上限容量 | 对标国内先进城市,将“零投资”接入容量由160千瓦提高至200千瓦,全年节省小微企业办电成本约3000万元。对于确因电能质量等用户特殊需求,报装容量200千瓦及以下需要采用高压接入的,供电公司严格履行政策书面告知和核查手续。 | 全年节省小微企业办电成本约3000万元。 | 2023年12月底前 | 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 |
8 | 做好全区重点项目供电服务保障 | 建立重点项目“报装前、办电中、送电后”全周期服务保障机制,建立“三个一”(一名包保责任人、一名党员联络员、一个工作专班)包保机制,完成重点项目走访全覆盖,双周调度78个省市区重点项目进展。成立“1+N”供电保障团队,超前完成35项重点项目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实现“让电等发展”。 | 12月底前,完成35项重点项目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实现“让电等发展”。 | 按时间节点完成 | 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 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9 | 提升水电气暖讯联合服务水平 | 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线下共享营业厅“一码缴费”服务,10月底前,将缴费功能部署至线上“爱山东”APP,持续提升联办服务便利度。 | 10月底前,将缴费功能部署至线上“爱山东”APP。 | 按时间节点完成 | 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 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
10 | 加快推进政企网格融合服务 | 建立“134”保障机制,落地推进“社网共建”“村网共建”,打造政企网格“共建共享共治”融合服务新模式,建立2处“彩虹网格会客厅”、签订2项党组织共建协议、建成1个“村网共建”示范点。 | 建立2处“彩虹网格会客厅”、签订2项党组织共建协议、建成1个“村网共建”示范点。 | 2023年12月底前 | 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 区委政法委、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 |
11 | 提升配网供电可靠性 | 大力推广不停电作业方式,攻坚老旧设备治理。10千伏线路联络率、N-1通过率分别提升至98%、90%以上,配电自动化标准化配置率达98%。全口径供电可靠率提升至99.9808%,用户平均停电时间1.68小时/户,同比压降40%以上。 | 10千伏线路联络率、N-1通过率分别提升至98%、90%以上,配电自动化标准化配置率达98%。 | 2023年12月底前 | 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 |
12 | 加强电网侧供电保障能力 | 提升莱芜东北部网架供电能力,加快110千伏孝义送出电网项目建设。加强分行业负荷精细化预测,滚动开展电力电量平衡分析,完成197项电网秋季检修任务,确保电网设备以最佳状态迎峰度冬。 | 完成110千伏孝义送出电网项目建设;完成197项电网秋季检修任务。 | 2023年12月底前 | 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 |
13 | 加强客户侧负荷管理能力 | 聚焦民生用电服务,开展学校、医院、供水等敏感民生客户隐患排查,“一患一档”推进隐患治理。发挥负荷侧保供作用,分产业完成全区10千伏及以上客户精细负荷摸排,构建不少于25万调节能力负荷资源池,年底前,确保分路监测、分路负控能力分别达5%、10%以上。 | 分产业完成全区10千伏及以上客户精细负荷摸排,构建不少于25万调节能力负荷资源池,确保分路监测、分路负控能力分别达5%、10%以上。 | 2023年12月底前 | 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 区发展改革局 |
14 | 全力打造十分钟充电服务圈 | 按照“3+6”模式,在已建成城区3公里充电服务圈的基础上,依托现有交流有序充电桩,结合村网共建统筹推进,打造城区3公里、乡镇6公里服务半径的“十分钟充电服务圈”,赋能绿色新生活。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原则,在两区政府指导下,在国家电网营业厅、雪野航空俱乐部等2处地点高标准建成服务新能源汽车下乡的充电示范点。同时完成牛泉、大王庄等45台老旧充电桩宽电压、恒功率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客户充电体验。 | 12月底前,打造城区3公里、乡镇6公里服务半径的“十分钟充电服务圈”。完成国家电网营业厅、雪野航空俱乐部等2处新能源汽车下乡充电示范点建设。 | 2023年12月底前 | 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 区发展改革局 |
15 | 助力充电桩报装实现“零证办” | 开辟充电桩报装绿色通道小区,积极与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共享车位产权信息,签约绿色通报小区12个,共享车位信息0.8万个,充电桩报装实现“零证办”,不断提升居民充电桩报装接电效率。 | 12月底前,完成12个充电桩报装绿色通道小区千叶,充电桩报装实现零证办。 | 2023年12月底前 | 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 区发展改革局 |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解决问题类(共3条)
序号 | 问题 | 解决问题的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为有效破解制约项目建设提速增效的瓶颈,扩大“用地清单制”的使用范围,助推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深化拓展。 | 对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推行“用地清单制”,在土地供应前开展地质灾害性、地震安全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水土保持、防洪影响、泉水影响、考古调查勘探、土壤污染调查等评估评价工作,进行文物影响、古树名木、危化品安全、地下管线现状普查,将评估、评价和普查结果形成土地资源用地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给土地使用单位。 | 整合形成用地清单一览表,实现清单内容智慧通管,办理过程“零跑腿”,缩短项目建设周期3至6个月。 | 2023年10月底前 | 区自然资源局 | 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2 | 购买新建商品房交房办证环节多、周期长、办证难等问题 | 持续优化“验收即发证”。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链条延伸至不动产登记环节,项目联合验收时,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项目的土地、规划、竣工、测绘等相关信息推送至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 | 实现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不动产登记一次办理。 | 2023年10月底前 | 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 |
3 | 企业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政策复杂导致“看不懂、不理解、不会办” |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标准化管理。配合市局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标准化手册》,让企业明确受理要求、审查形式、审查要点、审批结果、常见问题,推广使用标准化申报模板、规范化审查标准,为企业提供“可视化”指导、“问答式”解读。 | 配合市局制定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标准化手册》,便利企业理解申报。 | 2023年11月底前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莱芜分局、区民政局、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乡水务局、国网莱芜供电公司、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莱芜钢城分公司 |
创新提升类(共8条)
序号 | 创新任务 | 工作推进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4 | 进一步优化项目前期策划 | 持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机制,细化运行规则,12月底前,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上,统筹协调相关政府部门提出规划条件、土壤污染调查、文物保护等意见,欲进一步优化项目前期策划提出项目建设条件,并作为后续审批依据,提升快速精准落地策划生成项目质量和应用水平,推动项目快速精准落地。 | 实现对项目策划意见、建设条件等要素提前统筹,推动项目快速精准落地。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 | |
5 | 持续深化建筑师负责制改革 |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品质,拓展全周期设计咨询服务,培育一批复合型专业人才,加快工程建设领域与国内先进城市和国际接轨,10月底前,依据《济南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济建发〔2021〕46号),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完善配套制度措施,对实施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取消施工图审查,采用自审承诺制,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出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工程建设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 实现对项目策划、设计、建设及运行等全流程服务,提高建筑品质和质量控制水平。 | 2023年10月底前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6 | 进一步推进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 | 对办理了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建设项目,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采用单独竣工验收方式,验收合格后可单独投入使用。 | 实现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单独竣工验收。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
7 | 进一步推进消防验收改革 | 根据建筑所在区域环境、建筑使用功能、建筑规模和高度、建筑耐火等级、疏散能力、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水平等因素,对其他建设工程一般项目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方式申请备案,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据承诺书出具备案凭证;对备案工程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抽查。 | 对其他建设工程一般项目消防验收备案实现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 2023年11月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
8 |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集成化办理 | 优化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协同机制,进一步优化标准地名、门楼牌核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批等事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消防设计审查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集成办理。 | 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集成化办理。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 |
9 | 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 | 推动环评审批承诺制试点,对同类型基础设施项目、同一园区内同类型小微企业项目实行环评“打捆审批”,各产业园区按时完成年度跟踪监测报告编制并对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使用。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其前期标准厂房、办公用房建设环评豁免;推广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依法简化企业项目环评内容。积极探索环评和排污许可同步审查、同步办理,尝试推进双证齐发。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涂装和印刷业,加强VOCs源头治理,豁免末端治理设施。 | 实现多个同类型项目环评“打捆审批”。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 | |
10 | 推行施工许可“零材料”申报 | 在实现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零材料”申报基础上,采用数据共享、结构化智慧表单、线上获取等方式,实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零材料”申报。 | 实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零材料”申报。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11 | 持续推行菜单式联合验收 | 在先期联合验收事项基础上,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情况,自主选择后期联合验收事项与先期联合验收事项进行组合,开展菜单式联合验收。牵头单位统一受理验收申请,协调专项验收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勘验和验收工作。 | 竣工验收阶段实现企业个性化选择、菜单式申报。 | 2023年10月底前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
(三)优化金融服务
解决问题类(共4条)
序号 | 问题 | 解决问题的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企业融资供给不足 | 强化首贷、信用贷、续贷、中长期贷款支持,有效扩大普惠金融总量规模和覆盖面,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实现辖内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户数高于年初户数的“两增”目标。开展金融辅导工作,畅通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政策、信息、资源渠道,保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围绕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专精特新”企业成长、108个重大项目建设等组织6次政银企座谈会并抓好调度督查。 | 12月底前,全区增加小微企业贷款(含企业主经营性贷款)20亿元,新增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户超过210户。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12月底前,增加普惠小微信用贷款3亿元,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 | |
2 | “专精特新”企业、科创企业融资能力不足 | 推动银行机构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扩大动产、知识产权、碳排放权等抵质押融资业务规模。依托省、市融资担保体系,为各类中小微企业提供便利高效的融资担保服务。 |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户数、金额同比分别增长15%和30%,支持科创企业户数、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0%。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 | |
3 | 企业办贷流程繁琐 | 推动银行机构优化办贷流程,推广线上自动化审批等业务模式,提高信贷审批和发放效率。 |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平均办贷时间缩短至8天、申请材料精简至8件。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 | |
4 | 企业贷款利率高 | 贯彻落实LPR改革政策,巩固实际贷款利率下降成果,促进企业综合融资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稳中有降。督导金融机构持续推进减费让利。 | 力争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总体保持平稳。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 |
创新提升类(共2条)
序号 | 创新任务 | 工作推进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5 | 畅通项目融资渠道,解决企业不熟悉信贷要求、银行不懂惠企政策等信息不对称问题 | 选拔辖区内银行机构部门副总级或支行副行级以上11名信贷条线业务骨干为金融专员,派驻到亟需专业金融服务的10个相关单位,负责相关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的沟通衔接,民营企业项目的筛选把关,有效畅通项目融资渠道。 | 落实惠企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米。积极掌握和宣传国家、省、市经济金融政策,做好惠企经济政策、金融政策的上传下达,与金融辅导队、金融顾问团、产业链链长制形成协调配合联动机制,对科创企业、规上企业一对一实地走访,及时向派驻单位和企业精准解读金融政策,督导银行机构主动对接产业政策、财政政策,推动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协调联动,促进金融信贷资源精准投放,助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 | |
6 | 持续开展助企纾困行动 | 组织开展“走百企提信心优服务”活动,加大政策和产品服务宣传。进一步优化金融辅导和管家服务,加大对科创企业、重大项目承担企业等重点企业金融服务力度,探索“金融辅导员+科技辅导员”服务模式,实现“融智+融技+融资”。 | 银行保险机构走访对接企业数量不低于300家。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 | 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
(四)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
解决问题类(共2条)
序号 | 问题 | 解决问题的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支持少、成长缓慢 | 积极组织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及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鼓励、支持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开展科研攻关,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 12月底前,积极组织30家以上企业申报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10家以上企业申报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200家以上企业申报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科技局 | 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
2 | 企业与高校院所科技交流合作渠道不畅通 | 积极开展“科技企业院校行”、“高校科技成果直通车莱芜行”“高校科技成果推介会”等活动,多方位搭建校企合作桥梁。 | 计划组织农业类企业、节水灌溉类企业赴山东省农科院、山东农大交流学习;邀请山东大学、齐鲁工大、山东农大等院校到企业开展高校科技成果直通车活动2次。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科技局 |
创新提升类(共3条)
序号 | 创新任务 | 工作推进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3 | 着力增强创新券使用效益 | 积极宣传创新券补助政策,扩大创新券支持补助范围,发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入网大型仪器设备网,扩大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共用主体,使企业降低成本,实现科技资源共享,让企业充分享受到“科技红利”。 | 12月底前,力争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数量、使用创新券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数量比上年增长12%。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科技局 | |
4 | 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 依托山东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济南),积极打造懂技术、懂市场、的技术经纪人队伍。构建科技型企业“微成长、小升高”的梯次培育机制。及时掌握拟申报企业的数量和基本情况,梳理重点辅导企业名单,建立科技企业培育库。加大对各类优质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将其尽快培育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已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好跟踪服务和监测培育指导,筛选和挖掘市场前景好、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 | 12月底前,培育高级技术经纪人2人;力争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超过350家。2023年度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400家。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科技局 | 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
5 | 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产教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交易、转化。 | 12月底前,建立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1家;力争全区技术合同成交额达7亿元,技术合同成交额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0.65%。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科技局、 区教育和体育局 |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
(五)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解决问题类(共3条)
序号 | 问题 | 解决问题的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 | 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侵权假冒行为,严厉打击恶意侵权、群体侵权、重复侵权行为。 | 12月底前,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次数同比增长10%以上,着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市场监管局 | |
2 | 版权业网络侵权事件时有发生、版权登记效率较低 | 11月底前,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建立版权工作站,实现独立端口上传和初审功能,提升著作权作品登记效率。 | 12月底前,著作权作品登记数量同比增长12%以上。 | 按时间节点完成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
3 | 破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难题 | 重点解决“银行不敢贷、企业贷不起”问题,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缴纳的贷款利息、评估费等给予资助。 | 12月底前,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银企精准对接活动26场次。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 |
创新提升类(共5条)
序号 | 创新任务 | 工作推进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4 | 加大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 实施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侵权风险防控,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指导及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等信息供给服务。 | 提升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与维权援助水平。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市场监管局 | |
5 | 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水平 | 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分层次扶持,对当年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最高给予20万元/家资助、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最高给予10万元/家资助。 | 12月底前,新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6家。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6 | 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 培育1家以上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全链条服务,拓宽高校院所专利技术转化通道,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供给水平。 | 12月底前,培育1家以上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知识产权供给水平。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市场监管局 | |
7 | 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 | 增强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的便利化水平,更高效满足地理标志生产企业用标需求。 | 12月底前,实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覆盖率30%以上。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市场监管局 | |
8 | 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发展 | 聚焦“一大厦、四平台、五中心、多点协同”建设,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 12月底前,集聚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11家以上。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市场监管局 |
(六)劳动就业和人才服务
解决问题类(共4条)
序号 | 问题 | 解决问题的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难 | 深入推进城乡公岗扩容提质行动,新增创建6200个岗位,妥善安置各类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并做好动态管理、人员退出、督导检查等工作,推动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全面落实就业援助政策,精准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等政策,多渠道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 新增创建6200个城乡公益岗位,推动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2 | 企业用工难 | 实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行动。围绕项目突破年确定新开工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等,依托区级、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办力量,调整优化企业用工服务专员队伍,采取走访调查、电话联系等方式,密切跟踪企业用工变化。深入分析企业用工需求,按照企业用工特点,突出人岗精准对接,搭建“线上+线下+直播”一体化招聘体系,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 举办线上线下求职招聘活动100场次以上,保障重点企业用工需求。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3 | 创业扶持力度不够 | 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广泛发动重点群体参加创业培训,重点面向在校大学生、毕业两年内未就业大学生等群体,开展创业意识、创业能力等培训。开展创业政策找人集中行动,大力推广“济担-创业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等创贷+商贷服务模式,打造创业担保贷款“升级版”;优化调整创业补贴政策,扩大政策享受范围,打造创业补贴“高效版”。积极推动区级创业载体申报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进一步拓展区级创业载体服务效能。 | 推出“创业提振贷”,为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群体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4 | 零工服务水平不足 | 加强零工市场服务管理。迁址新建凤城零工市场,设置零工待工区、洽谈对接区、信息发布区、综合服务区、便民停车区、安全保卫区等功能分区,为零工人员免费提供就业政策咨询、招聘求职信息发布等一站式全方位综合服务。开发推广“职等你莱-莱芜就业云聘平台”,通过软件实现信息发布、订单处理、个人报名、地图导航、企业管理等信息化功能,推动用人单位和零工人员精准对接。 | 迁址新建凤城零工市场,开发推广“职等你莱-莱芜就业云聘平台”,提升零工服务水平。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创新提升类(共7条)
序号 | 创新任务 | 工作推进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5 | 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 | 配合市有关部门,采用综合赋能+薪酬调查思路,联系样本企业进行综合赋能培训,并在系统内对样本企业进行确认,及时回答解决样本企业出现的问题,认真审核提报数据,按时完成薪酬调查工作。 | 按时完成薪酬调查工作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6 | 提升农民工服务工作 | 深入开展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情况调研,聚焦农民工新的期盼需求,重点围绕就业、创业、培训、失业等方面,充分发挥区、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作用,使广大农民工就近就地办理各项公共就业服务,让农民工更好的融入城市,感受到城市温暖。 | 聚焦农民工就业需求,发挥区、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作用,提升农民工就近就地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7 | 推进项目制培训 | 根据区域内文旅经济发展需求和弱势群体就业需求,开展直播带货技能、民俗管理与服务等项目制培训,12月底前完成500人培训目标。针对区域内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直播带货技能项目制培训,帮助掌握一项职业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针对区域内小微型民宿以及有开办民宿愿望的人员,开展民宿管理与服务项目制培训,提高民宿服务水平和打造品牌特色。 | 开展直播带货技能、民俗管理与服务等项目制培训500人。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8 | 提升青年人才就业水平 | 实施就业创业“启航扬帆”计划,深入开展“沉浸式”求职体验、“就业育人·双选搭桥”等就业服务活动,争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联系服务率达到100%、就业比例达到90%以上。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募集不少于950个就业见习岗位,至少帮助300名高校毕业生和各类青年参加见习,通过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尽早实现就业。按照市局要求,落实“三支一扶”计划,每年为街道(镇)补充急需紧缺青年人才。 | 争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联系服务率达到100%、就业比例达到90%以上;募集不少于950个就业见习岗位,至少帮助300名高校毕业生和各类青年参加见习。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9 | 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扩容提质 | 围绕钢铁、智能制造等主导发展要求,找准新时代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提质增效关键着力点,在以技能人才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中,积极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探索推进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争取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人。 | 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人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10 | 拓宽招才引智方式 | 通过电话回访、线下走访的方式,对企业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进行调研,在济南人才网征集企业岗位需求信息,依托“才聚泉城”名校行、“山东名校直通车”活动,组织重点企业参与线下专线引才。根据优势产业结构,精准配置青年、科技人才,对接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农业大学,携岗进校。适时组织、承办规模性招才引智活动。争取全年引进青年人才4000人以上。 | 引进青年人才3500人以上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团委等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
11 | 优化高层次人才精准服务体系 | 推行人才服务专员制度,选优配齐人才服务队伍,在各街道(镇)明确人才服务专员,实行动态管理,健全学习、培养、考评机制。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人才数据摸底,建立“偏才”“怪才”信息台账。建立人才交流工作群,确保人才服务专员之间、人才服务专员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交流反馈各类人才的意见、建议、诉求,力所能及地帮助各类人才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建立人才服务专员能力培训提升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通过理论学习、政策解读等方式,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 | 开展1期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培训,定期更新服务专员信息,完成500人次市级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初审及省会经济圈7地市省级以上人才持卡互认互通工作。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七)市场监管
解决问题类(共4条)
序号 | 问题 | 解决问题的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监管部门随意执法、重复检查问题 | 优化“双随机”工作机制,公示抽查计划,实施任务报备,避免不按计划随意抽查。按照“能联则联、应联尽联”原则,动态调整抽查计划,12月底前,将部门联合抽查比例提高到40%以上。深化基于“涉企信息归集+信用风险分类”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监管对象精准分类,除重点领域监管对象外,原则上对近两年已抽查且未发现问题的经营主体当年不再组织抽查。推动有关部门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 | 部门联合抽查比例提高到40%以上,减少对企业干扰。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市场监管局、司法局 |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
2 | 涉企违规收费问题 | 对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行业协会进行抽查,查处降费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借助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行政审批中介违规收费等行为;聚焦水电气暖领域价格收费,督促转供电主体将降价优惠传导给终端用户,查处转供电主体乱加价行为;集中检查整治商业银行融资收费。12月底前,开展涉企收费检查活动,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 12月底前,开展涉企收费检查活动,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
3 | 妨碍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问题 | 建立区级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文件专项行动,保障政策措施公平。12月底前,开展2023年重点民生、消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严格查处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 开展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文件专项行动。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
4 | 经营主体信用修复难、障碍多问题 | 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在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等环节,对风险较高的经营主体进行失信警示提醒,推动由事后惩戒向事前整改前移。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提醒指导经营主体及时申请信用修复,支持因经营异常名录原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满1年的企业,已经履行了相关义务,且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其他黑名单,提前修复信用。优化信用修复申请审核程序,推行“不见面”全流程网上办理,助力企业恢复发展,激发市场活力。 | 助力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激发市场活力。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 | 区司法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
创新提升类(共4条)
序号 | 创新任务 | 工作推进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5 | 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 | 年底前,推广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健康服务、养老服务、餐饮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建设项目、交通新业态等重点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经验,细化检查程序、内容、方法等,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其他重点领域申报并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持续完善综合监管制度规则。 | 推动其他重点领域申报并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持续完善综合监管制度规则。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 |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
6 | 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差异化监管 | 落实省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要求,12月底前,完成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提高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 12月底前,完成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工信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
7 | 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建设 | 制定建设放心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方案,推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12月底前,承诺单位达1600家,打造6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提升消费服务质量。 | 12月底前,承诺单位达到1600家,打造6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提升消费服务质量。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
8 | 开展信用管理典型街区培育 | 开展诚信宣传进企业、进社区活动,提升经营主体信用意识。培育信用管理典型街区(商圈、市场),拓展“信易+”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功能,宣传典型优秀案例,营造诚信经营氛围,发挥社会信用促消费、助发展、优环境的重要作用。 | 组织开展诚信宣传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培育一批信用管理典型街区。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发展改革局 |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
(八)政府采购
解决问题类(共2条)
序号 | 问题 | 解决问题的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政府采购政策宣传不到位、经营主体政策知晓度不高 | 借助政府网站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扩大政策信息公开范围。强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使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提高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明晰责任,依法依规采购。通过电话、实地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开展一次政府采购市场主体调研回访工作,及时解决回访中市场主体所反映的问题。 | 通过举办培训和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对市场主体进行回访,及时解决回访中市场主体所反映的问题。 | 2023年10月底前 | 区财政局 |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
2 | 政府采购竞争机会不平等 | 开展违规收取保证金、政府采购领域排斥和限制公平竞争行为等专项检查,对通过不合理条件限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问题进行清理,营造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 | 开展违规收取保证金、政府采购领域排斥和限制公平竞争行为等专项检查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财政局 | 各采购单位 |
创新提升类(共3条)
序号 | 创新任务 | 工作推进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3 | 推广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模式 | 选取适宜项目开展远程异地评审。 | 按照市局要求,积极选取适宜项目开展远程异地评审。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财政局 |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芜分中心 |
4 | 推行政府采购电子签章应用 | 根据市局制定的采购单位电子签章办理方案,10月底前选取部分采购业务量大的预算单位开展合同电子签章试点工作,完善政府采购电子签章应用。 | 实现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化。 | 2023年10月底前 | 区财政局 | 各采购单位 |
5 | 助力供应商缓解融资难题 | 依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积极宣传政采贷政策,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问题,扩展政府采购融资服务范围,提升综合服务效能。 | 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问题。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财政局 | 各采购单位 |
(九)招标投标
解决问题类(共3条)
序号 | 问题 | 解决问题的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解决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问题 | 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颞专项治理行动,按照不低于治理范围内招标项目总数10%的比例进行抽查检查,清理取消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或招标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行为,清理取消企业在招标投标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防止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建立项日库、注册、认证、认定等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消除招标投标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 | 完成不低于治理范围内招标项目总数的10%比例进行抽查检查,对于存在地方歧视、地方保护的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责任整改,依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2023年11月底前 | 区发展改革局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芜分中心 |
2 | 解决招标投标领域交易主体信息标准不统一、重复注册、反复登录等问题 | 落实交易主体“一地注册、省内多地通用”,防止投标企业在资质、业绩等方面弄虚作假。 | 在评审过程中直接调用数据核验主体交易信息。 | 2023年11月底前 | 区发展改革局、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芜分中心 | |
3 | 解决招标投标领域信用效能发挥不明显问题 | 根据《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信用管理办法》依托“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宣传应用交易主体信用信息。 | 发挥信用在招投标领域的效能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发展改革局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济南公共资源交易莱芜分中心 |
创新提升类(共3条)
序号 | 创新任务 | 工作推进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4 | 提升经营主体在交易流程、无差别操作等方面的服务体验。 | 按照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操作的标准、流程开展招标投标工作 | 提升经营主体在交易流程、无差别操作等方面的服务体验。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济南公共资源交易莱芜分中心 | |
5 |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文件正式发布前进行预公示 | 主要公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标内容、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文件、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等关键内容,公示期不少于3日,有效防止招标文件中出现排他性等条款 | 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开放竞争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 |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莱芜分中心 |
6 | 打破评标场所的地域限制,充分共享优质专家资源,有效保障评标专家客观、公正评标评审 | 按照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散评标、评标场所、交易业务的统一指挥调度,打破评标场所的地域限制,充分共享优质专家资源。 | 保障评标专家客观、公正评标评审 | 2023年12月底前 |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莱芜分中心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 |
(十)解决商业纠纷
解决问题类(共2条)
序号 | 问题 | 解决问题的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执行难、执行成本高、周期长 | 常态化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强化财产保全、执前督促,提高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数量。设立执行服务中心,畅通沟通渠道,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强化执行管理,灵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不利影响,为中小企业回笼资金、减轻周转压力提供司法保障 | 实现执行透明、源头治理,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 | 2023年11月底前 | 区法院 |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
2 | 拖欠企业账款 | 健全政务失信治理“府院联动”机制,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败诉未履行案件及时推送至相关部门,责成限期履行法院判决义务 | 实现败诉未履行案件信息及时推送、限期履行。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法院 |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
创新提升类(共3条)
序号 | 创新任务 | 工作推进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3 | 开展企业信用修复专项活动 | 对已经发布的所有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开展集中排查,建立台账。开展企业信用修复系列活动,做好信用修复相关工作。 | 对已经履行法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及时恢复信用。 | 2023年11月底前 | 区法院 |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
4 | 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 | 加大小额诉讼程序便捷、高效一次性终局解纷制度优势宣传力度,提高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促进小额诉讼案件依法高效审结。 | 提高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减轻当事人诉累。 | 长期推进 | 区法院 | |
5 | 贯彻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 严格把握惩罚性赔偿适用要件,全面贯彻上级法院裁判的指引作用。 | 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法院 |
(十一)保护中小投资者
解决问题类(共2条)
序号 | 问题 | 解决问题的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损害投资者利益 | 对于审判过程中发现的涉非线索,及时研判,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提高投资者涉非信息甄别能力 | 长期推进 | 区法院 | |
2 | 金融纠纷持续发生 | 成立“莱芜区金融消费调解中心”,高效化解金融纠纷,减少投资者的维权成本。慎重对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手段,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对发现的企业内部人员违规、违法苗头性问题,及时通报企业整改。 | 整合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特邀调解等多元解纷模式,高效化解金融纠纷,减少投资者的维权成本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法院 | 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
创新提升类(共1条)
序号 | 创新任务 | 工作推进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3 | 加大投资投保知识宣传力度 | 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投资普法教育,11月底前,发布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材料,为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提供法律指引。 | 发布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材料手册,壮大理性投资群体。 | 2023年11月底前 | 区法院 |
(十二)办理破产
解决问题类(共2条)
序号 | 问题 | 解决问题的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破产案件信息共享弱 | 大力推进府院联动,完善制度、优化机制,分工负责,保障有序,切实提高破产审判质效;深化重大破产案件报备常态化,每周、每月、每季报告重大破产案件进度,并自觉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深化债权人会议网上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债权人会议网络化工作机制,提升破产信息化水平。 | 与政府主管部门、上级法院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协同处置常态化。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法院 | |
2 | 破产案件效率不高 | 简化破产审理程序,实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提升破产案件审判效率,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简案快审季度通报机制,使简案快审制度落到实处。 | 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法院 |
创新提升类(共1条)
序号 | 创新任务 | 工作推进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3 | 建立破产管理人遴选机制 | 将办理破产案件水平高、业务强、经验丰富的一批(至少10家)一级破产管理人纳入本辖区破产管理人名册,实行轮候方式,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指定为破产案件管理人,并以1-2年为限,避免因频繁选任破产管理人影响破产案件的审判效率。建立管理人信息查询制度,支持破产管理人线上查询破产企业的相关信息,提高破产办理效率。 | 提高破产管理人遴选工作水平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法院 |
(十三)法治保障领域
解决问题类(共10条)
序号 | 问题 | 解决问题的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电信诈骗案件高发 | 充实反诈专门力量,建立符合实战需要的刑侦、网安、技侦和科信等部门一体化合成作战体系。完成区级侦查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融合侦查工作机制,持续整合公安网、通信网、金融网、互联网“四网”数据。建立健全劝阻工作机制,加强反诈劝阻专线(96110)建设。推动宣传防范“全民化”,开展“六创六进”活动,压实银行、运营商责任,减少涉案银行卡和手机卡数量。建立警民携手预警劝阻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压发案、降损失。 | 年内打掉至少1起全链条案件。 | 2023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优化 | 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 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2 | 公民信息泄露现象严重 | 开展“净网”等专项行动,聚焦恶意窃取中小学生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个人信息、非法侵入政企系统获取个人信息、非法侵入控制买卖网络摄像头权限、网上非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等重点方向,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针对民生领域的黑客攻击、技术型帮助犯罪等违法行为。 | 年内至少侦办1起追溯到源头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切实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 2023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优化 | 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 |
3 | 律师执业不规范 | 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律师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 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抽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 2023年11月底前 | 区司法局 | |
4 | “新官不理旧账”、政府机构失信问题 | 建立完善涉政执行案件协同清理工作机制,将政务失信情况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 | 政务失信案件动态清零。 | 2023年11月底前 | 区发展改革局 | |
5 | 行政执法不规范 | 部署应用“泉链通”数字执法监督平台,依托“码上监督”小程序,12月底前实现对行政执法不规范行为的扫码举报和对行政执法检查的评价打分。12月底前,开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工作专项监督,组织行政执法规范提升行动,开展“规范执法、惠企利民”行动及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工作,对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现场督查。 |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司法局 | 区级行政执法单位 |
6 | 法律服务供给不足 | 组建企业法律服务队 | 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治体检等法律服务,有效加强法律服务供给。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司法局 | |
7 | 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不够精准 | 成立济南市莱芜区重大项目公证法治护航团,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 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提供全链条、精准化、定制化公证法律服务。 | 2023年10月底前 | 区司法局 | |
8 |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核查机制不健全、程序不规范 | 制定出台《济南市莱芜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行政协助核查办法(试行)》,编制《济南市莱芜区区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2023年版)》。 | 梳理新增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健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核查机制。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司法局 | |
9 | 公共法律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高 | 依托济南市数字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 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公证服务、法律援助。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司法局 | |
10 | 一站式调解中心作用发挥不突出 | 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多元纠纷解决方式,实现街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推动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 | 实现街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推动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 |
创新提升类(共5条)
序号 | 创新任务 | 工作推进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1 | 提升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效能 | 完善政法系统“接诉即办”机制,及时响应企业司法服务需求。常态化开展涉企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工作,建立健全涉企产权冤错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针对涉企经济纠纷问题,完善立案、执行和破产等办事流程,依法合理压减商事案件办理时限。 | 依法合理压减商事案件办理时限。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委政法委 | 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区司法局 |
12 |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会分中心建设水平 | 依托区职工服务中心打造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会分中心。 | 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会分中心,拓宽职工群体公共法律服务获取途径。 | 2023年10月底前 | 区司法局、区总工会 | |
13 | 提升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能力 | 落实知识产权案件“一案四查”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综合履职,严厉打击影响企业创新发展的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权等犯罪行为。 | 强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综合司法保护。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检察院 | |
14 | 提升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水平 | 严格落实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名称标签化管理及涉企案件检察官背书制度。 | 对符合企业合规条件的案件审慎稳妥开展企业合规工作,将企业合规“应用尽用”落到实处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检察院 | |
15 | 提升企业普法依法治理水平 | 开展“精准普法进企业法治护航促发展”系列活动,为企业开展“点餐式”“订单式”普法,依托“莱普法”平台,围绕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监管、劳务纠纷等法律焦点发布系列短视频,编印《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指导企业严格依法制定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和制度。 | 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增强企业法治文化氛围,提升企业依法管理水平。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司法局 |
(十四)企业准入退出
解决问题类(共6条)
序号 | 问题 | 解决问题的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经营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 | 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市场主体歇业配套措施推进歇业备案集成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实施经营主体歇业备案制度,降低经营主体存续成本。建立歇业信息共享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歇业主体信息互联互通,为歇业制度实施提供数据支撑。 | 减少企业最多3年的房租、人力等基本运营成本,切实帮助经营主体渡过难关。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 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 |
2 | 虚假地址注册 | 与市级部门积极对接,做好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地址数据的汇总、融合,汇总整理标准化地址库,进行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为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提供参考 | 申请人可通过标准化地址库进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提高登记地址的真实性、准确性。 | 按照上级部门部署要求时间节点完成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 区委政法委 |
3 | 企业登记流程复杂 |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拓展企业“一照多址”适用范围。 | 免于分支机构登记,减少企业跑动次数,降低至少2个企业的登记成本。 | 2024年6月底前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
4 | “失联市场主体”不主动申请注销,占用社会资源,影响企业活跃度 | 通过政府网站公示,征求社会意见,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为解决“失联市场主体”不主动申请注销的问题,持续推进经营主体除名制度,对连续2年以上不履行年度报告等法定义务的经营主体,依法标注“强退警示”“除名”状态,发挥公示提醒作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 全面推开经营主体除名制度,引导经营主体履行社会责任。 | 2023年11月底前 | 区市场监管局 | |
5 | 虚假地址注册的企业虚开发票问题 | 探索大数据综合治税审管联动模式,依托济南市税收保障系统,按照“大数据比对疑点—基层税务部门分析派单—核验人员上门验证—基层税务部门分类分级管理—登记监管部门协作处置”大数据综合治理税源基础信息核验方式,检验经营主体登记地址信息。 | 实现税源基础信息通过大数据综合验证,通过大数据验证分析,切实从源头上解决虚开发票问题。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
6 | 手续繁琐、跑动次数多 | 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一窗办理”窗口围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要求,在企业申请变更或注销登记时,对涉及的部分高频许可事项,以帮代办的形式,启动“联变联销”工作模式,实现营业执照与许可证的联合变更和联合注销。 | 减少企业变更、注销跑动次数50%以上。 | 2023年10月底前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
创新提升类(共2条)
序号 | 创新任务 | 工作推进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7 | 组建“莱好办”企业服务帮帮团 | 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围绕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的所有许可事项,提供事前“一次性告知”明白办、事中“一企一策”贴心办、事后“一跟到底”限时办的全程帮办代办服务。 | 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受理业务,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流程、全链条、专业化的服务,减少企业跑腿次数,提高办事效率。 | 2023年10月底前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企业服务中心 | |
8 | 探索实行代位变更 | 对因投资主体已经变更或注销,其出资的企业办理变更手续时,允许该投资主体的继受主体、清算组、投资人或上级主管单位代位行使职权。 | 通过代位变更模式,打破部分市场主体因投资主体缺位而无法正常经营的难点。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十五)登记财产
解决问题类(共2条)
序号 | 问题 | 解决问题的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企业“待抵押”不动产交易时间长、风险高资金负担重 | 全面推进不动产“带押过户”,针对企业“带抵押”不动产交易办理时间长、风险高、资金负担重的问题,全面推进不动产“带押过户”服务向企业延伸,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解决资金难题。 | 依托市不动产登记平台,企业间“带押过户”业务全程线上办理,2个工作日完成交易。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自然资源局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司法局、区税务局、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 |
2 | 企业、群众网上办理不动产登记流程不通畅、操作不便捷、接受度低 | 针对企业、群众网上办理不动产登记遇到的流程不通畅、操作不便捷、接受度低等问题,持续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12月底前,依托济南市不动产登记平台,实现企业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不动产共有性质变更登记、不动产更名更址变更登记等高频登记事项“全程网办”。 | 积极推广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实现高频登记事项网办率达到80%以上。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自然资源局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税务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
创新提升类(共1条)
序号 | 创新任务 | 工作推进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3 | 提升全区新建商品住房“交房即办证”覆盖率 | 聚焦“交房即办证”改革,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新建商品住房“交房即办证”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监管,不断提升全区新建商品住房“交房即办证”覆盖率。 | 12月底前,将全区新建商品住房“交房即办证”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自然资源局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 |
(十六)纳税
解决问题类(共4条)
序号 | 问题 | 解决问题的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发票领取不方便 | 10月底前,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新事帮办、简事快办、难事特办、繁事专办”等专区,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精细化、个性化需求;全面推开自助终端发票申领通办功能,提升发票领用便利度。 | 全面实现自助终端发票申领通办。 | 按时间节点完成 | 区税务局 | |
2 | 退税服务质效有待提高 | 开展留抵退税预审工作,定期筛选错误享受税费优惠政策风险名单,最大限度降低错误退税风险。对不符合退税条件或骗取留抵退税的,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缴回退税。 | 实现错误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企业定期筛选,依规缴回退税。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税务局 | |
3 | 减税降费政策宣传不到位 | 定期梳理税费优惠政策,通过微信公众号、税企交流群等方式广泛宣传。依托电子税务局、“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手机短信等渠道精准推送,实现渠道内适用对象100%送达。按季度筛查应享未享税费优惠政策疑点信息,提醒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享受优惠政策。 | 政策精准推送,实现渠道内适用对象100%送达。 | 2023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优化 | 区税务局 | 区财政局 |
4 | 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业务需要优化 | 全面推行“联办系统+缴税终端+网上协作+实时回传”+“电子档案”的“4+1”不动产登记办税便利化改革和风险防控工作模式,提升业务办理质效。 | 全面推行“4+1”工作模式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税务局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创新提升类(共8条)
序号 | 创新任务 | 工作推进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5 | 优化出口退税服务举措 | 出口退税“无纸化、容缺办”,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做到应享尽享,全部实施容缺办理;12月底前,出口企业无纸化申报退(免)税额比例达到99%,备案单证电子化实施户数同比提高20%;对分类管理类别为一、二类的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 出口企业无纸化申报退(免)税额比例达到99%,备案单证电子化实施户数同比提高20%;对分类管理类别为一、二类的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税务局 | |
6 | 拓展自然人社保支付渠道 | 开通济南市职工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济缴费功能,利用职工个人医保账户资金为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医保;在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厅智能POS机开通数字人民币缴纳居民医保功能。11月底前,在15个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投放医保个账共济和数字人民币缴费明白纸,播放医保个账共济缴费宣传视频,在全区全面拓展新型支付方式。 | 全面拓展新型支付方式 | 2023年11月底前 | 区税务局、区医保局 | |
7 | 探索建立税务领域“信用+风险”监管体系 | 建立信用风险双向联动机制,11月底前,选取重点税源企业建立纳税信用清单,开展信用风险提醒、信用辅导,积极引导纳税人纠正失信行为,降低信用风险,为经营主体创造良好的纳税信用环境。 | 实现纳税信用清单内重点税源企业信用风险提醒、信用辅导全覆盖 | 2023年11月底前 | 区税务局 | |
8 | 加大物流运输领域减税降费力度 | 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 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优化 | 区税务局 | |
9 | 深化发票电子化改革 | 紧跟发票电子化改革上线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系统测试、开票扩围等工作。分阶段分步骤上线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税智撑平台、乐企数字开放平台,逐步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 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 2023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优化 | 区税务局 | |
10 | 推广网络货运“票e真”模式 | 10月底前,在全区推广应用“票e真”模式,实现网络货运行业司机会员“刷脸即开票”,进一步促进网络货运行业发票便利合规开具。 | 实现网络货运行业司机会员“刷脸即开票”。 | 2023年10月底前 | 区税务局 | |
11 | 降低企业办税成本 | 深化应用留抵退税确认制,引入数字员工技术辅助退税审核,11月底前,实现数字员工在留抵退税审核领域全面应用;12月底前,全区留抵退税平均审核时长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完善税费争议解决机制,设立税费争议调解岗,推动税费争议化解。 | 全区留抵退税平均审核时长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设立税费争议调解岗,推动税费争议化解。 | 按时间节点完成 | 区税务局 | 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区法院 |
12 | 全力提升服务热线质效 | 开展热线数据“穿透式”分析应用为抓手,以“三线整合”为契机,通过提升智能咨询能力、引入“三方通话”业务流转能力,构建热线网线互通、线上线下共融的智能咨询平台,实现热线资源整合、智能咨询完善、网络咨询应用、宣传辅导分类培训和精准滴灌,提升纳税人咨询感受。 | 构建热线网线互通、线上线下共融的智能咨询平台。 | 2023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优化 | 区税务局 |
(十七)跨境贸易
解决问题类(共2条)
序号 | 问题 | 解决问题的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企业通关成本问题 | 12月底前,配合市区职能部门,帮助区属外贸企业切实享受到降低企业通关成本等优惠措施,缩短货物放心时间和运输时间。 | 中欧班列免收集装箱基本操作费;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国际运贸业务效率提升50%以上,物流成本降低30%以上;货物放行即时办结,运输时间缩至4小时。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 | 莱芜海关 |
2 | 口岸收费问题 | 11月底前,配合市区职能部门,开展口岸收费情况专项整治,确保口岸收费公开透明。 | 实现“单一窗口”动态更新信息,确保口岸收费公开透明。 | 2023年11月底前 | 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 |
创新提升类(共2条)
序号 | 创新任务 | 工作推进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3 | 持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 12月底前,配合海关等相关部门,推动“单一窗口”服务功能由口岸通关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拓展。深化出口货物改革,提高通关效率。 | 实现“单一窗口”服务功能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拓展;“提前申报”率不低于50%,“两步申报”率不低于20%。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莱芜海关 | |
4 | 加强RCEP自贸协定应用指导。 | 加强RCEP自贸协定应用指导。协助拓展完善“RCEP享惠智选系统”统计汇总、RCEP原产国认定、RCEP原产地规则查询、享惠分析、税率查询等功能。加强RCEP规则宣传解读和企业辅导,加大对重点RCEP国家协定实施推广,帮助企业合理利用自贸协定政策开拓国际市场, | 12月底前开展RCEP规则宣传 | 2023年12月底前 | 莱芜海关、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 |
(十八)优化政务服务
解决问题类(共6条)
序号 | 问题 | 解决问题的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办证难、跑腿多,材料繁杂、程序繁琐 | 加快推进“集成办”“跨域办”,深入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建设实现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主题集成服务全覆盖,79项“一件事”流程更加完善;与临沂部分区县签订通办协议,持续深化“跨域通办”工作,实现116项事项通办。分批次更新发布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实施清单,加快推进“鲁通码”在政务服务大厅取号、文化旅游、健康医疗、门禁通行等场景的应用。 | 11月底前,事项申请材料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应替尽替”。。12月底前,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 | 按时间节点完成 | 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
2 | 诉求解决率距离企业群众期盼有一定差距 | 针对诉求解决率距离企业群众期盼有一定差距问题,配合市级将各系统、项目库以及平台的相关数据实时汇聚至12345市民服务热线,强化分析监测工作。严格落实企业“接诉即办”2110工作机制,即2小时内到现场、1个工作日反馈、10个工作日办结。突出“事要解决”工作导向,发挥12345热线“晴雨表”作用,对企业诉求在严格时限标准的基础上,坚持每周一研究、每月一通报,对重点难点问题提级督办,对应办未办、推诿扯皮等问题严肃处理。推动经济网格员与企业服务专员职能以及“泉惠企”企业服务站融合,对企业反映的诉求坚持“一跟到底”,涉及多个部门的企业诉求,通过部门联动进行会商解决,最大限度地让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推动企业诉求主动化解、未诉先办。 | 畅通线上线下受理渠道,实现12345市民服务热线对企业诉求办理实时共享。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委政法委 | 各涉企部门 |
3 | 大厅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足,事项办理过程缺乏指导 | 优化立体式帮办代办服务体系。10月底前,完善大厅帮办服务制度,落实《基层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规范》市级地方标准,制定《济南市莱芜区进一步优化基层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丰富基层帮代办服务内容,围绕项目引进到投产运营全周期,提供政策咨询、资金、税收等全方位“管家式”服务。 | 发布《济南市莱芜区进一步优化基层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实施方案》。 | 2023年10月底前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
4 | 惠企政策兑现力度不够、不及时 | 依托市级“泉惠企”平台,完善惠企政策“一口办理”模式。10月底前,配合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经营主体画像和惠企政策标签工作,推进惠企政策精准推送。12月底前,推进7项区级惠企政策兑现事项在“泉惠企”平台全流程布设、全程网办。推动“主动申请类”惠企政策向“免申即享”转化,推进更多政策无感智享。 | 12月底前,完成7项政策兑现事项在“泉惠企”平台全流程布设、全程网办。 | 按时间节点完成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
5 | 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不清楚 | 配合市级推进“一网通办”平台全面对接“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成果在桌面端、移动端、窗口端、自助端多渠道输出,实现前端展示、窗口收件、业务办理三侧事项同源、数据同源、服务同源。 | 实现前端展示、窗口收件、业务办理三侧事项同源、数据同源、服务同源。 | 2023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优化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
6 | 政务服务事项实际网办率不高、服务效率低 | 配合市审批局优化企业办事全过程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批等功能,打造政务服务“云大厅”。 | 12月底前,配合市审批局完成“云大厅”上线运行。 | 按时间节点完成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
创新提升类(共7条)
序号 | 创新任务 | 工作推进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7 | 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 | 打造市区一体化融合模式,建立联合会商、联合审批等机制,通过跨层级审批、“一件事一次办”等方式,实现市、区事项融合办理。优化区级大厅设置,梳理编制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提升运行管理水平。优化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办事区”功能,完善统一预约服务平台功能,深化线上线下“网厅融合”,12月底前,区级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在线申办率达到80%以上。 | 区级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在线申办率达到80%以上。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
8 | 做好省级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实施工作 | 做好省级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实施工作。按照“接得住、用得好”的原则,督促承接主体做好1项省级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规范实施工作。12月底前,按规范和标准完成承接事项基本要素、实施要素和办事指南的编制、发布和维护工作,按权限和程序调整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按照省有关部门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制定业务手册,编制服务指南,提升承接能力,提高实施水平 | 完成1项省委托下放事项的规范实施,确保接得住、用得好。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委编办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
9 | 制定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 | 12月底前,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管理模块”中260项区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主项认领以及基本要素、实施要素、办事指南的编制、发布、维护工作,并及时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场所更新办事指南,做到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内容一致。 | 行政许可事项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内容一致。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
10 | 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 | 按照事项要素“应统尽统”的原则,全量完成区级政务服务事项梳理,配合打造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基础库2.0版,实现“标准规范、四级九十同”。 | 全量完成区级政务服务事项梳理。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
11 | 建立一体化服务企业工作体系 | 在全区建立横向联动、纵向融合一体化服务企业工作体系。12月底前,在产业园区、商协会建立不少于8家“泉惠企”企业服务站,常态化开展企业服务专员“送政策、解需求、促发展”政企互动活动,就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 在产业园区、商协会、建立不少于8家“泉惠企”企业服务站。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
12 | 实施涉企风险一体化防控 | 建立民警联系企业制度,1民警1企业,健全涉企风险通报机制,定时向企业通报涉企犯罪最新动态和预警信息;联合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加强企业高管、财务、业务等重点部门人员警示、培训;持续开展“护企”行动,每月走访企业5家,积极开展涉企防范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严厉打击涉企经济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法治体检”活动,通过各派出法庭联系驻地企业,发放调查问卷,了解法治需求,形成法治体检报告;就辖区重点企业21家诉讼情况以及与企业发展关联较多的重点案件类型开展调研,摸清诉讼概况;对21家重点企业通过走访调研、电话调研、座谈会等方式,充分了解其法律需求;适时与工商联召开座谈会,合理做好服务企业发展工作。 | 每月走访企业5家,积极开展涉企防范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对至少50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工作,并对有需求的企业出具至少10份法治体检报告。 | 按时间节点完成 | 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
13 | 提升区级大厅数字化水平 | 改造统一预约排队评价数据分析系统,汇聚大厅排队数据,针对热门排队事项、大厅排队人数、大厅平均等待时长等进行统计分析,为大厅业务考核、业务运行优化等提供数据支持,提升大厅数字化水平。 | 改造升级统一预约排队评价数据分析系统,提高大厅数字化水平。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十九)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解决问题类(共5条)
序号 | 问题 | 解决问题的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消费信心降低问题 | 按照《“泉城购”2023济南消费季总体方案》,积极开展“泉城购”2023济南消费季活动。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嬴昊鲁商广场国庆节前营业,进一步繁荣消费市场。 | 2024年2月底前,引导各大商超举办50余场促消费活动,增强居民消费信心。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兑现2022年度政府消费券补贴,提升商超促销费工作积极性。 | 2024年2月底前 | 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 | 区财政局、济莱控股集团 |
2 | 外贸企业受国际环境影响订单减少问题 | 落实市区联动行动,12月底前,对全区前15家重点外贸企业一对一进行对接走访,力所能及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物流、用工、订单等问题,突出抓好新注册企业“开壶”工作,培育外贸新增长点。 | 12月底前,力争全区新增外贸进出口权企业50家。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 | 区财政局、区贸促会 |
3 | 与外资企业缺少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 | 积极组织辖区内外资企业参与“相约下午茶”等市级部门组织的外企座谈会,协助外企反馈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建议。坚持落实重点外资企业常态化调研制度,定期走访座谈,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困难。 | 畅通政企沟通,进一步提升外企满意度,推进辖区内外资企业平稳有序健康运行。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投资促进局 | |
4 | 外国投资者境内取得利润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宣传不够 | 积极联系区内5家未分配利润丰富的外资企业,一对一宣传辅导,细化政策适用范围、申报材料、办理程序,鼓励企业通过利润增资、扩大产能的方式释放外资潜力,进一步发挥政策红利。 | 明确存量重点外资企业投资计划,促进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实现突破。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投资促进局、区税务局 | |
5 | 利用外资质量不高 | 认真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加强对制造业、高技术产业方向外资的研究,不断拓展利用外资渠道、优化利用外资结构, | 引进一批契合全区产业定位的外资项目落地,促进全区利用外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投资促进局、区发展改革局 | 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 |
创新提升类(共2条)
序号 | 创新任务 | 工作推进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6 | 贸易投资服务保障 | 12月底前,利用省市稳外贸外资相关政策,收集解决企业问题诉求,织密市区两级服务网。 | 协调帮助企业“一企一策”解决贸易融资、物流订舱等进出口实际问题。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 | 区投资促进局 |
7 | 电商产业发展 | 实施重点电商产业园区基地打造计划,积极推荐龙头电商产业园区基地参加各级电商示范基地评价体系。积极申报电商供应链基地、电商直播基地、电商产业带、电商企业,开辟电商发展新路径。制定全区电商发展规划,召开电商工作座谈会,举办电商培训班、电商行业沙龙等,推动全区电商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 12月底前,培育1个省级电商产业带,年网络零售额增长50%以上。 | 2023年12月底前 | 莱芜海关、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 |
(二十)人文环境
解决问题类(共12条)
序号 | 问题 | 解决问题的措施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城乡基础教育服务资源不均衡,学校体育场地社会公众开放度不高 | 开展强校扩优、强镇筑基行动,持续推进集团化办学。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合理规划乡村学校布局,全面改善校舍及附属设施条件。落实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逐步向社会公众开放。今年8月底,8所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操场已经对社会开放。 | 完成新建、改扩建学校项目5个,包括凤城中心小学改扩建、滨河学校、香山学校、文昌学校、嬴牟小学新建工程,总投资8.2亿元,新增学位8450个。按学区组建18个教育集团,实行一体化办学,实现优质资源规模扩张和普及共享。9月份将再向社会开放3所学校的操场。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2 | 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存在“卷钱跑路”问题 | 2.针对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存在“卷钱跑路”问题,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统筹运用风险保证金、“一课一销”资金监管、省市两级“随手拍”、校外培训积分管理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行全覆盖监督,及时对退费问题进行预警和处理。推广使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引导学生家长通过全国平台家长端APP选课购课。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培训机构涉稳风险管控,强化教育、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确保重要风险点全覆盖。 | 每季度更新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区级抽检校外培训机构年不少于100家。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
3 | 产业链式集群规模化协调帮扶力度还不够,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不足,产销衔接不充分等 | 加大对产业链重点项目的管理,实行靶向施策、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加强过程管控,时间管理,清单化跟进。建立“一对一”服务指导机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统筹协调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产业链、资金、手续、土地、政策约束等问题。对上争取市工信局支持,开展供需对接会议,进行政策解读,健全协作配套体系,实现企业间互惠合作,2023年新增1个省级强县,拟举办1-2场产销衔接活动。 | 为至少5家企业的项目争取省级土地指标,确保省级单独用地保障。2023年新增1个省级强县,拟举办1-2场产销衔接活动。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
4 | 道路乱停车问题 | 紧紧围绕城区道路乱停车问题,深化“电警+人工+抓拍车+铁骑”违法停车治理网络,强化严管街乱停乱放治理。在城区支路、老旧小区、餐饮企业、学校周边,聘请专业团队,按照规范标准,灵活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缓解乱停车等城市交通管理痛点。 | 12月底前,在城区符合设置标准的道路新增道路停车泊位不少于300个。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 |
5 | 交通拥堵问题 | 针对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实施交通堵点治理、智慧交通建设等十大行动50项措施。落实高峰期加时岗、助学岗制度。 | 针对区内部分路口交通拥堵,影响通行效率,莱芜区交警大队通过车道功能调整、车道瘦身、设置逆向可变等方式调整优化城区内6处路口,改造城区内6处单点信号机为智能信号机,优化信号灯配置282路口/次,绿波带调整30路口/次,有效提高路口、路段通行效率。 | 2023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优化 | 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 |
6 | 应对老龄化,解决社区老人服务少问题 | 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设,改造提升长者助餐站点。推出家庭养老床位,依托专业服务组织为失能老年人提供“类机构”上门服务。持续开展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舒适度和安全度。 | 改造提升长者助餐站点10处。持续开展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成适老化改造不少于200户。为140个莱芜户籍失能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民政局 | |
7 | 空气、水、土壤质量情况和企业群众期望有差距 | 推动细颗粒物持续改善。一是加强空气质量分析研判,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污染物高值;二是积极推动1家水泥、2家焦化超低排改造进展;三是加大工业企业管控力度,分别开展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低空排烟设施等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国控断面水质保障,确保2个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为重点,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 | PM2.5浓度达到47微克/立方米;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 | 区自然资源局 |
8 | 交通拥堵问题 | 实施交通堵点治理、智慧交通建设改善交通拥堵问题。优化设计断面布局,增加道路整体通行能力,开展交叉口渠化设计,完善过街设施,优化沿线出入口交通组织,调整公交站台位置,加强管控,规范指导车辆停放,改善交通拥堵问题。 | 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优化,逐步改善城区交通运行状况,提升出行体验。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等单位 |
9 | 群众就医挂号难、耗时长、结算慢 | 在三级公立医院推广诊间预约、跨科预约、复诊预约、知名团队预约、医联体内预约等模式。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全部实现门诊预约就诊,全部接入“健康济南”APP。所有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和50%以上二级公立综合医院实现床旁结算。预约诊疗时段精确到20分钟,大型设备检查预约时段精确到30分钟内。二级公立综合医院建立住院“一站式”服务中心,为患者入院、在院、出院等提供全流程、集约化服务。 | 预约检查完成率达到100%;95%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实现门诊诊间结算;全部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和50%以上二级公立综合医院实现床旁结算。莱芜人民医院建立住院“一站式”服务中心,为患者入院、在院、出院等提供全流程、集约化服务。 | 2023年12月中旬前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医保局 |
10 | 老年人看病不方便 | 90%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全部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公有公建。通过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与幸福院合办、临时租赁等方式,完成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公有公建任务。持续完善村级巡诊服务机制,保持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做到空白村卫生室巡诊或驻点医疗服务。 | 90%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完成村卫生室公有公建,空白村实行巡诊或驻点医疗服务。增加1家以上双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 | 2023年12月中旬前 | 区卫生健康局 | |
11 | 远程医疗便利度不够 | 依托“健康济南”APP,建立全市互联网医院线上统一入口,依托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置的互联网医院全部接入“健康济南”APP。作为医联体牵头单位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面向医联体成员单位开展远程医疗服务。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推进检查检验结果调阅共享互认。依托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跨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 | 全市60%以上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开展“互联网+护理”预约上门服务。医院信息系统与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成对接,门诊医生工作站实现对检验结果的查询、提醒、调阅、互认、共享等功能。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卫生健康局 | |
12 | 针对公共文化设施不足,不能有效满足市民多样化文化需求 | 初步形成区中心带动,辐射至辖区社区、村居的“15分钟阅读圈”,持续拓展公共文化空间。组织开展好莱芜区“戏曲进乡村”暨“一村一年一场戏”惠民演出、小戏小剧展演等公益演出活动。 | 2023年计划新建泉城书房2处、莱芜书房4处,提升农家书屋10处,增设服务点10处。实现“戏曲进乡村”暨“一村一年一场戏”惠民演出行政村全覆盖。 | 2023年12月底前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莱芜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及《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配套措施及措施清单》工作部署,打造更具吸引力、竞争力一流营商环境,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制定解决措施,区营转办组织各领域牵头单位起草了《莱芜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莱芜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配套措施(征求意见稿)》《莱芜区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清单(征求意见稿)》(以下分别简称《实施方案》《措施清单》)。
二、起草依据
2023年5月21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9月16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打造更具吸引力、竞争力一流营商环境,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制定解决措施,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起草了《济南市莱芜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三、方案目的
以全力服务企业、打造高质量发展最优环境为目标,狠抓政策落实,夯实要素支撑,优化政务服务,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强化问题导向,做实做细市场主体服务工作,着力破解企业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问题,提升市场满意度,更大力度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四、方案主要内容
(一)该《实施方案》《措施清单》采用“1+20”框架体系,“1”为整体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内容;“20”为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到的重点领域配套措施和清单。
(二)全面贯彻落实《济南市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围绕创新提升要素供给水平、法治保障水平、服务便利化水平、协同运行水平4方面20个重点领域,聚焦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按照目标明确、针对性强、可量化考核要求,提出160条具体措施(包括解决问题类83条、创新提升类77条),并逐一细化为问题或创新任务、具体措施、预期目标、完成时限、牵头单位、责任单位6项内容,形成《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清单》(见附件2),着力降低用地、用电、用工、融资等要素成本,强化监管执法、公平竞争、案件执行、法律服务等法治保障,优化审批流程、办事效率、精准兑现等集成服务,畅通渠道,完善机制,协同解决企业诉求,提高行政效能。
(三)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细,从组织领导、跟踪问效、宣传培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四个方面,通过优化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完善动态监测考核机制、鼓励先行先试,完善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等,强化组织保障,全面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同时,为推动《实施方案》落实,对莱芜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进行优化调整,一并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五、创新措施
《实施方案》《措施清单》以解决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为基础,从要素供给、法治环境、服务效能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重点解决融资、用地、用电、用工、监管执法、企业公平竞争、审批流程、办事效率等问题。以大力提升行政效能为目标,推动企业服务专员队伍、泉惠企服务站及“经济网格”纵向深度融合,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体化部署、一体化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导向,推广“职等你莱-莱芜就业云聘平台”、升级“数智办电”服务等数字化改革举措。以着力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为重点,创塑“莱普法”“点餐式、订单式”普法品牌,成立“莱好办”企业服务帮帮团为企业提供事前“一次性告知”、事中“一企一策”、事后“一跟到底”的全程帮办代办服务,探索实行代位变更改革打破因投资主体缺位而无法正常经营的难点,实施智慧交通建设改善交通拥堵问题,推进充电桩报装实现“零证办”、打造城区3公里、乡镇6公里服务半径“十分钟充电服务圈”等莱芜元素创新举措。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机构:莱芜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尚帆帆
联系方式:0531-7799661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激发市场活力,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组织起草了《莱芜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莱芜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配套措施和清单》,并于9月26日至10月2日期间对公众征求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