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1202MB2867513E/2023-022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南市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组配分类: | 区直动态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3-11-16 |
为解决成员退社难题,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2023年8月份以来,按照省、市局统一安排部署,济南市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省试点单位,持续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退社机制,针对实际未参与经营的合作社成员,创新推出以召开理事会或实际参与经营成员参加的成员大会代替全体成员大会的退社新举措,真正实现“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一、横向联动“选题”,聚焦问题导向
一是深入调研摸排,问需于民。跨单位跨领域组建联合调研小组,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主体,区企业服务中心、各街道(镇)为骨干,实地考察,深入挖掘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准入、经营、退出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
二是汇总相关问题,找准关键。通过调研发现,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普遍存在年龄结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的情况,有的成员从未实际参与过经营活动。受此影响,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甚至出现经营困难、退出市场的情况。并且未实际参与过经营活动的合作社成员反映办理退社业务时,难以短时间内联系到合作社的其他成员,耗时长、耗费精力多,退社困难,影响个人医保、社保、低保等优惠政策的落实。
三是立足实际情况,制定方案。针对较多合作社集中反映的“退社难”问题,联合调研小组以“合作社成员快捷退出途径”为调研主题,摸透相关政策背景,针对实际未参与经营的合作社成员,找准成员快速退出最为适合的途径,出台了《关于实际未参与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退社试点的实施方案》。
二、纵向深入“破题”,优化全程服务
一是对症下药,推出退社举措。根据走访调研了解的问题,莱芜区深入研究探索更加高效、便捷的退社机制,创新推出实际未参与经营的合作社成员退社新举措。实际未参与经营的合作社成员办理退社,可以按需向合作社提出退社申请,由合作社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实际未参与经营的合作社成员信息进行公示。经成员大会实际参与经营的成员或者理事会全体理事通过后,由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备案登记。
二是标准规范,创新工作机制。打破传统退社模式,深耕流程优化,探索更加高效、便捷的“101”退社工作机制,即一纸承诺、零次见面、一次办结。制定相关材料规范和承诺文书,将退社要求、材料目录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由申请人签订承诺,通过网络或窗口等途径提交材料,一次性办结退社申请,全流程最快仅需不到半日。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限,并且充分尊重了合作社成员意愿,给予了合作社更多地自主权,真正做到了“退社自由”。
三是帮办到位,全面答疑解难。以“莱好办”企业服务帮帮团为主要力量,建立帮办代办一对一即时响应机制。为有退社需求的成员面对面宣讲政策、点对点答疑解惑、一对一定向指导,帮助出具相关材料,并协助相关成员进行签名确认,打造全流程、专业化、便捷化的合作社成员退社帮代办服务。
三、多维立体“答题”,延伸基层末梢
一是定期组织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建立业务效能定期培训机制,重点围绕业务办理中的疑点、难点、重点进行政策解读和办理指导,并征求意见建议和问题困惑,集中统一进行学习交流和解答,切实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线上全面宣传,提升宣传覆盖率。充分利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宣传解读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是线下对点宣传,提升宣传针对性。发挥区政务服务大厅、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阵地优势,同时借助社区、银行网点等方面力量,向有需求的合作社推介新的退社举措,使成员充分了解退社制度、流程和各项便利化举措,让新举措带来的福利惠及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下一步,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继续瞄准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市场主体在办理登记业务时的各种难点、堵点,吃透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出台各类便民利企举措,有效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新陈代谢”和结构优化,全面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带动全区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