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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202MB2867513E/2022-01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南市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组配分类: 区直动态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2-04-19
认真贯彻新条例 多措并举提效能——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多措并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22-04-19 16:16 信息来源:济南市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信息来源:莱芜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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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步实施的还有《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以及实施细则,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多措并举,确保新条例实施稳步推进,落地见效。

全员参与 深入研学

新条例对现行的市场主体登记政策作了一些调整,使其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新《条例》实施后,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参加国家局视频培训、登记人员座谈交流会、科室讨论会等多种形式,对新条例进行深入研学,增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储备,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和政务服务网上的业务办理指南,为顺利开展登记工作、做好新老法规顺畅衔接、登记业务不断档夯实工作基础。3月2日,落实新《条例》首设的歇业制度,为莱芜区某商贸公司办理歇业备案登记业务,使其成为莱芜区首家“歇业备案”的企业。

突出“一网”功能

突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作用,企业之前在办理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合并、分立等业务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需提前通过纸质媒介对外公告相关内容。而现在只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即可,无需在市级以上报纸登报公示,此举不仅节约了企业的时间和费用,也提高了企业业务办理的便利度。近日,山东茂盛管业有限公司成为该新政实施以来的首位获益者,原来,近期因业务发展需要,该公司吸收合并了另一家公司,按照原来的相关规定,企业需登报公示合并相关内容,仅登报费用就得近千元,而现在只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即可。“原本还寻思得去报社登报公示,还得等记者排版,没想到在这里不到10分钟就办完了,真是太方便了!”来自茂盛管业的李女士高兴的说道。

强化宣传 靠前服务

充分把握条例实施的契机,持续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先后制定了《市场主体登记条例明白纸》《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解读》等宣传资料,积极发挥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等“基层末梢”作用,通过工作人员“走出去”,市场主体负责人“请进来”等多种形式,让广大市场主体及时了解最新相关政策。新《条例》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变更办理期限由会计终了年度30日调整为90日,让广大合作社有充分的时间来办理相关业务。3月6日,为济南市莱芜区兰沟崖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办理合作社成员办理变更业务,受到办事群众的好评。

下一步,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以全面实施《条例》为指引,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强化创新探索,推进新条例落地落实。同时,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登记注册规范化和便利度,让广大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助力全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通讯员:郭睿)

编辑:刁兴凯